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系列专题:《学校不能教你的本事:大前研一不爱上学》
在实际运用中提升英语水平 一九六八年夏天,也就是研一进麻省理工学院刚满一年的时候,我在丸红上班的丈夫调职美国,我们一家人也因此要移居纽约。丈夫在纽约任职后,我和女儿随后就到。还记得我们是在七月十九日抵达纽约的,当天正好是女儿两周岁的生日。 丈夫在我们抵达之前,是一个人住在饭店里,边工作边找房子。但是当我和女儿出了机场,却发现只有研一一个人来接机。当我问他在哪儿时,得到的回答竟是"在开会不能来"。在家人抵达时,不能到机场接机的驻外代表,大概在丸红纽约分公司创立以来是史无前例的吧,而且听说这项纪录即使到现在也还没被打破过。 丈夫是那种一切以工作为重的人,家里的事一概不管,并认为只要自己管好自己就行,对我和女儿是一贯的放任主义。因此从拆行李箱到打点家具等事,全都是研一向学校请了三天假帮忙做的。 而且刚到纽约的第二天,丈夫竟然叫我立刻到电信公司申请电话。没办法,我只好背着女儿去办理申请手续。当地人在背宝宝时是用背靠着背的姿势,因此觉得我这种趴在背上的日本式背法很稀奇,于是纷纷过来窥看女儿的脚,并开玩笑说:"她的脚怎么了?" 还有一次,因为公寓里的热水出不来,当我想打电话向管理员求救时,竟怎么也想不起英文的"汤"(日文汉字将洗澡的热水写作汤)该怎么说。因为我在丸红负责的是输出业务,在横滨时也每个星期都上一次美军基督教堂,所以总以为自己的英文能力还不错,这件事让我觉得很难为情。无奈之下,只好求助于字典,求证后才发觉原来"汤"就叫"hot water",当时我对自己真是又气又恨。这样的生活对我而言,每天都是恶战与苦斗。幸好,还有研一陪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