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 日,陕西省原安监局局长杨达才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在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2012年8月26日,陕西延安境内发生重大车祸,杨达才在视察事故现场微笑的照片,引发网友对他进行了人肉搜索并搜出多块名表,被网友们称为““表哥”。 在庭审中,虽然公众关注的杨达才有多块名表一事并未有所提及,但是随着杨达才案件的公开审理,安监部门公务人员的利益寻租路径也得以曝光。 庭审现场,关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指控中,据称杨达才的家庭财产1177万余元中,611万元能够说明来源,504万元无法说明来源。对此杨达才在现场称,过年过节有很多人包括下属送钱,但具体的目的都记不清楚。 另经查明,杨达才在担任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陕西永安科技评价有限公司(下称“陕西永安”)法人常永安钱财获取甲级资质,分三次收受该企业贿赂共25万元。在庭审中,杨达才对公诉执政的罪名没有任何异议。 根据陕西省政府发布的文件,陕西省安监局的职责主要有13项,除进行建筑、石油、化工、电力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大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安全评估、事故调查处理外,还有监测检验、安全评价 、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机构的资质管理工作。 资料显示,本次涉案的陕西永安正是一家从事安全评价、安全技术咨询的机构,主要为矿山、石油、医药、建筑等企业提供安全评价。 杨达才回忆称,陕西永安希望能够拿到国家安全评价一级甲级资质,最初在申请资质办理之前的2011年5月,常永安用黑色塑料袋装了5万元,放在杨达才办公室的茶几上,离开办公室时示意了一下。 在收取了常永安5万元之后,杨达才还专门在陕西省安监局组织召开了会议,并叮嘱下属要加快对陕西永安的资质申报。而在2011年夏季,杨达才在北京出差时,还专门去了一趟国家安监总局,要求加快对陕西永安的审批。 值得一提的是,从杨达才本人的仕途来看,2011年2月18日,从陕西省汉中市常务副市长调任至陕西省安监局党组书记,2011年3月2日才上任陕西省安监局局长。而他收取陕西永安的行贿,距其上任也仅有3个月的时间。 随后在2011年年底和2012年5月,常永安又分别给了杨达才10万元,地点均在杨达才的办公室。据杨达才称,在常第二次给钱时自己还推脱了一下,但常永安并不多话,只是称企业现在发展得不错,感谢提供帮助。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的段万金律师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认为,拥有行政审批权的公职部门,向来是导致官员利用公权谋取个人利益的高发地。在本案中,机构安全资质的审批集中在省安监局,又缺乏有效的监督,也给了官员进行权力寻租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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