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专题:《哈佛大学关于谈判的权威指南:谈判力》
假如对方不肯在立场上作任何让步,而你又找不到可以接受它的原则基础,你应该做一个估计,与自己的最佳选择相比,接受对方不合理条件,你是否能有所得。你应该在实际利益和维护你自己身为原则谈判者名声之间权衡轻重。 谈判中,将讨论的重心从对方愿意做什么转为讨论应如何解决问题,并不能结束争论,也不能保证有满意的结果。但它却提供了你可以采取的有力战术,避免了在立场上讨价还价所要付出的高昂代价。 “这是公司政策” 让我们来看这个真实的例子。一方在立场上讨价还价,另一方则使用了原则谈判。我们的同事汤姆,他停在路边的小车被一辆翻斗车撞毁。汤姆的车保了全险,但究竟能赔多少需要他和保险公司的理算师商定。
![第32节:坚持使用客观标准(5)](http://img.aihuau.com/images/a/0602020606/020607162740609842.jpeg)
保险公司理算师 汤姆 我们研究了你的案子,确定了适用的保险条款,你可以获得6 600美元的赔偿金。 这样啊。你们是怎么得出这个数额的? 我们是依据这辆车被撞前的价值。 明白了,但你们是用什么标准得出这个赔偿额的?你知道我现在得花多少钱才能买一辆同样的车吗? 你想要多少? 我想得到依据保单条款应该得到的数目。我找到一辆类似的二手车,价钱是7 700美元,再加上营业税和消费税,大约是8 000美元。 8 000美元!这太多了! 我所要求的不是8 000美元,6 000美元或10 000美元这样的具体数额,而是一个公平的赔偿。你不认为我得到足够的赔偿来换一辆车是公平的吗? 好,给你7 000美元,这是我们所能支付的最高赔偿额了,公司有政策规定。 你们公司是怎么算出这个数额的? 你要知道,7 000美元是你能得到的最高数额了。要不要随你。 7 000美元也许是公道的,但我不能确定。如果公司的政策束缚了你,我当然可以理解。但除非你客观地告诉我得到这个数额的依据,否则我想法庭上我能得到更高的赔偿。我们为什么不研究一下再谈呢?星期三上午11点对你合适吗? 好的,格利弗先生,我今天在报纸上看到,一辆1989年的托罗斯车出价是6 800美元。 噢!上面有没有提到行车里程? 4.9万英里。为什么问这个? 因为我的车只跑了2.5万英里,你认为我的车可以升值多少? 让我想想……450美元。 假设6 800美元是合理的,那现在就是7 250美元,广告上提到收音机了吗? 没有。 那你认为一部车载收音机值多少钱? 125美元。 空调呢? …… 半小时后,汤姆拿到一张8 024美元的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