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专题:《资本杠杆撬动成长:有效沟通有密码》
如何挑选OTCBB的壳 在美国上市可分首次公开发行(IPO)上市和反向收购或称买壳上市两种,两种方式各有优劣。反向收购(又叫买壳上市)是指非上市公司股东通过收购一家壳公司(上市公司)的股份控制该公司,再由该公司反向收购非上市公司的资产和业务,使之成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原非上市公司的股东一般可以获得上市公司80%~95%的股权,从而达到间接上市的目的。这种方法由于手续简便门槛较低,因此在一段时间内为国内民营企业所广泛采用。 盛富资本总裁黄立冲认为,在美国的反向收购可以应用于各类不同的市场,对于净资产在1亿人民币下的中国民企,先在OTCBB完成反向收购,然后再转板到纳斯达克主板不失为一种可以选择的曲线融资途径。 黄立冲指出,在香港上市的公司要保持上市地位必须要有经营的业务,不能是一家纯现金的公司只持有现金没有业务的公司。而美国在这方面则比较宽松,美国有很多上市公司因为种种原因虽失去业务,但仍保持上市的资格。失去业务的原因主要包括高科技公司因技术跟不上潮流而停业;采矿公司因储备不足或产品价格低落而放弃;生产性公司因成本太高竞争无力而停工;一些小公司所持有的业务被大的上市公司收购等。 这些失去业务的上市公司就被称为空壳公司。保持上市资格的壳公司,有的股票仍在交易;有的暂停交易,但反向收购后一旦有新业务则可以恢复交易(一般需3个月,而无须再办上市手续)。买壳上市是美国证管当局所许可的,属于公司收购合并的一种正常形式。目前,采用买壳上市的公司越来越多,每年通过买壳上市的公司数量与以IPO方式上市的公司数量相差不多。

黄立冲进一步谈到,目前在美国挂牌的壳公司的种类繁多复杂,各种因素会分别对上市速度、买壳风险、上市后二级市场支持等方面产生影响。总体而言OTCBB的壳分为以下3种: (1) 没有挂牌、未完成申报但很干净的壳。 这种壳可能曾经挂牌,但由于种种原因没有保持对证券交易委员会的申报,需要清理后才能使用,却比较便宜而且容易成交。但由于没有挂牌也没有完成基于1934年证券法的申报,所以需要的清理和申请时间比较长,在1年以上,并且发生相关的审计和法律顾问费用会较高。 (2) 在OTCBB上挂牌但未根据美国1934年证券法要求申报的壳。 这类壳需要完成1934年证券法的申报,否则无法完成申请往更高层次的市场挂牌(如纳斯达克小型股市场)。这种壳补办手续时所需的时间(大约半年)稍比上一种壳短但要比下一种壳长,处理成本和买壳成本都位于两者之间。 (3) 在OTCBB上挂牌并根据美国1934年证券法要求申报的壳。 这类壳比较好用,上市的速度也会较快,买壳完成达到更高一级市场的要求后就可以转板,通常都是转到纳斯达克的小型板(Small Cap)。有时这种壳由一些专门机构做好了,用以卖给要买壳上市的人。这种壳一般结构简单干净,卖方专门从事这门生意(过去证券交易委员会允许做一个壳放在一边等人买的上市形式,但现在已经不允许了)。这类壳往往没有挂牌,也缺乏一定的流通股和足够的股东。 不过,黄立冲特别指出,由于美国法律要求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和董事会对现股东负有“诚信责任”,因此他们可能同样要求对来收购的公司展开谨慎调查。如果中国民企股东在买壳后出现侵犯其他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这些管理层和董事们即使已经不在公司任职也会被起诉,所以这种壳对来收购壳的人要求较高。 黄立冲认为,买壳可以买有业务的壳,也可以买没有任何业务的壳。干净的壳成本较高,有业务的壳相对便宜。买方可以与仍有业务的卖方达成资产置换协议。 黄立冲同时指出,企业不能仅看到买壳的好处,在买壳过程中也存在着相应的风险需要认真加以对待。例如买有业务的壳的危险在于过去公司的经营历史中可能存在着潜在负债、不良资产或者法律纠纷。如果没有经过足够的谨慎调查就买下,只能自咽苦果。如果原来的股东分散,不满的小股东可以跳出来反对或者起诉公司或者公司的高管。在收购这类型的壳时,需要在注册地(州)法律体系、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潜在负债、原有业务情况、OTCBB的有关要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注册情况(SEC)、股东构成、公司章程、转板要求的程序等方面展开法律、财务和业务方面的谨慎调查。 (文/崔晓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