臧英年教授是著名社会家和控烟活动家
臧英年教授经历:
华盛顿州美籍华人促进美中关系正常化组织主席
全美华人协会文化委员会主席及西雅图分会会长
西雅图重庆友好城市协会创始人及首任会长
美国华盛顿州西雅图社区学院心理辅导师
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或健康合作中心顾问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中国办事处顾问
中国控制吸烟协会美籍名誉理事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客座教授
美国亚美反烟基金会高级顾问
台湾财团法人董氏基金会顾问
澳门戒烟保健会总会名誉顾问
北京首都医科大学文教专家
沈阳东北大学兼职教授
中国在2008年经过了三桩大事的考验,都已过关斩将,出色表现。那便是四川汶川大地震后的抗灾救难,北京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圆满落幕和中国航天员的太空出舱。这些成就有一个共同性和基础点,这说明了中国政府的最高决策层一旦作出了正确的判断,就可以调动全国的人力、物力、财力和精神团结的综合力量去开天辟地,克难创新,成就非凡。中国也提出了“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科教兴国”的重要目标和理念,这都显示出中国已经拟定了长程计划和下定了最大决心,要和国际上先进的路道接轨,要朝富民强国、振兴中华的方向大步迈进。
但,此时此刻,中国却无意中忽视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工作领域,它可以调动全民的力量,它可以努力完成,它可以造福社会和繁荣国家,它又和中国已提出的上述的目标和理念呼应配合,这一工作便是:“全民控烟,志在必成”。
论烟齐开讲
鉴于“真理愈辩愈明”和畅谈控烟必要的立场,我要针对《南方人物周刊》2008年12月1日 发表的三篇文章(它们披露了科研者、生产厂家和吸烟者围绕研究、生产和使用香烟的话题各表其态)做出反映,表达我个人的观点。中国工程院朱尊权院士接受采访,在《控烟 中国应走自己的路》一文里说,中国加入和实施“控烟框架公约”是“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用意,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但,话锋一转,他提出,“全面禁烟还不符合我国的现实”和“显然不会取得预期的效果……”要说明何以“全面禁烟不符合我国的实际”,朱院士说:“多年来,中国烟草一直保持了6个世界第一”(注:还有两个令人触目惊心的“第一”没有说出来,一是,烟害之大是世界第一;二是,每年中国因烟害而死亡约一百万人,人数之大又是世界第一),“即使我国采取非常有效的控烟措施……国内烟草消费量仍将维持在相对稳定的水平……而与烟草相关的行业千百万职工就业和烟农致富的问题,也是采取控烟政策的同时不得不考虑的问题……我也希望通过控烟,一夜之间就可以实现全面禁烟的目的。但就目前而言,‘减害降焦’应该是我国唯一可行之路。”随后,朱院士提出了推动‘减害降焦’要克服的诸多困难,而在“难题之五”项下说道:“受‘吸烟有害健康’舆论导向的引导,目前国内在宣传报道上说吸烟有害而不提有益。”此访谈的结论是:“若真是那样(注:指‘减害降焦’等种种有关措施都能成功实现),卷烟少害或是利害相当,烟草或有可能摆脱尴尬的现状,一定才是积极的解决办法。”
降焦非良方
针对朱院士的说法,我要提出一些商榷意见如下:烟草的研究致力于“减害降焦”,是在做一桩有意义的控烟方面的工作。可是他所提出的,“中国全面禁烟与中国国情不符”的论点就不无偏差和缺乏科学依据了。首先我要说,中国应该实行禁烟的范围应是指“公共场所”,而不是指“公共场所”以外的地点。全世界没有一个国家可以、或应该做到全国全面禁烟,那样的话就是将香烟归类为“毒品”,和海洛因、鸦片一样,不得公开销售和消费。但在指定公共场所里禁烟,是由世界卫生组织和全球控烟先进国家共同提倡的控烟有效的必要手段之一。其目的是要防止烟民在公共场所吸烟,不让身旁的非吸烟者受到二手烟害。再有,这也压缩了吸烟者的吸烟时间和地点,可以促使烟民少吸烟,或逐渐走上戒烟之路。例如,香港在2007年1月1日起扩大执行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之后,前往医院和诊所欲获得戒烟帮助的烟民人数比以往增加了十倍,台湾于今年初加强“烟害防制法”实施也功效大显。
中国在烟草方面保持了六个世界第一,而烟民源源不断,不论中国如何努力控烟,也无法下降中国烟草的消费量。朱院士之说,是更说明了中国努力控烟之必要。中国控烟是要加速、加紧、加强、加大,而不是因控烟难以奏效,就放弃不管了。朱院士又提出,中国大力控烟会影响中国烟草相关行业里职工的就业和烟农致富的现状。而这正是当前鼓吹烟草行业不能在中国控烟的号召下产生“削减职工就业”的不利影响的一贯说法,这和“烟农致富”—说同样是缺乏科学依据、误导民心和国家决策的陈词滥调。在世界卫生组织、世界银行和控烟经济学专家的研究论述里,都一再强调和证明,控烟对社会全民就业的影响是徐缓渐进的,不会产生负面的影响。而“烟农致富”之说更是荒诞无稽之论。(请参阅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年9月出版的《中国烟草控制的经济研究》一书。该书由全国人大副委员长韩启德作序,美中两国的专家教授胡德伟和毛正中主编)
最后落点是认为“减害降焦”应为中国控烟的重点,此论点早已为世界卫生组织全面否定。因为香烟是所有合法销售商品中唯一的产品,“只要消费者持续使用该产品长年不坠,就会走上提前送命的归宿”。所以最彻底的“减害”方法就是拒烟到底,戒烟从速,和烟草彻底告别。烟草以“降焦、清淡、有益……”等任何口实为号召都是误导苍生,不能取信。坚持主张这一观点的也正是世界卫生组织和全球控烟成效卓著的许多国家和机构。早年,烟草公司以香烟过滤嘴为卖点,一面大大提高了烟草的销售量,一面促使更多戒心大减的烟民加速走向死亡。如今,“减害降焦”之说又在故伎重施了。但由于世界上对烟害的了解已有长足进步,“降焦”之论的欺诈性和误导力已大大削减了。再有,相信“过滤嘴”和“降焦”产品的烟民,会在误存“安全感”的引导下增加吸烟量,或吸烟时尽量吸到烟尾,其结果更是增加受害,失去自控并逐步走向死亡。
当然,烟民非吸烟不可,在尚未戒烟之前,能吸较低焦油和尼古丁含量的烟是比吸高含量的烟略胜一筹,对个人的健康损害较轻。但是,这种较低含量的烟也绝不能持久吸下去,正因为积少成多,日久天长,烟害对烟民身体的摧毁终必显现。因而我们可以回到前面提到的基本论点,去烟害唯一可靠的方法便是彻底戒烟,与烟决断。再有,政府对“低焦”烟草制品的检测要正确可靠,以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最后我要提出的意见是,吸烟有百害而无一益,绝不是有利有害。“降焦”手段永远也不会让“卷烟少害或是利害相当”,因而也不可能是让烟草“摆脱尴尬”的良方妙计。此论述以“中国控烟要走正路”为标题,便是强调,全球控烟的手段和途径是一致的,是通用的, 这里没有中国“自己”的路,或是中国“特色”的路。
控烟形势强
《革自己的命 一个行业的现实与梦想》一文在行文开始时就提出,烟草是一个以“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为价值观的行业。这是一个重要又有待推敲的论点。就此我要问,以民为念、以民为本的国家和以“服务人民”为最高指导原则的政府,难道不应该以消费者(人民为其组成份子)的利益为第一优先吗?而烟草消费者最高利益的表现难道不是他们能够及早或最终脱离烟害的摧残,延长生命和改善生活的品质吗?国家在增加烟草税收和增进人民健康的对比下,难道不应该以增进人民的健康和福祉为重,而取代增加眼前税收的短暂和短见的目标吗?所以,烟草行业在政府的经营下若是以营利为目的,而不断扩大烟草销售,扩大烟民阵营,其结果便是扩大烟草危害,增加人民因烟致死的人数,增加烟民家庭破碎的范围和痛苦,而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背道而驰、愈行愈远了。
此文又提出一个关键的情况,说明烟草行业在中国“还是在执行最古老的专卖制度。”在人类历史进入有行政组织的形态后,主政者将生财有道,或民生必需的用品据为自控,归为专卖是屡见不鲜。以往有食盐丝绸,当前有香烟酒类。可是在时代进步和商贸发展的冲击下,烟酒由政府专卖的格局已大大突破。其中,美国实现最早,台湾也于多年前放弃专卖,唯有中国仍将烟草的销售牢牢掌握在政府控制之下。这便产生了许多弊端。如今,国家烟草专卖局和中国烟草总公司是一个大门两块牌子,主持业务者是一个面孔两顶帽子。这便是政府身兼两职,是将维护人民健康和推展烟草贩卖的矛盾职责集于一身。其自然结果便是“营利为先,维民在后”了。当前的实况是,种烟、产烟、销烟无所不用其极,控烟、禁烟、戒烟应付点到为止。中国要实现以民为本,要达到小康境界,要推动和谐社会,就必须改变体制,政企分开,职责分明,各树一帜,让控制烟害的职责独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承担,而让中国烟草总公司销售烟草的专职逐渐放手,转为民营,则政府便可以避开专卖烟草与民争利的现状,用正常税收和管理企业的一般规范去处理烟草产品的民营操作了。当然,中国烟草专卖的重要原因之一是让中央和地方政府征收大部分的产品利润,得以充实财库,便利花销。可是,在此专卖制度下也纵容了少数利益既得者,他们可能是有权分配产品的主管人员,和有权管制香烟产销的政府干部,让他们可以一面假公济私,从中取利,一面大放厥词,鼓吹“烟税救国,控烟从缓”的谬论。事实上,国际社会已早有定论,国家今日烟税之所得,不及长久烟害伤民之所失。因而中国在处理烟草问题时一定要倾向于控烟减害,而不能着眼于销烟谋利。
为了达到控烟救国的目的、履行中国加入《控烟框架公约》的义务,中国必须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订通过一个适用于全国的《烟害防治法》,并积极参照世界卫生组织于2008年出版的《全球烟草流行报告》里提出的“遏制烟草流行六策”细加审读,贯彻实施。这六大策略是:监测烟草使用,建立无烟环境,提供戒烟帮助,警示烟草危害,打击烟草促销,提高烟税价格。
《革》文以很大篇幅细述了“川渝中烟公司”如何负起并实现烟草企业的最大责任,“降焦减害”。这是要在中国实施《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挑战下,“发展核心竞争力,”成为“最后的胜利者。”然而,形势比人强,世界控烟的大势已不可挡,烟草公司已不可能在产品花样翻新和技术改进的运作下挽回烟草行业日益走向萎缩衰退的命运。
2007年4月我曾在《中国科技财富》杂志上发表《控烟救国人人有份》一文,其中有“烟草工业自省自问”一章节。我认为烟草工业“加强制品中减少烟碱和焦油的研究,开发减害新产品,对烟民和社会可以减少伤害。”但光是这样做,还不足以顺势应变,烟草工业“应进行研究,开发烟草做成非香烟成品的其它用途,例如,提炼尼古丁用于医药和戒烟,提炼烟草中其他化学成分做为杀虫剂和杀菌剂,再将烟草纤维用于造纸业等。”再有,我也认为“烟草工业不要惧怕控烟行动的开展,因为人类行为的改变要假以时日,经年累月……中国控烟是收效缓慢的。”这便给予中国烟草工业足够的时日和空间去从事必要的调整和改变了。但必须要认清的事实和远景是,烟草危害人类健康,是终究要被消灭的夕阳产业;而一旦被消灭,人类环境的清新、家庭和社会的幸福也会上升一个台阶,而令人额首称庆。
拒烟是好样
《南方人物周刊》34期令我注目的第三文是《诗人的烟瘾》。该文作者介绍诗人扬子说:“扬子的长发,扬子的胡子,还有扬子手中的香烟。”他又说,扬子的烟龄已长达20年。扬子在受访问时自认,他手边缺烟时,他会慌起来,“那是一种强烈的不适应感。”不错,香烟对烟民的威胁力便发挥在勒令烟民心存不安和恐惧,让烟民在生理、心理和习惯的三个领域里产生“有烟时时好,无烟一刻难”的无法解脱的心结和依恋。扬子也将他的吸烟的功能说明是,“吸烟什么都解决不了,或许,它只是用轻度麻痹将你托住,不让你掉到绝望的黑洞里去。”这一描写和自述十分生动,入木三分。许多烟民对吸烟的难舍难分就生根和建筑在这种“亲密战友”似的关系和情分上,每到压力当头、烦恼上升之际,有一烟在手,可亲可摸,有烟圈可吐,腾云驾雾,那一及时到来的轻度麻痹和感受就足以暂时将烟民托起,而立即放心了。对任何吸烟成瘾者而言,这种体会是切身的,难舍的,但它也是令烟民愈陷愈深、终成大害的缓步进行曲,最终会走上“曲尽人亡”的不祥和不归之路。于此我要强调一点,从不吸烟和戒烟彻底成功的人,就根本不会产生“缺烟恐惧”的不适应感,也不需要在吸烟时获得暂时过关的“轻度麻痹”。因为一个可以自控而神志清醒的拒烟者在任何与人相处或自我独处的环境下,都不可能用吸烟方式去求得短暂的解脱和安慰。香烟永远也不会成为拒烟者的“战友”或“答案”。再有,吸烟会真正给诗人带来“诗思”或“灵感”吗?不会,根本不会!但不幸和可叹的是,烟民不及时吸烟,就静不下心,安不下神,在心情慌乱的情况下,要文思泉涌,下笔千言,就力所难及和无法施展了。
我认为,任何一位自尊、自重、自醒的人,不管他是才高八斗的名人、艺人、诗人,或是平凡度日的俗人、平民、街头汉都得爱惜自己的健康和生命,都得珍惜自己的才能和前途,都得顾及家人的快乐和幸福。任何人吸烟不舍,长此以往,都是长城自毁,咎由自取,拖人下水,稼祸于人。他怨不得别人,也怨不得环境。无奈,中国的家庭和社会环境是太过分纵容烟民和坑害烟民了,也太连累非烟民和降祸非烟民了。在中国也不乏达官贵人和决策者因为缺乏真知和远见,乃将控烟大业视为小可,将控烟重要置于不顾,这是何等的悲哀和令人愤慨!中国政府刚刚推出“建设农村”的重大方案,其中对农村吸烟严重和祸害深远的问题竟然是只字不提!县市地方出台的卫生健康工作计划里也绝少出现重视农民吸烟情况的观点和采取有关措施的内容。
获胜喜气洋
总结来说,在中国及时全力地推动控制烟害的工作既是时机当前,又是刻不容缓。中国已成为全球《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签约国,有意愿也有义务采取国际控烟证明有效的策略,持续降低国内烟草的供应和消费,以改变当前烟雾迷漫、烟祸延伸的可怕情势。2008年8月绿色奥运在北京举行,已为中国控烟有利发展的局势打了一剂强心针。美国两大慈善基金,“布伦伯格”和“比尔盖茨”都已先后启动在中国的控烟项目,这种种发展都说明了全球产烟、销烟、吸烟和烟害第一高位的中国已经面临最佳时机,可以针对国内杀伤人数最众和未来隐患最深的烟草祸害加大控制,扭转局面。但,俗云“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吸烟恶习在中国的烟民、家庭和社会里早已牢牢扎根,蔚为风尚。中国要推动控烟、禁烟和戒烟,需要政府痛下决心,以立法和行政措施开创有利的控烟大局和环境,公私单位和民间机构也要乘势跟进,共襄义举。中国要扩大无烟环境也要从创造“无烟家庭”的重点起步,更要鼓励和促使烟民自制、自强、自救,早日脱离烟海。由于吸烟是一种慢性病态,必须提供有效的戒烟服务,才能促使烟民戒烟成功。非吸烟者也得应声起动,拒吸二手烟,并展现爱心和关怀,努力协助身旁吸烟亲友走上戒烟成功之路。总之,中国举国上下要掌握时机,全心全力向烟害宣战,并以胜利收场。
报国要还乡
1978年10月下旬,在阔别祖国大陆30年后,我以“全美华人协会西雅图分会会长”身份率领一个30位成员的访问团,自西雅图到达北京,开展了历时三周的友好访问。其后,推动友好交流活动和探亲之旅兼顾,我来中国的次数已日益增多。从1992年起,中国吸烟风盛的现象引起我的注意,我便在中国全力以赴,自得其乐地义务从事控烟工作持续至今。既有努力发挥、略见成效的收获和喜悦,又有形影孤单、缺乏后援的局限和遗憾。然而,时至今日,我还要大张旗鼓、勇往直前地奋斗三四年,直到年届八旬。那时我自当心安理得,返美退休,随心所欲,乐享天年了。
我将永远珍惜我在中国,我的祖国,从事控烟义工的经历和生活。我更要衷心感谢我的爱妻苗丽华,十多年来有了她的全力支持,同甘共苦,爱心无限,耐力超凡,才创造了我那内在既安宁又激情的“大本营”和“根据地”,让我能收发自如,得失不计,也让我到达一个非常美妙的境界与组合:坚持理想,精力充沛,多方出动,收获累累,在著书论说的倡言领域,和助人戒烟的实地操作里都踩下诸多坚实明晰的脚印,并且步步向前,迄未停息。
有妻若是,更复何求!我自认是世间“幸福人群俱乐部”中的永久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