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专题:《处理人际关系的最好方案:沟通力》
同真实个人打交道。为了克服对你的成见,我需要更多地了解你。打破成见的一种办法是重视对方的个人经历。比如,我在同撞车的那个姑娘打交道时,应尽量了解她生活中曾经发生的事情。她是哪里人?她有一个什么样的家庭?她在意的是什么?

比如我跟一家机构打交道,即使我对这家机构有成见,我仍可以将注意力放在个人身上,以提高自己处理分歧的能力。如果一个“激进”的工会或“专门与工会为难”的公司管理层不再是我脑子里概念化的人物,而是一些有名有姓、有血有肉的真实个人,他们有家庭、有孩子、有职业和爱好,那么同他们打起交道来就不再困难。如果我们能走出自己职务所赋予的角色,以个人身份交往(大家一起吃午饭或互相到家中拜访)我们肯定能消除那些已有的成见,也不会轻易相互排斥。 当然,我们常不自觉地就用老眼光看人,对此应引起重视。在与和我不属同一类型的人举行会谈或谈判之前,我就可以记下我已掌握的有关他的情况,分析自己的推测,然后再计划亲自去了解他。 给对方利益以应有的重视。如果我希望协调我们之间的利益、消除彼此间的分歧,我首先应承认并考虑对方的利益。即使我认为你已失去理智或心存恶意,我也要承认你的某些合法权益。今天世界上许多暴力冲突都是因为某个执政或强势集团没有考虑其他处于弱势集团的利益而引起的。一旦政府认为反对党不值得尊重,它就会完全忽视其利益。这的确是事实,即使是局外人客观地以政府自己的公平标准来衡量,弱势集团的某些利益要求也是完全合法的。 他们同样有利益要求。正如每个人都有发表自己观点的权利,我们也同样有利益要求。我们可能对露天采矿公司的利益要求表示反感,抵制保守的政治行动委员会的利益要求,或者我们害怕苏联获得好处,但我们应当尊重他们享有获益的权利。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与之打交道。否则,双方极有可能引发愤怒、公然对抗或者单方面行动,到头来损害了我们自身的利益。 采取适当方式。在美国,法律体系是解决问题的社会机制之一。如果我们受了冤屈,利益遭到侵犯,都可以让法官来裁决。法庭成为在法律范围内解决利益纠纷的场所,即使是最弱小的人,其利益也能通过适当的法律程序得到保护。 从社会角度来说,公正地处理法律范畴之外的利益也同样重要。如果不能以合理的方式来考虑迥然不同的个人、社会和政治利益,那么社会结构(社会所包含的各种关系)就会遭到破坏。并且,只要双方中有一方的利益长期得不到重视,他们之间的关系就不能维持下去。当然光是听取意见是不够的。利益分歧应以合理的方式得到协调,并给予各种利益应有的重视。 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没有道德标准。我有能力也应当对你利益的重视程度作出判断。但是我的判断应在公正地听取了对方意见之后根据是非曲直来确定,只有这样,双方才能有效处理相互间的利益冲突。 在一些根本方面平等地对待他们。任何良好合作关系的前提是平等对待对方。如果我认为自己的资历、经验或知识等条件比对方优越,因而自视高人一等,那么我会因为害怕自己的地位受到威胁而不愿意接受对方。我也许担心一旦接受了你,你会不知天高地厚起来,以为自己在决策过程中的分量更重了。 不必忽视双方的差异。一位农场主给我们讲述了这样一件事:他的一个帮手农活儿干得不是很利索,但他做木工活儿却很拿手。一次,他让这个帮手做一扇门,为了尽快完工,他主动要求打下手。门做得相当漂亮,为此农场主还夸奖了一番他的帮手。第二天,那个帮手却提出辞工。他说,既然农场主都能给他打下手,他做个帮工岂不是大材小用。 假如上司在某一方面平等对待她的秘书,她会发现这个秘书在所有方面都拿自己当老板看,包括午休时间很长等。我希望同我的管道工、私人医生的接待员或者我年轻的学生保持友好和睦的关系,但他们也不能随时随地把我家当做他们自己的家。做老板的平等对待他所有的员工,但可能发现有些员工竟然也想干涉显然只有老板才能决定的事。本来平等待人是希望双方能更好地解决问题,却无形中又生出事端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