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因为中国式商业风险难以预计,市场和公众对这种预测的需求就更是强烈
中国著名企业进入了一个高风险期,这是2004年下半年以来我们的一个强烈预感。这个预感有一系列已经发生的商业丑闻为依据——整个社会倾向用更严格的标准来衡量企业和企业家,而此时最著名的企业又都在大面积进入国际并购,风险自然高度积聚。
风险可以模糊地预感,但能不能精确地测算?
这恰恰是中国企业最让观察者和投资人头痛的地方。企业本身就是经营风险的机构,有风险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风险无从预测、防不胜防,不知道什么时候出,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出,但一出事往往就是顶级风险。比如,在中国金融界,行长在银行上市前夕“意外出事”已经成了国际奇谈。在实业界,从杨斌、周正毅,到创维、中国航油,一再让境外本市场大跌眼镜——在整个企业界与投资界,有谁能预见到这些企业家“出事”?又有谁能具体预测到下一家“出事”的是谁?
“没有迹象”,是中国式商业灾难的共性。在美国,一季一季的企业盈利预报,强大的行业分析师队伍,相对清晰的CEO业绩评价标准,比较明确的商业道德和法律界限,让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失败和风险,相对容易计算和预计。比如,HP前CEO女强人的出局,在股东和董事会那里其实早有动议,华尔街也早有传言。根据商业逻辑和公开数据来推测商业失败,是分析师和财经媒体的天职;但在商业之外洞察企业人士的腐败,应该是司法机构的职责。而中国的企业家,恰恰是容易在腐败上出问题,所以总是让人有“突兀”、“意外”、“无从预测”之感。
正因为中国式商业风险难以预计,市场和公众对这种预测的需求就更是强烈。商业媒体有责任提供、刊登这样的分析。本期《中国企业家》文章《中国100强企业法律风险环境分析报告》,就是这样一个努力。该报告按照国际上一套公司法律风险评分卡体系,对中国100强企业在面临的行业、企业组织形式、设立地、知识产权、采购和销售行为发生地等主要法律风险进行了分值评估和国际比较。什么样的公司法律风险最高?高法律风险意味着什么?相信这样的评估对企业和公众都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这是法律风险。
最要命的是制度风险。本期封面文章《国资委催生新版MBO》,是《中国企业家》杂志这些年来少见的抢新闻式的政策性报道。之所以破例对一部还在酝酿过程中的《关于中小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如此看重,是因为我们知道它寄托了中国企业界太多的期望和焦虑,“MBO是中国企业家一根敏感的神经”,也是一个致命的雷区。从1998年四通改制开始,到2004年国企产权改革大争论,太多的创业型企业家如飞蛾扑火,倒在了MBO的路上。“我永远也说不清楚,你怎么也看不明白”,段永基">段永基先生当年这句感慨,说尽了中国式MBO的悲剧。
“现在俄罗斯、甚至德国都在秋后算账——我们这些管理层收购不规范的做法、暗箱操作的做法,肯定是不能被全社会答应的——最后政府必须要干涉。”国资委官员的这个内部讲话,道出了我们社会未来一个极大的隐忧。这是中国企业乃至中国经济社会的一个重大风险。这么大风险,为什么企业家要把它弄得别人看不明白?为什么我们的国家管理者一直不把规则说清楚?
正是出于对整整一代企业家的群体风险的考虑,《中国企业家》杂志在条件不十分具备的情况下抢了一回新闻,希望提起企业界对这个即将出台的《暂行规定》高度关注,据说它虽然谨慎、严苛,但可以“保证管理层收购财产的合法性”。
把风险数量化,或者是用定量方法估测中国著名企业的风险,还刚刚开始。不少老辈企业人更相信自己的直觉,宁要“模糊的正确”不要“精确的错误”,但时代真的不同了,不精算风险,只怕免不了会“老革命碰到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