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要求人民币升值”的巨大国际压力,中国政府除了通过各种渠道表明“继续保持人民币汇率稳定”的坚决态度外,似乎已经在考虑更具积极意义的办法来舒缓这种压力。
《中国企业家》杂志记者近日从有关方面获悉,现行的出口退税率有可能从2004年起平均下调4个百分点。目前中国平均的出口退税率为15%。据了解,在今年的6月份,国家税务总局一位副局长已将这一“精神”向江苏苏州的出口企业口头传达。苏州是江苏省外贸的龙头老大,出口额占该省半壁江山。
“之所以拟订这个政策,一方面可能是由于中央财政出口退税压力过大,另一方面也不排除出于‘缓解人民币升值压力’的考虑。”有关人士认为。
“减压”的一剂猛药
在国际社会围绕人民币汇率应该升值的种种指摘中,一个很显然的逻辑是:中国的进出口多年来保持顺差,在中国现行的“强制结售汇”体制下,央行被迫大量买进美元,其结果是中国的外汇储备高速增长,从而导致人民币升值的压力不断增大。
问题在于,如何正视这种“客观存在”,拿出有效的措施来舒缓压力?
目前最为可行的办法有两个:一是抑制出口,二是扩大进口,通过“顺差转逆差”把过高的外汇储备降下来。而从政府宏观调控的手段来看,“降低出口退税率”可能是最为灵验一步棋。
根据历史经验,只要是退税率一下调,当年的出口额马上就有明显的下降。正是因为“出口退税率”的变动有如此功效,在关于有关“人民币是否应该升值”的争论中,有舆论甚至提出了“取消出口退税”的建议。
“取消是不可能的,因为这是国际惯例,并不像有些国外媒体所称的‘中国政府是通过补贴政策来刺激出口。’”商务部国际经济贸易合作研究院副院长李雨时指出。“问题在于我们是否应该重新考虑一下长期形成的 ‘顺差偏好’—认为只有顺差才对国民经济的增长有好处。”
李雨时认为,即使是保持现行的出口政策不变,也应该“适度扩大进口”,这对于处在转型中的中国经济的发展是有好处的—比如进口一些中国不能生产的高精尖设备,提高了劳动生产率,这也是“对GDP的贡献”。“去年,中国取消了部分机械设备的免税,那么今年是不是可以考虑恢复呢?”
针对“适度扩大进口”,李还提了两点建议:一是虽然中国入世后,进口关税已经降得很低,但是环节税似乎还有下降的空间;二是通过政府采购来增加进口,同时体现国家的产业导向。
上调、下调的两难选择
其实,早在国际社会形成“要求人民币升值”的舆论之前,中国政府就开始了“关于如何调整出口退税政策”的调研。2002年2月底至3月初,财政部、国税总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外经部、原外经贸部组织专家对上海、南京、苏州、杭州、宁波等5个城市外贸企业的出口退税现状做了实地调查(详见本刊2003年5期《巨额欠退税阴影下的出口企业》。)不过,当时主要针对的是出口企业反映的“欠退税”问题。有数字显示,截止到2002年底,全国没有兑现的出口退税款已高达2300多亿元。“欠退税”已经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出口积极性,甚至因为“出口退税质押贷款”(这是国家为缓解出口企业资金压力实施的相关政策)迟迟不能归还导致银行经营风险的增加。
调研过程中,有企业提出,政府可以通过降低退税率来减轻财政预算压力,但是“你要保证今后发生的应退税款及时到位”。
4月-5月份,中国经济遭遇SARS袭击,其中外贸行业因国外定单大幅减少成为受打击最大的行业之一。这种情况进一步增强了中国政府解决“出口欠退税”问题的决心。
5月,财政部部长金人庆曾表示,“今年财政收支如有节余,将全部用于解决出口企业退税。”到了6月份,国外媒体甚至一度传出中国政府准备“上调出口退税率,以增强出口企业竞争力”的说法,使关于“中国是否应该让人民币升值”的争论更涂上了一层“迷离”的色彩。当然,对于前一种表示,出口企业肯定是欢迎的,而对于后面的说法,有相当多的企业认为,“你提得越高,企业及时拿到退税款的可能性就越小。莫不如退税率降低点,退税速度加快点,更有利于企业资金的周转。”
而7月2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的《关于规范出口保理项下的收汇核销的通知》似乎可以被认为是“加快退税进度”的应时之举。《通知》规定:在银行提供无追索权的融资服务时,企业已卖断应收账款,因此对于这种无追索权的出口保理,银行可以融资额为准,向企业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企业即可以凭此先到外汇局办理核销和退税。而按照一般核销规定,企业只有在出口收汇后,银行才能为其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
“对于远期合同(60天-90天),退税进度应该能够提高一个月到两个月。”某外贸企业负责人对于这项举措深表欢迎。
“现在退税率下调基本上可以肯定了。”这位负责人表示。“对企业出口的影响肯定是有。这方面我们会和客户商量如何分担这个成本。但如果是同时调高人民币汇率的话,企业肯定受不了。”
“开源”之措作用有限
如果说以降低出口退税率来抑制出口是应对人民币升值压力的一种“截流”之举的话,那么鼓励企业对外投资则可视为“开源”之措。
就在“保理”通知公布之前,7月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退还境外投资汇回利润保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宣布自即日起将已经收取的保证金退还给相应的投资主体。在7月17日发布的新闻稿中,外管局进一步表示,“为贯彻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的有关精神,国家外汇管理局已取消了境外投资汇回利润保证金制度,对境外投资项目不再收取保证金。”
有关专家认为,这种做法当然会刺激企业的用汇需求,减轻央行储备外汇的压力。
而事实上,外管局对于企业对外投资的管制在“按部就班”地放开。今年3月1日,外管局宣布从即日,在“北京、天津、四川和黑龙江”四个地区进一步实施“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加上2002年10月1日“开放”的“浙江、江苏、上海、山东、广东、福建”6个省市,试点地区已经达到10个。
但是,放松外汇管制固然是好事,企业买不买账又是另一回事。有试点地区的企业就表示,对不对外投资取决于的现有能力和发展战略,不会说因为我们在试点范围就会去海外发展。
在这方面,政府的“热情”与企业的“冷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有数字为证:2002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只有28亿美元,而外商对华投资创记录地达到527亿美元,前者只是后者的“零头”。不仅如此,中国海外的投资额还大幅下降了60%。由此直接形成的“资本项目”下的顺差高达499亿美元。
“不论是‘开源’,还是‘截流’,相对于人民币汇率制度而言,都只是治标之策。”有专家认为。“由于汇率制度的极其敏感性,相信中国政府不会在‘风口浪尖’上向升值舆论让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