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石油集团利润全线飘红的背后,是整个社会为垄断体制的低下效率付出的巨大成本
文/李健康
7月23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将汽油、柴油出厂价格每吨分别提高300元和250元。此前,6月25日,5月10日,3月23日,发改委相继数次上调汽油、柴油出厂价格,期间,只在5月23日经历过一次幅度不大的降价。
作为去年国内油价三次上调的延续,2005年油价新一轮涨势必灼痛中国经济的脆弱神经。当国内大多数行业和终端消费者因为受到油价上涨的冲击而怨声载道的时候,也有的部门因攫取了超额利润而击掌相庆。
谁在为油价高企买单?
难得的景气局面有目共睹,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国内三大石油集团在油价持续高企的盛宴中分得了一杯羹。经过2004年油价三次上调,中石油取得了净利润高达1029亿元的历史最好业绩,蝉联香港最耀眼的绩优股;中石化在抱怨因为成品油价格“太低”而少挣了200亿元的同时,于3月29日发布的2004年年报显示,净利润同样创记录地达到了322.75亿元;同一天公布的中海油年报也显示其净利润达161.9亿元,创了历史新高。
国内成品油价格的上涨是在国际油价不断攀升和看涨的背景下进行的。涨价本无可厚非,问题在于,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的依据是什么?
目前政府主导型的油品定价机制缺乏透明性,我们无从考证其能否反映国内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但有两点可以肯定:
其一,2003年10月以后国际油价开始回调,而国内油价一路上扬,至今仍未见下跌的趋势;
其二,国内自产原油价格与国际原油价格是挂钩的,与国内原油生产企业自身的开采成本没有直接关联。据测算,中国自产原油从勘探开发到卖出原油,除去管输、交接环节,成本不到20美金一桶,而国际油价现在已经接近60美元。这就是为什么中石油、中石化虽不断抱怨炼厂“亏损”(按进口原油价格计算),却又可以靠勘探开发上的垄断特权使总体盈利甚丰的原因。
设立国家石油公司的初衷在于保证中国能源安全,而非基于追求高额利润的考虑。而现状却是,石油产业链条的利润正以几何级数向上游的垄断集团迅速集聚,对相关部门财富的挤压成就了国家石油公司的暴利。
就原油勘探、开采的资本实力与技术能力而言,国内无人能望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集团之项背,而原油进出口业务的贸易权、成品油的调配和批发,以及全国七万多座加油站牢牢地控制在中石油、中石化和中化、珠海振戎公司手中。垄断寡头超额利润的背后是国家给予的强大财政支持以及合法垄断权利。但又有谁计算过,中国整体经济为此承受了多大的重负?
垄断企业自身的效率同样经不起推敲。民营企业从炼油厂到加油站的价值链上,每吨油品的分摊成本不过27元-50元,而三大集团的成本则高达每吨180元上下——因为中国石油145万、中国石化70万为数众多的生产性人员和为数更多的非生产性人员都在这个链条上生存着。
此外,国家公司垄断油源对下游精细化工产业的发展同样造成伤害:一方面锁死油源,另一方面片面增加汽油的生产比重,造成以苯为代表的石油衍生物供给不足,推动苯价格上涨,间接造成了涂料、染料、鞋、医药、农药等化工企业成本恶性增长。
事实上油价高企所造成的冲击波正沿着产业链向国民经济的其它部门不断扩张。2004年三大集团利润全线飘红的背后,是整个社会在为垄断体制的低下效率付出的巨大成本。
开放远比涨价重要
中国石油进口近年来以每年18%以上的速度递增,2004年中国进口原油超过1亿吨,对国际原油市场的依赖度已经超过40%。
在国内石油缺口迅速膨胀的背景下,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要让生产成本极高的国家石油企业独享进口权,而要让生产效率更高的民营企业嗷嗷待哺?为什么不让航空公司自行采购和进口航油,而要成立一个中航油的贸易公司来画蛇添足?为什么不鼓励各省以合资或民营方式开办石化企业,让有效率的、节能的企业拥有更多经营上的优惠?为什么不允许新疆、黑龙江当地成立石油企业,部分地把石油资源的利益留在当地?最起码也应对正在那里采油的国家企业征收合理的、适当的资源税,因为这应当是发展西部、振兴大东北和协调中国经济发展最直接、最合理和最有效的办法。
石油作为国家战略物资的“身份”,决定了国家石油企业可以冠冕堂皇地坐享这块利益,但现实却是任何一个企业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不可能完成国家的能源战略责任,政府为什么不在建立独立的石油战略储备上痛下决心?
石油政策的出台往往由石油、石化集团本身策划或来自其游说的力量;长期形成的利益分配链决定了谁也不会去轻易触动既定的分配机制。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在这个行业呼唤多年打破垄断,至今仍未取得根本突破的原因。
保护垄断企业的利益就是提高社会成本,即便打着能源安全的名义。当价格主管部门费尽心机地在国家能源安全和国民经济平稳运行之间权衡腾挪,小心翼翼地测量着每次涨价幅度的时候,却总是同时遭遇来自垄断集团和社会公众的双重批评,落个两面受气的尴尬处境。前者抱怨国家限价缩小了其利润空间,而后者则责问政府定价为什么只涨不降。
其实,与其用行政手段管制价格,不如把属于市场调节的工作交由市场决定,在这个原来高度封闭、割据的行业建立公平、公正和透明的市场规则。用市场来解决定价这个最棘手的问题,至少可以为争论不休的各方给出合乎规则与合乎逻辑的说法。我们对国家能源安全的定义也应该重新诠释。
倘若商务部能及时取消保护垄断的38号文件(《关于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和规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的意见》国办发[1999]38号),让各种所有制企业在国际、国内市场上自由竞争,在保证国内石油垄断集团的进口权不超过总量45%的基础之上,将其它进口指标放在公开的交易平台上自由竞投,或者干脆取消所谓的指标,任由市场需求决定进口量;倘若发改委能逐步放弃现有的油品定价机制,让市场自行厘定价格;倘若政府能建立独立的石油战略储备系统用于保证国家安全和调节市场余缺,而让企业成为自由的市场主体,哪怕每次只迈出市场化的一小步,也能给在石油链上生存的各利益主体带来些许的安慰和希望,也能为建立一个法治的、公平的市场秩序带来更加正面的效应。
我们不禁困惑:究竟谁在为油价高企买单?这种现状要持续多久?中国经济还将为此承受多大的代价?难道我们还不应检讨过去的能源政策么?
对于这些问题,中国已经到了该反思的时候。
我们呼吁应尽快调整政策,防止政策异化的负价值给我们的整体经济造成新的冲击。惟有如此,中国才能将能源危机对于中国的冲击减小到最低,才能保持中国经济持续、平稳和健康地发展,更好地走向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