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青年报讯(袁媛 徐俊斌)新办文化企业免征3年所得税、办大型会展政府最高奖励可达10万元、世界500强企业在并投资优先用地。22日,太原市委市政府公布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包括8大意见42条政策,每一项政策都是围绕优化太原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环境,促进现代服务业更快更好地发展而制定的。
意见一:门槛放低
解读——— 门槛低了,进来的人就多了,发展壮大也就快了,这一意见首先解决了进得来的问题。
非禁即入政策覆盖整个服务业
非禁即入的政策其实早在太原市各类行业的发展中已提出,但其涵盖整个服务行业在太原却属首次。《意见》指出除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进入的领域,其他投资领域各类资本均可按相关规定进入。内外资实行同等待遇,凡是鼓励外商资本进入的服务领域,其他类型投资者均可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各种方式进入。
同时简化连锁经营企业审批手续。除药品经营、卫生许可实行一店一证外,文化、新闻、烟草等管理部门的证照,均要由连锁企业总部统一办理,各分支机构无须单独申报,管理部门应当在其批复或批准文件中列明取得相应许可的各分支机构名称。各分支机构凭该批复或批准文件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3万元就能注册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是企业成立的关键一步,此次《意见》提出要放宽企业登记注册条件。设立公司制服务业企业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首次出资额只要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且不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可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服务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法律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另外《意见》对企业冠名登记条件和经营场所登记条件也有所放宽。
意见二:享受税费减免
解读———太原市一次性提出了多达15个各领域可以享受税费减免和财政补助政策,包括文化、旅游、物流、现代生产服务业、商贸流通企业、商务会展、信息服务业等领域。
新办文化企业免征3年所得税
采取贴息、补助等方式,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太原对文化产业发展也给出了相当优惠的政策。《意见》提出,2008年底前对政府鼓励的新办文化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3年;文化产品出口享受出口退(免)税政策。鼓励和支持文化企业创新服务方式,扩大产品和服务的出口;对图书报刊、影视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动漫和网络游戏等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采取资助等方式予以支持。对在境外提供文化劳务取得的境外收入不征营业税,免征企业所得税。
外地旅游车和本地车待遇一样
在太原市新办旅游企业,将享受减征或免征所得税1年。
此外,全国各地旅游车辆的行驶路线和停车区,在太原市范围内与本地客运车辆享受同等待遇;在旅游淡季和车辆大修时,可按规定按月办理临时报停营运,并免收有关规费。
办大型会展政府奖励
会展业和信息服务业在现代服务业中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太原市对这两方面的发展也有优厚待遇。对在太原市举办的省级、国家级会展活动(展示会、展览会、博览会等),每次由举办地政府奖励会展主办单位或个人2—10万元。大型会展场馆的建设,免征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
经太原市政府批准的非营利性公共信息网络基础设施,享受免收各种规费待遇。
不仅如此,社区新办的物业管理、家政服务、托幼养老、就业培训、医疗卫生、文化服务、体育健身等服务业,免缴证照类、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3年;所得盈利,免征企业所得税1年。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提供养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意见三:价格扶持
解读———这一意见打破了服务业和工业在水电气价格上的不平等。
服务业和工业水气电价格并轨
太原市将逐步缩小服务业与一般工业水价、气价、电价的价差,最终实现价格并轨。
首先要在重点扶持现代服务业企业中进行改革试点。在政府价格管理中,引导实行差别化收费,体现优质优价,促进提高服务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其次,继续清理涉及服务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能免收的免收,能减收的减收,加强收费监管,规范收费行为。
意见四:优惠土地供应
解读———这一意见主要是为服务业做好用地的储备和供应。
世界500强企业优先用地
《意见》中提出,凡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建设规划、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服务业项目,优先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优先办理农用地转(征)用报批手续。凡是2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用地被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优先安排服务业用地项目。
此外,对世界500强企业、世界知名品牌服务企业和跨国采购中心等在并投资项目以及重点大型现代服务业项目,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优先安排用地。以公开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对土地出让纯收益在1亿元以上的,经太原市政府批准,可采取“统一规划,分期供地”的方式供地。经批准整治和改造的废弃土地,持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可从使用之月起,10年内免缴土地使用税。对存量建设用地项目,优先办理用地手续。市中心加大“退二进三”力度,逐步关闭或迁出污染大、占地多、附加值低、不适应城市功能定位的工业企业,退出的土地优先发展服务业。
意见五:财政金融扶持
解读———财政和金融的支持更能刺激服务业的发展
创出驰名商标最高奖励20万
太原市为加快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使出了浑身解数,不仅给优惠政策,还在财政、金融上给予大力支持。《意见》提出,对引进的国内外著名服务业企业总部、地区总部、采购中心、研发机构等自建、购买或租赁办公用房的和银行、保险类金融机构在太原市设立总部或地区总部的,给予一次性补贴。对新认定为国家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山西省著名商标、山西省名牌产品的服务业企业,给予奖励10万到20万元。
意见六:规范服务
解读———再好的优惠政策,再多的财政补贴,如果不规范的话,最终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乱收费一次查实下岗
太原政府将规范审批项目以及各种资格认证、考试、培训等收费价格,重新确定标准,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擅自和变相增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或抬高收费标准的,实行群众举报“一次查实下岗”制度。除法律、行政法规有明确规定外,工商、卫生等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进行抽取商品检查,须支付商品货款。
意见七:引进培养人才
解读———人才是企业发展最重要的一环,这一意见为服务业人才的培养发展提供了宽松的环境。
高级人才来并“特殊照顾”
引进高级服务业人才能够推动服务业更快发展,《意见》提出,包括职业经理、信息技术、国际贸易、现代物流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高级职业技能、旅游服务等方面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来并,均将享受到太原市政府的“特殊照顾”。其中,高级服务业人才来并,住房、户口、子女入学等均可获政府支持。管理和技术人才及其亲属的户籍政策也将一并放宽。
意见八:开放再开放
解读———这一意见为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源头活水。
鼓励企业境外设采购中心
不断革新才有活力,《意见》提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经批准的公务活动,可以委托服务业企业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服务事项。
政府将扶持太原具有一定优势的民族文化、国际劳务合作、对外工程承包等领域的服务出口,鼓励有优势的餐饮旅馆、特色产品、民间艺术、民族文化等服务业在全国各地及境外设立连锁经营机构。鼓励进出口业务量较大的企业直接在境外设立采购中心、分销中心和物流中心。
有关部门在金融、保险、外汇、财税、人才、法律、信息服务、出入境管理等方面,要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扩大市场份额、提高竞争创造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