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帛书除了使用“刑德”这个具有法家色彩的词汇外,也用“文武”两字表达同样的意思。且看《经法》的说法:
“因天之生也以长生,谓之文;因天之杀也以伐死,谓之武。文武并行,则天下从矣”(《经法·君正》)。
“始于文而卒于武,天地之道也。四时有度,天地之理也。日月星辰有数,天地之纪也”(《经法·论约》)。
“动静参于天地谓之文,诛应时当谓之武——文则明,武则强,明则得天,武则盛行,参于天地,阖于民心,文武并立,合之曰上同,可以定天下,可以安一国”(《经法·四度》)。
作为一个国家的君主,要想真正统治好他的臣民并使国家富足强盛,就必须从文治、武功两个方面入手,所谓“文能安邦,武能定国”。一如《吴子·图国》所云:“明主鉴兹,必内修文德,外治武备。”
两者虽有同样重要的地位,但从《黄帝四经》中我们可以看出,黄老主张先文后武,德主刑辅,多用生,少用杀。天有四时,春夏秋为生,冬为杀。文武结合,三分文,一分武,是顺乎天意的。《四经》重视平衡和调和,提出了“度”、“极”、“当”、“宜”等概念,反对过分,提倡适度。
文武二者是一宽一严,相代而起,物极则反,文武对转,这构成了某种天之律则。文武和刑德一样,也是与阴阳四时相对应的(《管子·四时》:“是故阴阳者,天地之大理也;四时者,阴阳之大经也;刑德者,四时之合也。刑德合于时则生福,诡则生祸”)。再进一步发展,就达致了汉初董仲舒所主张的天人感应的思想(《汉书·董仲舒传》载:“春者天之所以生也,仁者君之所以爱也;夏者天之所以长也,德者君之所以养也;霜者天之所以杀也;刑者君之所以罚也。由此言之,天人之征,古今之道也”)。在顾及政治秩序的同时,黄老道家主张先德后刑、始文卒武的统治手法,反映了一种宽厚的政治面向。
从儒家的角度看,文的历史更是比武长久得多。孔子祖述尧、舜,宪章文、武,且以文王为“斯文”之代称(《论语·子罕》:“文王既殁,文不在兹乎?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可见文王在儒家思想中的地位极为特别。郭店儒简中的《唐虞之道》,继承了孔子祖述尧、舜的理想政治之道,至于宪章文、武之处,则多有明文衷情于文王而罕及武王之现象。联想到孔子曾经批评说《武》(武王乐也)虽然尽美,然而却尚未尽善,我们可以看出,孔子是反感杀伐霸气的。
台湾的林素英先生曾写有《从郭店儒简检视文王之人君典型》一文,指出周文王之所以成为儒家人君理想的典型,是因为他具备五德:体道乘命之圣、亲亲爱民之仁、敬君任贤之义、居位尽职之礼、屈伸有节之智。
所谓“体道乘命之圣”,简文曰:“闻而知之,圣也。圣人知天道也。”可见“圣人”之最大特色,在于其具有“知天道”的感悟力,不仅耳聪目明,而且听而遂悟、见而能识,终能上体天之道、下识地之理、中察人之性,而行其所当行。“亲亲爱民”,则是指靠仁德爱民之功收编人心;敬君任贤,是指文王一人而兼具两种政治角色:就其与殷商而言,有臣事于殷的人臣之实;就其在周之国境而言,则有人君之实,因而文王“谓之君,以义使人多;谓之臣,以忠事人多”。“居位尽职之礼”,乃是尊崇德义,且能明于人伦。屈伸有节之智,是指能针对实际情境而权衡利弊得失。
《越绝书》云:“纣以恶刑争,文王行至圣,以仁义争。”孔子认为,周武王以征伐取天下,虽美但并未尽善,周文王才称得上尽善尽美。这里的关键还在于,即使不得不用武力平定天下,天下既定之后,就应马上转而以文治国,绝不能一味尚武。《经法·四度》:“武刃而以文随其后,则有成功矣,有二文一武者王。”“二文一武”(二分文治,一分武功)的法则,道出了“以德治国”与“以法治国”之间的轻重关系,颇值得后世借鉴。
曲辰先生说,“一阴一阳之谓道”,执道治国,说到底就是运用阴阳对立统一、相反相成之哲理,调整各方面的关系使之达到平衡,以便国家蓬勃有序地向前发展。故而治理之高境界在于:有文有武,有张有弛,有顺有逆,有开有阖,刚柔并济,刑德互补,互为条件,不相偏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