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筹回归 民企“红筹上市”命悬特别通道



在11号文和29号文相继为民企海外上市设障之后,有关部门正在考虑开通关于跨境换股上市的“特别通道” 

文/本刊记者  王琦  胡海岩 

“我想上市,我想马上上市!”戴先生在电话里发出的声音几乎有些神经质。作为浙江一家生产五金制品的“隐形冠军”企业,戴先生的公司完全有条件实现与海外资本市场的对接,进一步做大做强,但是,国家外管局今年1月24日和4月21日先后发布的11号文和29号文,让这家已经完成了境外注册和资产置换的企业暂时失去了海外上市的可能。   

将于10月份前后出台的《关于企业跨境换股的规定》或许能让他摆脱不能上市的窘境,但他现在能做的只有等待。 

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让戴先生备感苦恼的所谓11号文即《关于完善外资并购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9号文即《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登记及外资并购外汇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者是对前者的补充。据称,11号文和29号文旨在防止非法资金外逃、回购国内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哪知,城门失火、殃及池鱼,首当其冲受到打击的却是准备以红筹模式海外上市的民企。 

民企海外上市,一般都会采取红筹模式:即在BVI、开曼、百慕大等地注册境外公司,通过并购或者换股的方式将国内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装入境外的壳公司,由境外公司直接登陆海外资本市场。由于我国尚未实现跨境资本自由流动,境外公司对境内公司资产的收购,需要境内公司在外管局登记备案,获得“外汇登记证”。而从11号文和29号文出台至今,就几乎再没有准备红筹上市的民企获得这张宝贵的外汇登记证。据了解,仅香港一地,因为11号文暂停上市的民企就超过60家,加上新加坡、纽约纳斯达克等民企上市比较集中的海外资本市场,被11号文和29号文卡住、甚至暂时放弃上市的民企就超过200家。 

受到11号文和29号文冲击不光是民企,更打击了那些推动这些民企海外上市的创投机构和中介机构。清科创业投资研究中心6月底发布的《外管局11号文和29号文对海外上市及创业投资影响的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清科报告”)显示:在接受调查的34家海内外创投机构中,32%认为文件会影响自己今年在中国的投资,更有76.47%的创投机构认为自己有一半左右的项目会因此导致退出渠道“断路”。在接受调查的14家中介机构中,92.3%认为公司今年海外上市的中介服务业务会受到较大影响。各机构普遍认为,受两个文件影响,2005年中国企业海外上市将呈下降趋势,企业实现海外上市的时间也将延长2个月以上。 

据《中国企业家》了解,两个文件出台后,曾有数十家海外创投机构联名向外管局递交了一份“意见”,希望外管局对两个文件补充发文,“将相关政策细化、使之更具可操作性”、“建议对拟上市企业区别对待,出台特殊条款”。 

“沟通”的效果虽非立竿见影,但确实起到了作用。“有一家准备红筹上市的民企马上就可以拿到‘外汇许可证’了。”嘉富诚投资顾问公司董事长郑锦桥向记者透露,“这虽然是特批,但并不会是个案。外管局现在准备出台11号文的补充条款,给民企红筹上市松开一个口子。” 

从丰年到灾年 

2004年是中国企业海外IPO的高峰年,海外上市公司数量新增83家,融资金额112亿美元,占到去年我国直接利用外资总金额(606亿美元)的1/5强。  

今年的科博会上,国际证券交易所超过10家来到中国,除了上届的7家,日本、韩国、德国等国家的资本市场第一次来到中国。中国企业海外上市的视野一下子打开,甚至在去年尚不为人知的伦敦创业板市场,现在也新增加了三家中国企业的名字。 

但是11号文让一切戛然而止。虽然加上后来的29号文,没有人能够找到任何“阻拦民企海外红筹上市”的字样,但是据业内人士透露,只要民企注册的海外公司与境内公司的股东人名相同,就很容易被视为“转移资产”,根本无法取得那张要命的“外汇登记证”,它把准备红筹上市的企业都生生拦在了国内。 

据统计,2005年第一季度,中国内地在纽约纳斯达克、香港和新加坡上市的企业总计11家,数量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6.7%;在本刊截稿前,记者还未能得到第二季度海外上市中国企业的所有名单,但可以预计的是,数量将与第一季度持平,这与IPO市场第二季度比第一季度上市公司数量增长20%的惯例相比,将是一个较大幅度的降低。清科创业投资研究中心执行总监陈强认为,前两个季度上市公司大多在两个文件出台之前已经完成了“境外公司并购”的手续,文件对上市公司数量的影响,将会在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得到更明显的体现。 

当然,规避政策的办法很快就被想出来了,但成本显然要高多了。 

“准备上市的企业可以把境内公司的业务转到国内一家合资公司的中方名下,由境外公司收购合资公司外方的股权,拥有境内公司的实际业务。再由境外公司上市。对于合资公司来说,外方股东的变化只是更新,而不是新设,无需外管局的批准。但是,把境内公司业务转移到合资公司和外方股东更替的过程,都需要额外支付相当的费用。”郑锦桥向《中国企业家》介绍。 

寄望“特别通道” 

 红筹回归 民企“红筹上市”命悬特别通道

在积极寻找规避方法继续开展业务的同时,中介机构们也盼到了有关部门“纠偏”的曙光。据了解,为了给民企海外上市网开一面的“特别通道”正在酝酿开通。这个“特别通道”将体现在《关于企业跨境换股的规定》中。《中国企业家》获知,该文件将在今年10月前后出台。文件由商务部牵头起草,外管局、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等部门参与征求意见,目前起草和征求意见的工作基本结束,四部门正在协调研究落实相关意见。 

据商务部条法司人士告诉《中国企业家》,《关于企业跨境换股的规定》征求意见稿规定,境内企业或自然人可以为实现其实际控制的境内企业权益在境外上市,而在海外设立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特殊目的公司”。这个“特殊目的公司”,可以用其拟上市发行的股权或增发股份,置换境内企业股东的股权或增发股份。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要在获得营业执照后最长12个月内,完成跨境换股以及海外上市程序,如果在此期限内无法完成境外上市,则先前进行的换股交易无效,以防止借“特别通道”资本外逃。 

郑锦桥认为,征求意见稿主要在两个方面给民企红筹上市放了口子:一是境外公司置换境内公司股权仍需批准,但是条件放松,不会全部否决。二是以红筹上市名义由境外公司收购境内公司业务的,如果在一年内没有上市,取消批准。“第二条很关键,这样就真正阻挡了以红筹名义洗钱,把需要海外上市的民企放过了。” 

外管局人士表示,出台此文件的目的是,“为了维护正常的资本跨境流动秩序,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同时也给民营企业提供一条合法的融资渠道。但外管局有关人士向《中国企业家》表示,以打击日益严重的资本外流逃为目的“11号文件”,将继续严格执行。 

 

内地企业红筹海外上市数量 

地区 数量 可流通市值(亿元人民币) 

中国香港(主板) 84家    14962 

新加坡   47家    454 

纳斯达克 36家    1785 

注:伦敦、多伦多、东京还有少量中国概念企业 

资料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研究中心统计,截至2004年12月31日 

 

背  景 

曲折的红筹之路 

文/本刊记者  胡海岩 

“11号文件”并不是民企海外红筹上市的“第一障”。5年前,中国企业海外上市的“红筹通道”就曾被监管部门设阻。2000年,北京裕兴电脑绕道英属维京群岛(BVI)和百慕大注册壳公司,准备在香港创业板上市之前,突然接到中国证监会通知要求其暂停上市,并提供材料进行审核。 

随后,证监会于2000年6月9日发布《关于涉及境内权益的境外公司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境内民营企业,如果希望进行海外重组上市,需聘任中国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上报中国证监会,以取得“无异议函”。 

当时,证监会出台这一规定的目的亦在于防止国有资产非法转移,控制境内资产透过境外上市流失。审查的焦点集中在核实股本结、,转资以及外资进入等环节的合法性;公司的产业政策是否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政策》;境内资产是否以合理价格转移到境外,有没有造成境内资产流失的情况;收购境内资产的外汇是否属合法的外汇以及是否获得外汇管理部门的审批及登记。 

不过,由于对企业取得“无异议函”的周期没有具体规定,以致于有的企业海外上市申请随着时间推移完全没有回音,企业和中介机构无法确切把握境外上市的时间,使得何时能取得“无异议函”成为当时企业海外间接上市企业最大的不确定因素,从而贻误最佳上市的时机。而与此同时,“无异议函”遏制国有资产非法转移的效果并不突出,近年来海外红筹上市中的问题公司依然频频出现。 

2003年4月1日,“无异议函”被列入证监会取消的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此后直至2004年10月,国内民营企业海外上市的“红筹通道”一直畅通无阻。在此期间,除了保留对国有控股企业境外红筹上市进行审核外,证监会不再对国内民营企业境外上市进行审核及管辖。 

到了去年下半年,监管部门的态度发生大逆转。据《中国企业家》从商务部了解,2004年9月,商务部口头通知地方相关部门,对在离岸金融中心注册的公司收购境内资产进行严格审批,严防税收流失和低成本转移资产。据商务部研究院后来调查,各地落实此政策的结果是,基本暂停在离岸金融中心注册的境外公司收购境内资产项目的审批。 

“限制令”源自商务部研究院于2004年年中递交给国务院的一份题为《离岸金融中心在中国跨境资本流动的潜在风险与对策》报告。这份报告认为,离岸金融中心的跨境资本流动

  

爱华网本文地址 » http://www.413yy.cn/a/9101032201/311334.html

更多阅读

转载 境外红筹上市突破10号文的案例和模式 红筹上市案例

原文地址:境外红筹上市突破10号文的案例和模式作者:lawyershao目录一、“10号文”的曲折二、10号文和75号文对红筹架构的适用三、花旗风投被指以规避商务部10号文为名设局侵权四、坎坷红筹路:详解海外借壳上市五、10号文有效规避

企业上市途径规范性 民企规范管理的四条途径

年过完了,该干点正事了,今天就谈谈民企规范管理的问题。现在很多民企在经历了初创期、发展期两个阶段之后,进入了第三个阶段——规范管理阶段。进入这个阶段后,应该从哪些方面去规范内部的管理,提升管理水平?本人结合十几年的民企管理实

苑国辉谈中小民企改革 做好民企中层的五大诀窍

作为职场人,你发现没有,很多培训机构开设的课程,譬如如何当好企业中层,譬如如何提升中层管理能力,大都属于“高端大气上档次”类型,对大家并不实用,如果真的达到那样的能力和水平,别说做企业中层,就是做总经理也绰绰有余。所以,子斫今天从民

株洲民企人才网 民企风暴背后的财报操纵

  从博士蛙核数师辞任、公司股价一天暴跌35%开始,横扫香港民企上市公司的股价风暴至今余波不绝。这其中,有浑水公司、对冲基金的狙击,有宏观环境不景气引发的企业运营滑坡,但不可否认,部分企业因治理缺失、财务不清白,授人以柄。  上

广东民企转型升级馆:百舸争流千帆竞

    金融危机以来,国家和一些省份已多次发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转型升级的扶持政策,广东省中小企业亦竞相转型升级。本届中博会设置广东民企转型升级馆,向各参会地市提出了“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的布

声明:《红筹回归 民企“红筹上市”命悬特别通道》为网友撩你成瘾分享!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