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现在是世界上最牛气冲天的几个公司之一了,说是“之一”,其实另外几个我还没有发现。因为苹果,乔布斯也随之成为世界上最牛的公司创始人之一。在中国,崇拜乔布斯的人,人山人海。这跟小女生崇拜偶像组合不同,乔布斯长的一点也不帅,年纪一大把,现在身体还不好。喜欢他的人,从性别上来说多是男性,大家觉得他跟神似的。
有一次我长途飞行,飞起来后发现带的书太无聊了,这是一件恐怖的事。同行的diffrence可怜我,借了我一本书,是当初跟乔布斯一块创业的一个人的自传,叫沃兹尼亚克,简称沃兹。我平常不喜欢看老外写的自传,但自己的那本书实在是太难看了,只好退而求其次。接下来的几个小时,我眼睛眨都没眨。
怎么有这么好玩的人!
沃兹长的很奇怪,脑袋很大,胖,胡子拉碴。在上世纪80年代硅谷曾经出版了一本书《The big score》中,曾经描述过苹果公司在创业之初的场景:乔布斯负责公司的管理和营销,而沃兹总是一个人躲在一个用各种主板和线缆堆起来的一座小山背后,鼓捣苹果电脑。他主导了苹果机的诞生,那是推动个人电脑发展的最关键的几朵浪花。在苹果公司最初的很多年中,他实际上是公司的CPU,而乔布斯则是“天生的推销员”。
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俩当初扮演的角色有点像倪光南和柳传志。沃兹是一个单纯的技术理想主义者,他对PC 的理解总是希望人们因它而获得乐趣,他痛恨摩尔定律,他认为这影响了他最初去设计个人 PC的初衷,影响了人们享受电脑的感受。乔布斯则是一个商业主义者,他追求的是让高科技商业化的范围更广,力量更强。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思维方式。
沃兹从小就像一个黑客,他说自己是一个“电子小孩”,成天以打破现有技术障碍而获得成就感,是一个天生的黑客。还在中学的时候他就开始跟那些已经在硅谷享有盛誉的技术大佬们叫板,就像李敖在17岁时已经跟胡适、钱穆、殷海光过招一样。不同的是,李敖获得的是偶像坍塌之后的虚无,从而奠定自己不走这条路的决心,而沃兹获得的则是乐趣,他始终在笑,一种小孩子捉弄了大人之后的坏笑,一种穿了隐身衣之后获得的隐秘的成就感。
沃兹并不缺钱,虽然他并没有盖茨和乔布斯更有钱,虽然他后来离开了苹果公司,但在苹果IPO之后,他还是获得了财富。他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在音乐、慈善、教育上,后来,他想去发明点别的什么,比如卫星电视,比如更酷的遥控器,但苹果不是干这个的。他辞职了。
沃兹是一个极其单纯的人,是一个十分有趣的技术人,是一个游离在苹果传奇边缘的人。在商业至上的时代,他逐渐被人们遗忘。他是最早的黑客,是最纯粹的技术人,在现在的IT产业中,这样的人近乎绝迹了。他在研究一个东西的时候想的不是能赚多少钱,而是能有多么有用与有趣。aihuau.com这是完全不同的两种研发思路。前者多是为了满足人们现在能想到的需求,后者则从根本上在引领人们的需求,因为很多时候人们不知道自己有什么需求。沃兹认为自己不适应现在的IT 产业,就像我们以前曾经讨论过的一样,我们走的太远,跑的飞快,却忘了自己当初为什么出发。
我喜欢这样的人,我喜欢这样真实的人。我并不是在给沃兹写悼文,他活得很好,我希望他长寿,希望还有人能以他为偶像,希望我们常常能够回首看看我们走过得路,想想当初我们为什么而出发。
顺便要说,那本书的译者贺丽琴是我的好朋友,她绝对是才女,才女。我们认识好几年了,不过,我没见过她。因为沃兹,我感谢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