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王晓玥)记者昨日获悉,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已经开具了案件受理收据,意味着消费者诉施恩奶粉公司“虚假宣传”一事正式立案。
面对“奶源门”和“品牌门”的双重质疑,施恩(广州)婴幼儿营养品有限公司昨日向记者做出回应,称是自2009年1月1日才开始采用100%进口奶源并进行标注的,此外美国施恩国际有限公司授权施恩公司在中国内地使用“施恩”商标。 然而有关施恩股东美国施恩和新加坡施恩的注册时间、股东持股情况以及相应的身份等问题,施恩却并没有做出详细说明。 此前有消息称,施恩的法定代表人张利钿与雅士利的法定代表人张利桐是兄弟关系,而美国施恩不过是雅士利到美国注册的一个空壳子公司。这家美国公司与雅士利再联姻,组建中美合资性质的施恩公司,从而将施恩奶粉假扮成了“洋奶粉”。奶业专家王丁棉表示:“其实就是利用消费者对国外公司的信赖,雅士利成立了一个假洋鬼子公司。”针对奶源及品牌问题,消费者林先生于日前以涉嫌“虚假宣传”为由将施恩公司诉上法庭。 对此,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世杰表示,进口奶粉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进口国外的奶粉,在国内灌装,另一种是整灌进口。而企业的宣传往往打擦边球,“100%的进口奶源”这种宣传说法,本身就容易引起消费者的误解,让人误解为是国外直接进口的奶粉,便含有一定虚假宣传的成分。对企业来说,这是对消费者信息披露的不充分,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而如果不是100%的进口奶源国内灌装,而是采用国内的奶源,那就是赤裸裸的欺诈行为了。 刘世杰说:“同样关于品牌的身份,也存在这样的问题。现在有很多国内公司在美国或其他国家注册了商号和商标,构成品牌的基本要素之后便将品牌授权给国内的公司,而实际上其在国外的公司便是一个空壳公司。他们利用中国消费者对洋品牌的喜好,在国内大肆进行外资品牌的宣传,是典型的‘挂羊头,卖狗肉’做法。如果是这种情况,通常也应该向消费者进行披露。” 同时有关专家提醒消费者,不要盲目迷信“洋品牌”。现在很多商家,往往就是利用消费者这种“崇外”的心态,从而进行虚假或夸大的宣传,造成对消费者的误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