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玉的“真美世界”化妆品店2004年在淘宝网上开业。这家2007年每月营业额还只有1.5万元的网上小店,2年后的月营业额已接近100万元。转变始自2007年,一直靠自有资金循环运转的曾玉想要扩大规模,当年10月,她向当地的湖南株州市商业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巧合的是,12月她就在支付宝网站上看到可以进行小额贷款的消息。没有交任何手续费,拥有良好卖家信用记录的曾玉很快就通过支付宝(与建行合作)获得了第一笔5万元的贷款。
支付宝金融合作部资深总监葛勇荻在接受《中国企业家》记者采访时直言:“这个产品(卖家信贷)我们现在还不敢大力去推,因为银行的系统受到比较大的挑战。”据称,由于每日庞大的交易量,之前每一家跟支付宝合作过的银行,系统都曾瘫痪过。也正因此,它才促进了银行的产品创新和持续的系统升级(包括设备的添置、以及流程改造)。”
以支付宝为代表的第三方电子支付在银行体系的边缘已然形成了一个巨大的资金市场。根据艾瑞数据,2008年中国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金额达2743亿元,比2007年的976亿增长181%,大大超过网络经济的平均增速(49.2%)。在目前存在的40多家支付企业中,除了阿里巴巴集团的支付宝(2008年市场份额50%,截止到今年2月,已有注册用户1.5亿,占国内网民数的一半)外,腾讯财付通(19.3%)排名第二,银联位居第三,快钱和环迅分别以4%和3%的份额位居第四、第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正)第三条规定,支付结算业务属于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必须经过银监会的批准才能从事。而第三方支付平台普遍具有跨银行转账功能,已突破了这种特许经营限制。
事实上,支付宝推动的类似“卖方信贷”的金融创新恰恰触及了监管的“真空”。央行对于第三方电子支付这个庞大的“体外金融市场”再也不能视而不见。4月17日,央行发布公告,要求从事支付清算业务的非金融机构,要在2009年7月31日之前按要求进行登记。监管将至,方兴未艾的第三方支付市场将走向何方?
今年“两会”期间,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曾直言,2008年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的竞争逐步升级,建立牌照发放制度,有利于产业集中,使不达标的中小支付企业自动退出市场,也有利于改善支付行业由于恶性竞争造成的集体亏损局面。通过牌照发放,为支付行业建立准入制度,确保提供支付清算服务的组织在注册资本、人员配备、组织架构、管理制度、风控能力等各方面都达到一定的水平,逐渐步入规范经营的阶段。他还强调,尽早出台《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第三方支付平台业务范围,消除“灰色地带”。据业内人士推测,在牌照发放上,央行的政策有可能是“宽进严管”。
“支付宝是在做支付吗?未必,说不定,我们就是在建立一个诚信的世界。”葛勇荻认为,支付宝最大的创新当属它所建立的“担保支付”系统。建行看中的是支付宝在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对资金交割的监管过程,与淘宝、支付宝的三方合作基础,在于后者庞大的中小企业信用记录,包括各种交易情况和支付情况,以及商户的执照等静态信息。
“更多时候,支付宝是扮演电子商务与传统产业融合的‘关键点’。”国际调研机构IDC曾在一份白皮书中指出。“第三方电子支付是一个没有天花板的市场。”葛勇荻认为。以目前的形势来看,借助第三方电子支付平台与银行的各种创新合作,未来电子商务企业涉足小额信贷,或者创新出一种电子商务的融资模式,不是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