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石屹论营销手法与公关

如果非要说“炒作”,我看炒作其实就是广告宣传。北京楼盘广告宣传的费用占楼盘销售的百分之二三,而我花在推广宣传方面的费用是一个相当小的数字,可是效果却很好。说我善于表演,其实表演只是商业的需要。你不出去表演没人知道你,房子就卖不出去了,这是很简单的道理。替别人拍广告2002年,潘石屹在国内接拍了第一个广告,广告词如下:“好的啤酒是三分之二的啤酒加三分之一的泡沫。”拍这个广告,他分文未取,因为“这是帮朋友的忙”。之后,潘石屹又相继为IBM、索尼、LG、摩托罗拉做过形象代言人。|www.aihuau.com|2003年,潘石屹应国际电子巨头索尼邀请,成为其新型手提电脑VAIO在中国内地的形象代言人。索尼中国有关负责人表示,委任潘石屹担当代言人,是因为潘石屹先生具有“不一样”的理念,一向不断创新、勇于突破。潘石屹最大的形象代言广告是替LG做的等离子电视广告。在替对方拍了多个版本的电视片广告后,潘石屹还是没有收钱,因为这个广告是在长城脚下公社拍的,潘石屹对人家说,算了,我们扯平了。也许是LG觉得过意不去,后来送了我两台等离子彩电和两台奇大无比的冰箱,又让我去了韩国的济州岛,打猎、钓鱼,等钱花得差不多了,他们就放我回来了。潘石屹说,现在和他们成了很好的朋友。每逢节日,韩国人都会想着送些礼物给他。潘石屹做形象代言人,不要钱,只要乐在其中就行了。要什么钱啊,人家觉得你不错,我也喜欢,做就做吧。而且,我又不是什么明星,也不值什么钱,只要不让我做马桶的形象代言人就行了。听着像句玩笑话。其实,并非如此。潘石屹确实曾拒绝过一家做马桶的厂商。我拒绝的理由并不是因为马桶是卫生洁具,而是因为凡是跟建筑材料有关的产品,我都不会做。LG在初次愉快合作之后想找潘石屹做塑钢门窗的广告,也被潘石屹拒绝了。身为一个在中国房地产界有一定影响(力)的人物,我不能为相关产业的产品做广告,以免在客户中产生误会,毕竟我们使用的建材全都是招标的。所以,拒绝有时其实是一种责任,是潘石屹对自己、对自己的楼盘、对住在自己房子里业主的一种责任。潘石屹很满意自己做形象代言人的回报,他说:我替别人拍的广告,对于我自己的产品也有直接的作用,每个广告(播出之)后,房子就卖得快了,不管这个因素在其中占多大比例。地产商王石也曾为摩托罗拉做过广告代言人,王石在文章《我为什么要做摩托罗拉的广告模特》中谈到了同样的理由:“一、摩托罗拉是知名的跨国高科技企业,产品形象宣传选择中国内地本土企业的董事长本身就是对万科的肯定和信任,这种合作对万科的社会形象和地产市场品牌均有提升;二、喜欢‘运动与商务’的形象创意,自己就觉得是生活在‘运动与商务’的状态中。一拍即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