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领域似乎形成了一种共识,相对于“法治”,“人治”属于比较落后的管理方式。企业的进步在某些阶段,就是“法治”替代“人治”的进步。甚至于说起“人治”就是贬义词,而“法治”就是褒义词。可是我们似乎遗忘了管理的真正的内涵。管理的实质是:企业内部因职能分工,形成在不同个体间有目的的计划、组织、人事、领导、协调、控制。(《什么是企业全景式管理(五)--管理》)我们看到所谓管理活动,实际上很大一部分是组织,领导,协调,控制等人际活动。不是简单的依据所谓规范和制度的“法治”同时,组织协调工作的方式大致可以分为5种机制:相互调节,直接监督,工作流程标准化,工作输出标准化,员工技能标准化(明茨伯格《卓有成效的组织》)。这其中所谓直接监督和相互调节也是“人治”的范畴。管理不是制度化,管理是流程化+相互协调。企业的制度实际上是两个内容的综合,一个是规范制度,界定了员工的行为规范,企业的规章制度等;另一个是流程制度,界定了员工的行为方向与方法。这两种制度其实不是同样范畴的企业元素,规范制度实际上是onmouseover=displayAd(3);onmouseout=hideAd(); onclick=linkClick(3);>企业文化的基本表现形式,是核心价值观以及企业文化对员工行为的基本要求。通过强制性来表现,附加奖惩等手段。而流程制度实际上是企业流程体系的文字表述,属于管理的范畴。企业的管理需要包括“人治”和“法治”。只是这里的“法治”并不是完整的所谓制度管理,而是流程制度。行为规范制度不是管理,没有人通过限制别人的行为来进行管理。限制行为是为了不发生违背企业基本的价值观和妨碍企业文化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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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的流程制度,说到底是因为管理幅度的限制,企业高层没有办法通过直接监督的协调机制来进行管理,才通过流程制度,标准化普通员工的工作行为。而在企业的高层管理领域,由于管理幅度足够,“法治”是不合适的。企业的高层之间,需要通过相互的协调来进行管理,没有谁说财务总监和营销总监的沟通主要依靠流程的。现代企业过于拘泥于“法治”,实际上是对自身管理能力的不自信。希望通过标准化的制度,量化的考核解决企业的日常管理,这个是行不通的。办公室毕竟不同于生产线,不是可以容易的用机器取代的。尤其是面对当今这样一个变化迅速的社会,机械的“法治”管理已经无法应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