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专题:《如何做有价值的职场人:做有贡献的人》
四、做什么 1.为他人提供方便 1)用"做成事情"体现责任 /161 责任必须体现在做成事上 在为企业做培训的过程中,曾经有一位负责安保的管理者告诉我,他是多么努力地工作,但结果总是不能让领导满意,甚至经常遭受领导的批评。他非常动情地给我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员工上午刚刚跟企业签署了交通安全责任书,下午就骑着摩托车和公交车相撞,而作为肇事者的这个员工不仅没有驾照,就连所骑的摩托车的车牌也早在两个月前就被家人注销掉了,因为他的哥哥就是在一年前因为骑摩托车而丧生的。 听完了这个故事,很长一段时间,我无话可说。但是因为他认真的态度,我又觉得需要帮助他提高一下对问题的认识。于是,我就问他:"这个人是不是平常工作就大大咧咧,对领导的要求总是满不在乎的样子?"他说"是是是是",连说了五六个是,我接着问他:"我们做的工作价值是体现在和所有员工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呢,还是让他们自觉地遵守交通安全不出事故呢?"他并没有直接回答我,只是说"那我们怎么能保证,我们也不可能天天盯着所有的人,我的前任以前一直都是这样做的"。 对于眼前这位负责安保的管理者而言,其实他的问题就在于他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必须要体现在"做成"事上。因为他把对自己工作成果的要求,仅仅定在了"做了"的层面,而不是"做成了"的层面,也就是他要求所有的人签署交通安全责任书,而不是让所有的人有了安全意识,更不是将员工进行分类,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的教育工作。 如果安保管理者的工作,仅仅是和企业的员工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防火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书、社会治安责任书……我相信这样的工作,什么人都可以胜任,因为他不需要对工作成果负责。但如果我们不是以签订责任书作为自己的工作标准,而是把如何杜绝各种各样的事故和隐患作为自己的工作标准,相信这样的事故就可以避免了。 有贡献的人,会这样做-- ★他们不允许自己仅用"做了"作为自己工作成果的标准,他们要求自己至少以"做成了"作为工作成果的标准。 ★他们知道签订各种责任书不是工作的目的,而帮助当事人提高认识水平,掌握具体方法,才是自己的工作。

★他们知道同样是针对交通安全的培训,他们需要对那些平常工作就不认真,对领导要求大大咧咧的人,采用特殊的方法,甚至通过当事人的家属,帮助自己做好这类特殊人群的交通安全工作。 2)增加自己的"麻烦" /189 增加自己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