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取消遗产税虽能吸引和留住更多财富,却有“讨好”富人、滑向权贵资本主义之嫌
2006年2月11日,香港《2005年收入(取消遗产税)条例》生效,1915年开征这一税种正式被废除了。与美国、英国、丹麦、日本等国家相比,香港遗产税赋并不重:起征点750万港元(享受各种免征优惠后实际起征点在2000万港元以上),税率累进区间为5%至15%。《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规定的起征点为20万元、征收超过部分的11%。税率经5级累进,对1000万元以上的财产将征收50%。2005年末,中国居民存款余额已突破14万亿元、众多地级市一套普通住宅的房价都已超过20万元,起征点之低令遗产税带来的影响不仅限于成功的企业家,数亿计的中产阶层将被波及、一代人的生活将由此改变!一边是严苛的税种将要开征,另一边是本来不算高的税赋业已取消,巨大的落差将使香港成为世界级“聚宝盆”。
香港遗产税的取消也是不得已而为之,为吸引外国资本,印度、马来西亚等亚太诸国已相继取消了这个税种。而且在理财手段丰富、金融工具发达、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富豪们想逃掉遗产税可谓轻而易举。背负重重负面影响、每年只收上十几个亿,征收遗产税对香港当局的确是费力不讨好,顺势废掉合情合理还可及时吸纳中国大陆巨量资产。各国的政治经济规律显示,越是民主、法制的国家,执行的税率越高。纳税人对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感到满意,能逃税也不会去逃,甚至交了一辈子税还要把遗产捐献给社会。如果纳税人对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不满意,认为纳税的钱是打了“水漂儿”,则逃税、抗税再所难免。欧美发达国家遗产税照收,亚太国家和地区纷纷取消恰恰折射出这些地方的政府不同的执政倾向与能力。香港取消遗产税虽能吸引和留住更多财富,却有“讨好”富人、滑向权贵资本主义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