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企业合并以及用户自己制作内容的激增,提高了盈利机会。本文是一篇“战场形势报告”。
假如你经营一家电话公司。你花费了数十亿美元为美国家庭安装速度超快的互联网链接。你有什么理由会不想利用那些宽带管道──他们的费用由你的股东支付──去打击竞争对手、销售你的服务并且跟内容提供商们签订对双方都有利的合同呢?不过,假如你经营一家发迹于开放式网络(或者正在朝这个方向努力)的公司,你有什么理由会不想让业务继续这样发展下去,阻止控制高速互联网接入的有线和电话公司在这个有著惊人革新能力、能创造巨大财富的市场进行不平等的竞争?
这是最近几周里愈演愈烈的争论焦点,专家围绕著它展开了外人难懂的讨论。政治上,它也成了一个重要问题。成为焦点的原因之一是,已公布的 AT&T 公司与 BellSouth 公司的巨型合并。网络公司声称他们想要“网络中立”,并且正在游说国会立法。在游说方面经验要丰富得多的电信公司却要设法阻止立法的实现。
但这可不是典型的企业央求立法机构为他们制定不平等竞争条款的华盛顿传奇故事。其一,这次关系到我们的宽带网络,是获得新闻、娱乐以及能跟你在吉隆坡的弟弟免费聊天的不可或缺的渠道。据 Leichtman 研究集团(Leichtman Research)计算,2005 年底美国的有线和 DSL 宽带注册用户为 4,280 万,比前一年增加了 960 万。伴随著诸如 MySpace 网站和 YouTube 视频网站这样用户自己制作内容新一轮的爆发,对带宽的需求只会越来越大。
这场争论带来的经济影响并不像它最初看起来那样。如果我们假设的这位电信公司负责人完全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事,他将会扼杀他希望从中获利的互联网络。如果网络公司负责人得到了他所要的一切,电话公司也许就不会建立能够释放新一轮网上创造力和利润爆发所需要的真正宽带连接(目前的速度很一般)。那么,这就是一场我们不希望有赢家的战争。
最近,在经历了五年的困苦以及股票价格不断下跌之后,电信公司似乎已经占了上风。两家最大的公司还在不断发展壮大: Verizon 并购 MCI 公司;SBC 公司并购 AT&T 公司并且改用其公司名称,而新的 AT&T 公司正在吞掉 BellSouth 公司。而且,最高法院和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去年通过的法规,使电信公司提供的宽带业务不受制于普通载体的规则,进入跟有线电视运营公司相同的管制宽松的领域。电信公司的经理人显然底气大涨。去年秋天,AT&T 公司的 CEO 埃德 惠特克(Ed Whitacre)就说,现在是谷歌(Google)和雅虎(Yahoo)停止免费使用他的宽带管道的时候了。
为了使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通过 Verizon-MCI 和 SBC-AT&T 的并购案,这些公司承诺两年之内不会对在其线路上流动的任何(合法的)内容和软件进行干涉。Verizon 公司公共政策高级负责人托马斯8226;陶克(Thomas Tauke)说,即使在这之后,公司也没有兴趣干涉任何人对网络电话的使用。但是,Verizon 公司──去年它耗资 150 亿美元对它的网络进行了升级(包括无线部分)──确实想利用其为数百万家庭铺设的超快光纤连接。一种方式是通过那些线路提供电视节目,相信这一点没有人反对,这也是有线电视公司的做法。但是,Verizon 公司和其他电信公司也希望与宽带游戏和视频承包商签订合同,确保顾客能够迅速清晰地获得他们的内容。
Verizon 公司的陶克把这种业务描述成跟电信公司已经提供给企业用户的虚拟私人网络一样的服务──换句话说,没什么新鲜可言。但是,负责 Google 华盛顿新公司的艾伦8226;大卫森(Alan Davidson)说,除非电信公司为所有人提供相同的服务,否则这将意味著自由网络的终结。“未经许可的创新已经使受众成为互联网的赢家,”他说,“如果新的互联网服务必须要和每一家载体谈妥之后才能出现在网上,那么这就使得这些载体控制了互联网的一切活动和创新。”
网络空间的信条是: 信息必须是免费的,Google 这样富有的私人网络公司是个例外,它已经开始为特殊软件、特别传送服务和把内容快速提供给用户付费。作为家庭宽带唯一重要的提供商,有线和电信公司的确拥有独一无二的市场权力。但是,随著无线宽带和其他技术的成熟,他们还能保住自己的地位吗?谁知道!这只是众多未知数当中的一个。
“使这场争论混乱的部分原因是,没有哪一方确切地知道他们未来想做什么,或者不想向竞争对手公开它的未来计划。”前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负责人、现在 Stifel Nicolaus 经纪公司跟踪电信法规的布莱尔8226;莱文(Blair Levin)如是说。这种不确定性使人们不一定能站在电信公司这边,认为国会和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不应该急于做出决定。3 月 9 日,思科系统公司(Cisco)首席执行官约翰8226;钱伯斯(John Chambers)──思科集团为双方提供设备──给众议院能源和商务委员会(House Energy and Commerce Committee)主席写信,力劝他避免对此事件进行“详细的立法”。这个事件的处理,对于政治家的第一直觉(即避免做出强硬的决策)来说,可能也是正确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