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放任海外基金在中国房地产业牟利,不如放开中国基金
银监会9月中旬制定出台的银监会《加强信托投资公司部分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212号文)瞬间冷冻了信托公司对房地产行业的热情。212号文大幅提高了房地产信托的门槛:自有资金超过35%、四证齐全、二级以上开发资质三个条件全部具备才能融资。这一规定的严格程度超过了银行。
历经破产整顿的信托信托行业,在2003年6月由于央行121文件的出台迎来一线生机。121文件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银行贷款,自有资金应不低于开发项目总投资的30%。大批失去银行供血的房地产企业由此找到信托。2003年9月,房地产信托计划的发行额才30亿元,到了2003年底,猛增至60个亿,2004年底,房地产信托计划发行额达到了111.74亿元,比2003年基本上翻了一番。2005年1月-9月,120亿元集合类信托投向房地产市场,房地产信托在信托中的占比已经高达60%。8月建设部副部长刘志锋表示近期不再出台新政策对房地产行业进行调控之后,信托行业一度以为今年年底或许能够见到《办法》的曙光,但是212文件最终打破了这个脆弱的幻想。文件一出,效果立竿见影。9月份,房地产信托的发行数量和资金规模比上月分别回落19.7%和36.4%。2005年信托井喷的可能已经微乎其微。今年初,联华国际信托推出2期“联信·宝利”房地产信托,一经推出就受到追捧。其中关键在于,“联信·宝利”先募集资金再选择房地产投资项目、分多期连续发行,并且这只信托产品首次引进受益人大会制度、中介机构参与管理、按照公募产品要求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的信托计划,增加了透明度,这些都使得“联信·宝利”信托更类似于REITs(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将200份被动融资所得1亿元放在一个项目的风险,一定比打破200份后所融到的10亿元放在10个不同项目上的风险要大得多。”中国企业海外发展中心主任孙飞如是说。既然REITs可以降低房地产市场金融风险,为何内地迟迟不推出相关配套法规呢?银监会的用意不难揣测:不能把降低房地产金融市场的风险转嫁到金融体系。但有一点被忽略的是,只有改变房地产信托目前被动融资的局面,从政策层面上做到主动理财,房地产信托的风险才可能得到根本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