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财政部注资,央行、银监会协调监管 种种迹象表明,在利率市场化和民营银行试点推进的大背景下,金融改革深化与金融风险防范框架建设正在同步推进。 9月初,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接受《求是》杂志专访时表示,目前各项金融改革正在进一步深化,同时存款保险制度、风险处置和银行退出机制等也在酝酿中。据接近监管层人士向《中国经营报》记者透露,存款保险制度和银行破产条例可能于年内公布。 长江商学院教授周春生建议,应当成立专门的存款保险公司来承担这方面的业务,要求所有银行参保,并根据银行的资质不同,使其缴纳差异化的保费。“财政部可以对存款保险公司注资,成为公司股东,但由央行、银监会等机构进行协调监管。” 存款保险制度,被认为是全面推进利率市场化的前提条件之一。央行也将存款保险方案列入2013年重要改革目标。 央行上海总部副主任凌涛此前在上海陆家嘴论坛上表示,关于存款保险制度,央行会同各有关部门已经基本达成共识,就存款保险制度的组建积极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在建立之前我们一直存在着隐性的担保,但是它也存在着弊病,就是市场退出的效率不高,国家的负担比较重,而且容易助长道德风险。这促使我们建立显性的存款保险制度,加强对存款人的保护,明确金融机构在金融失败时候的风险补偿和成本分摊机制。” 周春生认为,中国的金融体系越来越市场化,未来会出现更多的民营银行、村镇银行和社区银行,出于维护金融稳定的考虑,有必要设立存款保险制度,完善银行业的优胜劣汰机制。 “对于民营银行,退出亦是准入的前提。”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 自从7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的表态之后,许多民营企业开始对设立民营银行跃跃欲试。
![中国存款保险制度 存款保险制度有望年内出台](http://img.413yy.cn/images/a/06020206/020609505455310434.jpeg)
“只有建立包括存款保险、风险处置、破产清算重组在内的一整套银行业市场退出机制,才能进一步开放准入、设立民营银行、优化竞争、改善服务,进而使银行机构体系、银行服务体系、经营管理体系、监管体系、金融市场体系等五大体系建设趋于完善。”郭田勇认为。 中诚信国际金融机构评级总监黄灿也向记者表示,存款保险制度和银行退出机制是使民营银行和国有银行进行公平竞争、发挥市场机制的制度保障。如果缺乏制度设计和风险保障措施,在与国有商业银行竞争中,民营银行将处于不利位置。 目前,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各方面条件已经具备,实施方案经过反复研究和论证,各方面已形成共识,可择机出台并组织实施。 此前的症结在于,央行、银监会和财政部等几大部委都争相牵头。 分析人士指出,在中国国情下,处置功能最可能由央行来承担,存款保险亦以基金的形式暂设于央行的金融稳定职能中,和央行原有的处置职能相协同。 不过,仍有分析人士对存款保险制度的有效性提出质疑。一位不愿具名的银行业分析师向记者表示:“2008年金融危机时,国外一些大到不能倒的银行最终还是被政府的紧急融资所救活,中国政府在金融机构破产倒闭时又该救助哪些银行、不救助哪些银行?尽管存款保险制度属于银行体系的基础设施建设,但它在中国的有效性还有待观察。” 申银万国研报预测,中国在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后,预计每年上缴保费占存款总额的0.1%,5年相当于上调一次准备金率,央行可通过下调0.5%的存准率来对冲流动性的收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