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本刊2004年11期(下)发表了《牟其中:我还在路上》一文后,牟其中在2005年3月给本刊来信。本文根据牟其中来信整理,有删节
中国企业家杂志社:
我是今年一月份才读到《牟其中:我还在路上》的。铁窗高墙,关山重重,太闭塞了。
我的感觉是,我们又走到一起来了。
自从入狱之后,我一直受到各方面的批评,其中包括很多知己朋友的规劝。我们争论的分歧在于南德究竟是一个个案,还是有着重大社会背景的两种思潮冲突的社会案件,朋友们都劝我,过去已经因为太关心社会问题吃了亏,还是就事论事地据理依法申诉吧。
处于最弱地位的我,只能听从这些意见。于是就装糊涂,将假案违心地当成错案,只求脱身。但江山易改,秉性难移。铁窗外的阵阵的改革风云,依然是我密切关注的对象。
2003年我批了郎咸平的“原罪”,有人认为这是诸多批评“原罪”的文章中最尖锐的,也是最中肯的。我的结论是:“原罪”论的本质,是批判民营经济出现的历史潮流,继续维护计划经济体制。2003年底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否定了郎咸平的“原罪”论,仍然坚持“罪刑法定”的法制原则。说“原罪”论“不科学”。2004年8月,郎咸平又利用抨击顾雏军、张瑞敏之机,企图用个案实例复活奄奄一息的“原罪”论。此次的复活与改革开放以来积累的诸多民怨相结合,引发了一场令人生畏的汹汹浪潮,竟然对10年以来以“产权改革”为旗帜的国企改革提出了质疑。一场贯穿中国政经界、学术界和社会民众的大辩论由此爆发。
郎咸平以公平为幌子,却挟带着反对国企产权改革和“原罪”论的私货。一个偷换的概念,竟然获得了强大的民意归附,而20年来转型社会中,与改革开放路线共生的民营企业家的价值认同,却跌落到了历史的低谷;民营企业家阶层及张维迎等以为发展民营经济,励行产权改革的一批学者,被这拔地而起的一场风暴推到了被告席上。人们将多年被压抑、被限制的批判,不问是非地倾泻到了上述群体的身上。民营企业家从社会宠儿一夜之间变成了人们追查不公正现象的重点对象。这是严重的社会不公,我们决不能听之任之。郎咸平提出了还有待证明的保姆变为主妇式的侵吞国有资产的现象,引发了民众普遍的愤怒。(对这些)冷静下来思索的结果,必然是给民营企业家和我国国有企业民营化的过程一个科学的评价。
如果可能,我更愿意《中国企业家》组织对极具争议的我,展开公开的调查和讨论,我愿意以自己的血肉之躯,再度为中国民营企业的发展铺平前进的道路。说句实话,对此我十分自信。郎咸平虽然气势汹汹,但注定是要失败的,因为他违反了历史的潮流。
和谐社会的第一个要求就是民主法治。这个要求无异给了郎咸平煽动的仇富浪潮一个不大不小的软钉子。它必然遏止住这股汹汹的仇富浪潮,大家回到民主法治的轨道上来,追求社会的公平正义。只要坚持民主法治,追求社会公平正义,我国建立市场经济的政治经济方针就不会发生动摇、发生改变。所以,那些认为“大政经转向”的猜测是没有根据的。
市场经济的中坚力量就是企业家,这是无需证明的,不可能有一种企业家备受指责,整天胆战心惊地担心市场经济秩序,相反,它却要求企业家备受社会的尊重,聪明才智能自由发挥。自然,成功的企业家也会自律严谨,与其他阶层和谐相处。
牟其中
2005-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