摒弃“损人利己”尽管社会上存在着相当数量的“损人利己”(通过损害别人的利益而利己)现象,但是,更多的事情是“利己而不损人”(通过正常渠道得到属于自己的利益),而且我们还可以做到“利己利人”(保护环境、文明经商等)。人类社会之所以能够不断进步,要归功于后两种力量的推动。因此我们的社会政策应该是限制前者——“损人利己”,而鼓励后两者——“利己而不损人”和“利己利人”,其中应大力提倡“利己利人”。我们要摒弃损人利己现象,每个有智慧的人也应该抛弃损人利己的行为。从长远来看,损人利己必然转化为损人损己。因为你生活在社会中,必然会通过各种渠道影响他人。你损人,渐渐地别人会认清你的真面目,不会再对你友好,亲人远离你,朋友冷落你,客户不信任你,孤立的你会有什么好结果吗?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依靠损害他人的利益而成就自己的。即使有,也是短暂的,转瞬即逝的。有句话说得好——“你可以在有限时间里蒙蔽一部分人,但你不能在所有时间里蒙蔽所有的人。”对于那些在社会上作恶的人,那些不遵守规则、靠以权谋私、损公肥私以及坑蒙拐骗手段富起来的少数人,则应该被社会所摒弃,因为他们只是自己获利而损伤了社会公众的利益。理解“利己不损人”利己不损人常常可转化为利己利人。

如果你的行为利己而不损人,那么,在自己满足的同时,你会逐渐地将这些有利的东西与别人分享,最终会导致利己利人。比如《鲁宾逊漂流记》中流落孤岛的鲁宾逊(其现实中的原形叫亚历山大8226;塞尔柯克,一个苏格兰水手),他的传奇经历鼓励了世人——不畏艰难,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信心,追求美好的生活。他为求自我生存而奋斗的利己行为已转化为有利于世人的精神财富。邓小平提出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观点,其实质就是允许人们以符合法律和道德的方式为个人的利益奋斗,而一个人在为自己利益奋斗的同时,也为社会创造了财富。先富起来的少数人会希望自己有更大的发展,获取更大的利益,那么,必然会进行更大规模的投资,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其结果是既减轻了国家的负担,又带动了更多的人走向富裕。这是利己、利民、利国的大好事。引导人们的利己心理为公众服务,才能保证个人前进的澎湃动力,才能使个人的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从而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人类社会的无数变迁也证明了只有建立在个人利益基础上的为公行为才具有持久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