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来临的经济崩溃 《国家为什么会崩溃》 第二部分 当崩溃来临,出路在哪儿 第四
作为“新政”的另一产物,SEC同样在制造混乱。事实证明,它不仅不能阻止金融业的不道德行为,而且在“阻止”很多投资者赚钱,让人们对市场产生一种错误的信任。
我亲身经历的另一个例子同样体现了监管制度的荒谬,它让普通投资者付出了代价。2006年,我参与创建一家以做空次级贷款为策略的对冲基金。你完全可以想象这只基金的表现会有多出色。我想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加入这只基金,我认为这对他们来说或许是千载难逢的机会。但是按照监管机构对私募的规定,我的业务范围仅限于“业已存在业务关系”范围内的客户,而不能向新客户推荐这项业务。因此,我不得不另辟蹊径。我在数据库中找出有可能对做空房地产市场感兴趣的投资者,并向他们发出投资提示,以期建立业务“往来”。对于做出回复的投资者,我会要求他们填写一份调查问卷,从而验证他们是否具有相应的投资资质。在获得这些信息后,只需继续等6个月,此次往来即可符合“业已存在业务关系”的规定。这就延长了销售过程,也让整个过程变得更复杂,并最终极大限制了购买基金的投资者人数。另外,由于交易窗口的覆盖时间非常短暂,使得很多原本可以在窗口关闭前买入基金的投资者只能眼巴巴地看着他人赚钱。 此外,按照SEC的规定,我还要限制参与该基金的人数。因此,我必须排斥小额投资者。因为我吸引每一个小额投资者,即为新房产不超过5 000美元的贬值提供对冲的投资者,就必须减少一个投资额度相对较大的投资者。 最后,SEC的规定还要求我对投资者做出大量的警示和免责声明,而它们却有可能误导投资者。监管者要求我严格按高风险产品的要求销售该基金,实际上,这却是我经历过的最没有悬念的赌局,因为我的对手是美国历史上最大资产泡沫中最薄弱的部分。SEC却要求我采纳传统高风险产品的销售模式,这无异于强迫我误导潜在客户。 尽管在我的“专有”产品中,确实有一些不赚钱,但是在这件事中,在最初对基金感兴趣的客户中,只有不到5%的人购买了基金。很多有投资意向的人根本就不满足10万美元的最低标准。归根到底,SEC是在阻止投资者参与格里高利·祖克曼在2009年畅销书《惊世大手笔》(The Greatest Trade Ever)中所提到的事情。 由此可见,我的这家小经纪公司不得不养活一个庞大的合规部。假如这些规章制度在我创建公司时(20世纪90年代中期)即已存在,我根本就不会浪费有限的资源做这件事。或许,我会继续留在一家大公司做经纪人,或是干脆从事其他行当。 令人遗憾的是,我们如今执行的很多制度与其说是为了保护客户,不如说是在监督和窥探他们。因为《爱国者法案》的反洗钱条款,每个银行家和经纪人都成了不领薪水的IRS和美国联邦调查局(FBI)的监督员。但这对我来说却需要付出巨大的代价,因为我随时随地监督客户的账户,警惕逃税或其他非法活动的可疑行为。只要发现蛛丝马迹,就必须将相关情况上报监管部门,而且不得将我的怀疑以任何方式透露给客户(防止他们掩盖犯罪事实)。如违反这些规定,未能按规定上报或保密,可能招致最高达200万美元的罚款和两年监禁。但整个过程存在诸多令人费解之处,其中之一就是,行业监管者在保护投资者隐私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由于这些监管制度的存在,却让我的客户在最需要保护隐私的情况下,反而根本就没有任何隐私可言。政府手里掌握的客户信息甚至比苏联政治局对苏联公民掌握的资料还要多。 糟糕的是,《诚实借贷法》更是难以落实。如果早知如此,当初就不应该通过这样的法案。而《爱国者法案》不仅是美国有史以来最不爱国的立法之一,也是最难执行的法令之一,它每年都使金融业耗费十亿美元以上的资金。仅仅是我这样一家小小的公司,每年就白白浪费几十万美元,现在,它更是成为我们进军证券经纪业最大的绊脚石。如果这项法案在我创建公司时就已经存在的话,我根本就没有资金做这件事。自反洗钱法案在2003年出台以来,我的全部合规费用已超过了100万美元。尽管开销巨大,但我还是要想方设法不让任何一次洗钱的企图在我的业务中得逞,揪出隐藏在客户中的恐怖分子。 不过,让人感到啼笑皆非的是,《爱国者法案》在政治上的依据居然是为了阻止恐怖分子进入美国的金融机构。限制他们的投资渠道,也就减少了恐怖分子用于支持恐怖活动的资金。但是和大多数立法一样,《爱国者法案》照旧适得其反,实际结果很有可能与最初设想的目标南辕北辙。真希望当初能让恐怖分子轻而易举地把钱财交给美国的证券公司,或是购买通用汽车、房利美或房地美、WaMu、AIG、雷曼兄弟、全球曼氏金融、美国航空公司或是被证券经纪业吹捧的宠儿,因为这些公司中的大多数的市场价值蒸发了80%以上。但是,我们却让恐怖分子难以接近美国的股票市场,以至于别无选择的他们恐怕只能选择黄金了。于是,这就让恐怖分子现在有了更多可以要挟我们的资本! 《爱国者法案》带来的另一个灾难是,我在美国本土设立的证券公司欧洲太平洋资本有限公司不能继续接收新的客户,因为反洗钱法大幅增加了为国外投资者账户提供服务所需的成本。为了规避这个不利因素,我只好建立一家新的离岸公司——欧洲太平洋国际公司。目前,对所有与公司有合作意向的非美国客户,全部由位于加勒比地区的欧洲太平洋国际公司承接,而不是交给我在美国本土的太平洋资本有限公司。于是,本应由美国人拿到的收入以及服务这些国外客户创造的就业机会不得不拱手让给安圭拉。一方面,我们面对着有史以来创纪录的高失业率,两党政治家们不遗余力地高呼就业、就业、就业;另一方面,监管制度迫使我们把更愿意留在美国的就业机会转移到海外。在预算赤字濒临失控的同时,我们还在把原本可以为美国纳税的利润转移到免税的海外市场。 此外,为了寻求一种有利于公司的税收及监管环境,我目前还在为资产管理业务寻找合适的落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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