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 年底至 1974 年初,湖南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发掘出土了一批汉代帛书,其中帛书《老子》乙本卷前有四篇古佚书,帛书上面原有篇题为:《经法》、《十六经》、《称》、《道原》,但帛书整体并未见其名。关于此四篇帛书的题目,学术界并未达成一致,唐兰先生首倡帛书即为《汉书·艺文志》所载的《黄帝四经》。
关于帛书的作者,有“郑国说”、“楚地说”、“越国说”、“齐国说”等,龙晦先生认为帛书作者“必是楚人”,这个结论主要是通过语言特征的考察而得出的。李学勤先生通过比较,认为帛书与《曷鸟冠子》的语言特点相似,并且两者的整体思想倾向也是一致的。而《曷鸟冠子》的作者是楚人,语言特点也是楚地,故此他认为“楚地说”是站得住脚的。
陈鼓应先生认为,《黄帝四经》是现存最早的一部黄老之学着作。黄老学派产生于战国中期,它假托黄帝的名义,吸取《老子》哲学中“虚静”、物极必反等思想加以改造,形成一个重要思想流派。战国中期的法家申不害和战国后期的法家韩非,都曾接受黄老学派的思想并加以发挥。这个学派的政治主张,曾被汉初统治者采用。
《黄帝四经》总共约 11,000 多字,其总旨是效法天地阴阳之道而治理天下。分为四篇:《经法》是对自然和社会秩序的总体解说,《十六经》是对形名、刑德、阴阳、雌雄等关系的阐发,《称》论述如何运用最有效的治国修身的方案,《道原》是对“道”的本体和功用进行探源。《黄帝四经》站在君王的立场看待一切,与法家很相似,所讲的是帝王治国之道,它体现出来的治国目的是要达到国家的“安”、“强”、“霸”、“王”。“王”是其最高政治目标,就是要建成统一的王朝。全书气魄宏大,恰与史书记载的黄帝事迹相一致。因此,它是自成体系的一套学说,不属于诸子当中任何一家。
《经法》是《黄帝四经》中理论性最强的一篇,以“道”为基本的论述依据,认为“道”是判断万事万物的准绳:“道者,神明之原也。神明者,处于度之内而见于度之外者也”(《经法·名理》)。陈鼓应释为:“无论事物是处于静止不变的适度时,还是处于运动转化的极度时,道的神妙作用都始终不变,也即在事物存在的不同阶段、不同形式中始终持久地发挥其作用。因此,它对事物的作用和指导是永恒的。”
《经法·道法》中多次谈到“执道者”,是指“圣人”而言。圣人听从天命并且说出来、告诉人民的道理,便是圣人之教,其应用在治国安邦上便是圣人之治。对于“执道者”的要求,帛书认为:“故唯执(道)者能上明于天之反,而中达君臣之半(通“畔”,界限),富密察于万物之所终始,而弗为主。故能至素至精,(浩)弥无刑(形),然后可以为天下正。”此段是说,“执道者”不但能够体悟自然运行的规律,还能了解“君道”和“臣道”所应存在的分界,又能详察万物发生及终结的内在原因,然而却从不以天地万物的主宰自居。这样,就能做到认识精纯,思维开阔,成为天下是非的准绳。
萧u8410父先生指出,帛书“系统提出了执道、循理、审时、守度的思想”,这可以说是抓住了帛书的内在理路。
所谓“执道”,即认识和掌握事物的内在规律。所谓“循理”,就是遵循客观规律处理好各种具体事物。《经法》指出:“物各合于道者,谓之理;理之所在,谓之顺。物有不合于道者,谓之失理;失理之所在,谓之逆。顺逆各自命也,则存亡兴坏可知。”无论是遵循总的规律,还是处理具体事务,都必须从根本上眼:“执道循理,必从本始。”
所谓“审时”,就是在处理各种事物的过程中,要善于掌握时机,并及时捕捉事物发展变化的转折点,做好事物的转化。帛书强调掌握时机的重要性:“圣人不巧,时反是守”(《十六经·观》)。此句是说,圣人无机巧之心,但顺时也。“圣人之功,时为之庸。(《十六经·兵客》)。庸,用也,因天时以为功用也。这两句都强调,天未成,当守天时;天时反,乃可以动。必须等待和把握天道返还的时机,顺应天道,做事才能成功。
帛书认识到:“时静不静,国家不定;可作不作,天稽环周,人反为之客;静作得时,天地与之;静作失时,天地夺之”(《十六经·姓争》)。该静时不静,国家就无法安定治理;该动时不动,在天道运行当中,人就会处于被动地位。动静合时,就会得到天地的佑助;反之,动静不合时宜,就会失去佑助。
所谓“守度”,就是掌握事物变化中的数量关系和数量界限。帛书提出日常运用的八种度数:“规之内曰圆,矩之内曰方,线之下曰正,水之上曰平。尺寸之度曰长短,权衡之度曰轻重,斗石之量曰少多。八度者,用之稽也”(《经法·四度》)。自然事物和社会生活都各有其“度”,倘若“变恒过度”、“过极失当”,就会妨害事物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