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文
日前,沃尔玛中国总部开始推行“人员优化”方案,但被员工质疑为变相裁员,并诉诸深圳市总工会,市总工会称,将与兄弟省市沟通,上报全国总工会。2009年4月,深圳沃尔玛各分店突然约谈各分店经理、主管级别员工,表示他们将被公司“优化”。三条出路:一、降职降薪;二、平调外地;三、补偿离职。对大多数经理主管来说,这个决定让他们猝不及防。多数人倾向离职,但普遍对公司的“N+1”补偿方案不认同。沃尔玛深圳各分店的工会主席和员工代表齐赴深圳市总工会反映此事,并寻求工会的法律援助,以帮助他们在合法途径内解决此事。作为零售行业的老大,“企业社会责任”向来都被沃尔玛挂在嘴边,将社会责任融入沃尔玛的各项业务中,更是成了沃尔玛引以为豪和自我标榜的话题。在沃尔玛的的中文网站上,明文写到“尊重个人、服务顾客、追求卓越”是沃尔玛企业文化的核心理念。 事实上,在有关沃尔玛企业社会责任的宣传资料中,沃尔玛不仅关注自身企业的社会责任,更将自己的社会责任理念放到了供应链的打造和供货商的认证上。沃尔玛的供货商当以千万计,而对于供货商的认证,沃尔玛同样要求供货商遵守起码的企业社会责任,就连供货商的员工待遇和福利等,同样是沃尔玛认证过程中的关键要素,假如是血汗工厂,或者不关注员工发展与福利的企业,往往很难进入沃尔玛供货商的行列。沃尔玛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力无疑可圈可点。 按理来说,对供货商都有如此沿革的“企业社会责任”要求,沃尔玛自身当然更应以身作则才是。然而,沃尔玛中国的所谓“人员优化”方案,却实在令人不敢恭维。实事求是的说,当前的金融危机,零售行业当然也不可避免会受到波及,沃尔玛作为行业老大,也同样不能幸免,企业的困难当然可以理解。但是当沃尔玛居然以“人员优化”来作为“变相裁员”的幌子和借口,甚至不问员工的诉求,单方面给员工列出所谓“三条出路”时,看似给予并保证了员工选择权,但本质上却依旧是企业的强制行为,更是对员工权利的无视。而这显然不应该是一家注重社会责任的企业所为。 基于上述视点,沃尔玛以“人员优化”搞“变相裁员”,尽管手法相当隐蔽,但却依旧不能掩盖事实的真想,更与沃尔玛所一向标榜的“企业社会责任”所彻底违逆。而无论是对于沃尔玛企业理念和精神的尊重,还是沃尔玛未来更好的发展,放弃“企业社会责任”,无视员工权利诉求的做法,都应该三思而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