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专题:快递业观察
新《邮政法》,能了结中国邮政与民营快递之间的恩怨吗
文/沈则瑾 本刊见习记者 郭大鹏
中国的民营快递企业,多年来分享着中国快递市场迅速膨胀的蛋糕,同时也因为缺少法律的支撑,饱受邮政系统的打压和查处之苦。
如今,在新《邮政法》出台之前,他们紧盯着有关这部法律的每个细节,同时试图在新法出台前的中国快递业复杂、微妙的局面中寻找平衡。而联邦快递(FedEx)、联合包裹(UPS)、天地快运(TNT)等国际快递巨头,也高度关注正在酝酿中的新《邮政法》,希望给自己争取更多合法的发展空间。
不久前,国务院法制办的有关人士表示,新《邮政法》中对快递企业注册的规定,不能与7月1日实施的《行政许可法》等法律产生冲突。这意味着今后出台的新《邮政法》,对邮政系统外快递企业的限制将大为减少。而7月份出炉的,仍然倾向于维护邮政利益的《邮政法》修改第六稿,也很难通过。
眼见自己的垄断权力将受到限制,邮政与民营快递的斗争又有升温迹象。今年初以来,各地邮政查处民营快递公司,甚至殴打快递员工的消息频频出现。
法庭相向
34岁的陈德军皮肤黝黑,身高体壮,如果不听口音,很难看出他是江苏人。
1993年,他和妹妹在杭州创业,开了一家小小的快递公司,为杭州、上海的几个客户递送商业信函。10余年后,这家小公司年营业额已超过10亿元,成为国内最大的民营快递公司之一:上海盛彤实业有限公司(简称申通)。
树大招风。陈的申通公司因此受到各地邮政部门更多的“关照”,他也就不得不在和邮政的周旋中,费更多的脑筋。
陈德军讲,2002年以后,邮政的查处从来也没有停止,不过相对不那么严厉,节奏也不是那么紧迫。即便如此,他们每年缴纳罚款也在500万元左右。
今年以来,在旧《邮政法》行将修订之际,一些地方邮政部门看来是要充分地将之利用一番。在江苏、浙江、江西、安徽等10多个省市,申通都成为地方邮政局“重点查处”的对象。
3月11日和12日晚,江苏盐城市交警和邮政“联合检查”,两次扣押申通37件快递件。3月12日,盐城邮政发出“邮政通信行政案件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并于17日暂时封存那些邮件,要求申通缴纳罚款1.4万元。
3月24日,申通委托律师提起行政诉讼,将盐城邮政局告上法庭。陈德军说,这是他们多年委曲求全后,第一次诉诸法律。6月22日,盐城邮政局发出了撤销处理通知书,陈德军说,扣押他们的邮件也已经返还。申通也同时撤回起诉。按照申通的说法,如果依法断案,邮政必输无疑。陈德军也说,他们手上有邮政违法查处的录像,但是为什么撤诉呢?
陈德军还是不敢得罪邮政。在他眼里,打官司还不只是法律问题,要把握时机,给邮政局留足面子,否则就可能面临更严厉的查处。“太尖锐了!让邮政看到了,只怕要查得更凶。”指着一篇批评邮政封杀申通的报道,陈德军生怕遭报复。他的担心是有道理的,因为就在官司不了了之的第二天,江苏邮政又开始了新的查处。
于是,6月30日和7月1日,申通再次以邮政违法行政为由,向盐城、泰州法院提起5个行政诉讼。
但是陈德军一再叮嘱记者,要尽量淡化邮政对他们的查处。要知道,查得松一点或者紧一点,勤一点或者少一点,全在邮政的把握之中。
其实今年2、3月间,在浙江、安徽、江西等省份已发生多次民营快递被邮政打压的事件。当地邮政局扣押民营快递的车子、私拆商务文件和包裹、对民营快递进行罚款,甚至殴打快递人员。
被打压的民营快递公司也准备诉诸法律,但他们同样有和陈德军相似的心态,当时一位快递公司的负责人就向媒体表示,他们和邮政达成“君子协议”,两会期间不接受采访。
面对邮政的步步紧逼,民营快递企业要奋起反击,但又不敢太得罪对方,免得新法出台之前招致报复。他们该如何与邮政周旋呢?
文字较量
诉诸法律只能使邮政的查处收敛一些,真正决定陈德军及众多民营快递企业命运的是新《邮政法》。
7月28日,北京、上海、广州、天津四地的部分民营快递企业被邀请到北京,与国务院法制办、商务部等部门的相关人员就最新出炉的《邮政法》修改第六稿座谈。陈德军说,这是破天荒的第一次,以前几次《邮政法》修改稿,还从来没有听过民营企业的声音。
这样的变化和民营快递企业组织行业协会不无关系。今年初,上海快递行业协会筹备小组成立。筹备小组联合40家民营快递企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呈送《对〈邮政法〉修改稿的意见和建议》,其中涉及对去年11月出炉的《邮政法》修改第五稿四方面条款:
1、单位重量500克以下信件寄送由邮政专营,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2、从事信件快递业的非邮政企业应缴纳邮政普遍服务基金;3、非邮政企业从事信件快递业务必须取得邮政监管机构的许可;4、分别对从事市内、省(区、直辖市)内、跨省(区、直辖市)快递业务的企业限定注册资本为100万、500万和1000万元。
《意见和建议》认为:500克以下专营的规定进一步强化了邮政的垄断地位,邮政专营范围应远远低于500克,并应限定为私人信件。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将国际快递企业单列,而民营企业却还不能得到外资的待遇,有明显歧视色彩;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应由国家财政拨出,对某一行业的企业两次征税不符合国际惯例;第三点规定更是与《行政许可法》的立法思想背道而驰,快递行业不应是特许经营,而应是登记制;另外,按照《邮政法》修改第五稿为快递企业设置的门槛,中国90%的民营快递企业都将被迫关门。
5月26日、6月3日上海快递行业协会筹备小组还两次紧急上书国务院法制办,反映江苏省邮政局及下属邮政局在沪宁高速公路上近来多次拦截民营快递公司车辆、查扣快件的情况。
在打压中成长
民营快递企业纷纷痛斥邮政打压的同时,他们在市场上却一点也不退缩。
陈德军介绍,即便多年来在邮政查处的阴影中,车辆都不敢贴上标志,广告也不敢作,但申通的业务还是在飞速发展,现在他们在全国的员工就有1万多名。“邮政的查处对我们的发展没有实质的影响。”
陈德军最近正在向中国国际货代协会申请一级货代资质,如果得到这个资质,今后申通就可以自己办理货物进出口的报关、清关手续,这样他们在国际快递业务方面也会迅速突破。
而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则处境尴尬。
在国际快递业务方面,UPS、FedEx、DHL、TNT4大快递公司,已经占据了中国国际快递业务80%的市场份额,EMS几乎被挤出了国际快递市场。
在国内快递市场,从1995年起,EMS的市场份额在以每年4%的速度衰退,市场份额从最初的97%下降到现在的33%。
对中国邮政的国企病,陈德军看得很清楚。他说:“同样是快递用的面单,生产企业给我们的价格是3毛钱,但是给邮政的就是6毛多,他们的成本能不高吗?邮政每天要用几千万张面单,你算算,这一块能节省多少钱。”
他觉得,邮政在快递市场的发展,应该依靠整合内部资源,挖掘潜力,而不是打压民营企业的生存空间。
邮政与民营快递的历史恩怨
算起来,邮政与民营快递猫捉老鼠的游戏已经持续多年。
目前中国比较有规模的民营快递企业,基本是在1992、1993年成立,起初都是几个人、一间屋子的规模。头几年他们的业务量还小得很,还很难入邮政部门的视野。
大概从1998年前后,民营快递企业开始迅速扩张。陈德军的申通也正是在这时推行加盟制,逐渐在全国300多个大中城市建立了分公司。邮政的特快专递业务EMS开始感到市场被蚕食的痛苦。
也是在1998年,邮政和电信分家,这一年邮政亏损142亿元。更让邮政痛苦的是,根据国家的“8531”计划,从1999年到2002年,国家给邮政的财政补贴将逐年减少,钱数从80亿元减少到50亿元、30亿元、10亿元,2003年已经“彻底断奶”。
这时,邮政和民营快递企业的冲突渐渐增多,而邮政也能找到法律的依据。
现行1986年版的《邮政法》有一条规定:信件和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的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一条不太清晰的规定,使得邮政部门可以理直气壮查处民营快递公司。
到2002年,在河北、山东、陕西、江苏、浙江等地,地方邮政部门查抄民营快递公司的事件已经屡屡出现。有的省份的邮政局甚至出台突破《邮政法》的地方法规,明确赋予了省、市、县(市)邮政行业管理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地位,而《邮政法》中规定邮政执法大队只有检查权,行政处罚权应该由工商部门行使。
是年2月4日,国家邮政局还下发了“64号文件”:《关于贯彻信息产业部等部门有关进出境信件寄递委托管理文件的通知》(国邮[2002]64号),更是把几家国际快递巨头也逼到了墙脚,一时间快递行业风生水起。
不过财大气粗的国际快递巨头显然能量更大,几经反复之后,2002年11月20日左右,中国邮政和快递巨头达成和解,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