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以行政手段为主来治理经济“过热”,那么可能会付出“体制进步迟滞”的代价
文/本刊记者 杜 亮
这一轮的经济过热有两个显著特征,一个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过大,二是信贷投放增长偏快。“过热”的危害人所共知,问题在于用什么样的手段来抑制“过热”。
成熟市场经济国家一般用价格杠杆来治理“过热”,主要是调高利率。但或许是出于对调高利率负作用—比如进一步增大人民币升值压力的担忧,使得这样一个真正市场化的调控手段一直不能出台。
事实上,从去年下半年以来,央行一直在通过对货币投放总量控制的办法来抑制过热,包括两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提高再贷款和再贴现率—这些都属于市场化的“货币政策”,但收效不大。以至于到了今年4月份,中央不得不使出“封杀铁本”、“典型引路”的行政手段,随后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如“五一”停贷、清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也具有浓厚的行政色彩。
行政手段的核心在于加强审批,控制固定资产的增量投入,这对于当前的经济“过热”确实会比货币政策更为有效。但是这种手段的运用是以牺牲“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为代价的。
市场经济本身就倡导公平原则。如果以总量控制为理由阻碍新的投资者进入,显然会破坏公平原则。如果一个企业认为自己有竞争力,可以在“过热”的行业中立足,那有什么理由不让它进入呢?这也是刚刚投身于“过热”行业中的民营企业最不情愿接受的现象。
当然,如果要“卡”的话,依据似乎只能有一个,这就是国家的“产业政策”。5月中旬,国家发改委公布了《当前部分行业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目录》,目录涉及十大行业,分为“禁止类”和“限制类”。与以前发改委发布的对“钢铁、水泥、电解铝”项目“叫停”的通知相比,这样一个“产业政策”的出台应该是一个进步。因为它能体现对所有投资者公平。
目前对于信贷的“窗口指导”似乎也有“越位”嫌疑。本来对于商业银行来说,信贷应该是纯粹的市场行为,但由于央行与银监会的干预,更重要的是因为目前国有银行体制的局限,银行也不得不采取“一刀切”的政策来控制贷款。有些民营钢铁企业由于身处“过热”行业,尽管资产负债率很低,依然拿不到贷款。像这样,监管部门把商业银行“抱在怀中”,那么,商业银行又何时能够建立自身的风险意识,成为真正的企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