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些最好的朋友是风险投资家!没错,现在风险投资家被视同流氓。我和同事们被指责为只关注短期利润的无能的货币兑换商。咳,要我说别相信这些指控 ──我仍然认为风险投资家是新经济的英雄。的确,在过去几年里出现过无节制和愚蠢,但又有哪个行业不曾如此呢?我认为,就这一行业而言,恰恰不应再以极端的事例来判断。
风险投资公司是冒险投资那些传统的资本不愿意或不应该投资的新创企业。从理论上说,这些风险极大的行为带来的回报就是风险投资家可以通过持有这些公司的股票来获取高利润,因为这些公司股票的升值会比普通上市公司快得多。这是一个很难描述的行业,因为它很大程度上同时依赖于个人判断力和运气。但是当我们回顾过去四年的历史,我们可以总结出一些正确或错误的风险投资方式。
风险投资者的成功需要判断力和运气的结合。但投资的方式有正确和错误之分
错误的方式
假装并无风险可言:自 1996 年起我就从事风险投资业务,那是在我为《财富》撰写此专栏之前。在开始四年里,我周围的每个人都把风险投资当做胸有成竹的事情去做。从 1984 年至 2000 年,风险投资公司几乎总是在赚钱:年平均回报率为 18% 到 20%。(对于顶尖的公司来说更是高达 30% 或更多)。但是,从字面上来理解,风险就意味着你所做的投资的价值也许会减少。我们在过去的 18 个月里发现,这一定义对于风险投资家同样适用。
不考虑估价:风险投资家通过先购买私人公司的股份,再帮助管理层利用这些投资将初创公司转为有收入、利润率和现金流量等等的公司来赚钱。如果你想要得到真正好的回报,你选择的投资对象通常得在 3 到 5 年内获取十倍于你的投资的利润。假如你投资一家价值 500 万美元的公司,它的价值最终必须增至 5,000 万美元。在泡沫经济时期,投资者们乐于对全新的公司估价 5,000 万美元以上。在付出如此巨额投资的情况下,想要赚钱就太难了。
认为你能彻底改造风险投资业:一些“大胆”的家伙认为他们可以忽视 40 年来发展而成的风险投资规则,创立新的运作方式。一些人想专门投资互联网企业。一些人想要通过创建孵化器对初创公司拥有更多的控制权。有些人想把风险投资和经营企业融为一验。所有这些人都失败了。无一例外。那是因为风险投资公司(有限的合伙关系)本身的组织结构成功地发挥了作用。它早就决定了机构投资者无法做出风险投资决策,而风险投资家无法经营公司。它的目标就是为了保证每一方都能各司其职。
正确的方式
让企业家来经营公司:参见上文。投资者和企业家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投资者不应经营公司,企业家不应进行资本投资。
创造真正的价值:创建一家公司绝非易事。那些真正好的公司知道谁是客户,知道做让客户心甘情愿付钱的事。这里没有什麽捷径。互联网泡沫的真正害处在于大批投资者和企业家赚够了钱,却没有留下有价值的东西。
把有限的合伙当做真正的合伙:风险投资公司的钱主要来自机构资本,大多数是养老金和大学基金。现在这些投资者担心能否将 1999 年到 2001 年之间的投资收回一部分,至于回报则更不敢指望了。因此他们更关注投资条件和风险投资公司的质量。风险投资公司需要和有限的合伙人公开地分担风险,而不是依赖固定管理费或是利用增值股票的分配玩把戏。
假定我们这些风险投资家重新学习了这些课程,而现在正是投资初创公司的最佳时机。企业家现在愿意接受基于较低估价的投资。公司的管理人员已经是身经百战。股票市场最终也将对初创公司发行股票表示欢迎。总而言之,这些都是风险投资家寻求创建伟大新企业的完美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