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昨日颁布《家电专业店经营规范》国内贸易行业标准。该行业标准将于2007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家电专业店经营规范》是商务部组织上海交电家电商业行业协会及国美、苏宁等知名企业共同起草的。《规范》对家电专业店在经营场地、营业设施、商品采购、商品销售、质量保证、售后服务以及员工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适用于连锁或独立经营的家电专业店。
规范要点包括
家电类新开专业卖场与同类专业卖场之间距离应控制在1000米以外。旗舰店要求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经营品种10000种以上。
家电卖场不得销售走私商品、二手商品和返修商品,严禁“三无”产品和无“3C”认证标志的强制性认证目录内商品上柜。在20公里以内,体积或重量较大的商品,卖场应提供免费送货服务。卖场应在约定的时间内(误差半天)将商品送至约定地点。
两大家电连锁卖场隔着对面马路开高音喇叭比拼促销?消费者等了一天未见送货上门?特价商品是返修机、二手商品……家电卖场近年来的高速扩张带来的后遗症日益突出,这种现象终于引起商务部的注意。 12日,商务部公布了推荐性行业标准《专业家电卖场经营规范(草案)》(简称《规范》),要求新开卖场与同类专业卖场之间的距离应控制在1000米以外,并直指目前家电卖场经营的各种怪现状。据悉,该《规范》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12月19日。家电卖场不应扎堆开店据商务部有关人士介绍,该《规范》根据2004年商务部国内贸易行业标准项目计划,上海永乐、国美电器、苏宁电器和上海交家电商业行业协会都参与了起草。凡是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经营的连锁或非连锁类家电类专业卖场的设置和经营管理都适用于该《规范》。
近一年来,各个家电卖场都在加快扩张。目前,国美电器、苏宁电器、永乐电器三大巨头分别拥有门店约400家、260家、150家。疯狂开店的结果之一就是家电卖场的大量扎堆。 而家电卖场扎堆开店直接造成各个卖场人流量减少,单店利润下降。有鉴于此,此次商务部草案便叫停家电卖场过密建设。《规范》要求,家电类专业卖场的选址应符合所在地的总体商业规划,并结合地区经济的发展需要,做到与地域各种经济成分的协调,避免因短期利益而造成过密建设和重复建设,新开卖场与同类专业卖场之间的距离应控制在1000米以外。不得销售走私、二手商品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各个卖场开店明显趋向于5000平方米左右的卖场,经过一番精致的装修之后就被冠以“旗舰店”。有电器生产厂家透露,这些旗舰店经营品类与普通店面差别并不大,但产品若要在旗舰店销售,进场费就要高于普通店面,加重了生产厂家的负担。
而《规范》草案明确规定,只有营业面积在6000平方米以上,经营品种在10000种以上的专业卖场才可以成为旗舰店。而营业面积在2000~6000平方米之间,经营品种在10000种以下的专业卖场只能称为“标准店”。卖场也可适当经营其他商品,但电器类商品数量和营业面积必须占全部商品数量和营业面积的85%以上。 另外,有消费者向本报记者投诉,他曾经在某家电卖场购买了一部特价手机,不到半年就出现问题,维修的时候,却发现该手机已有两次维修记录,这部手机毫无疑问是部二手手机。对此,《规范》中规定,家电卖场不得销售走私商品、二手商品和返修商品,严禁“三无”产品和无“3C”认证标志的强制性认证目录内商品上柜。送货时间应在约定时间内此外,家住中原区的梁先生日前在某大型家电连锁店购买了一台电热水器,说好第二天安装。第二天不仅没有见到安装人员,连热水器也没有送到家。梁先生大吐苦水:“我打电话给卖场,他们说已通知了厂家,但厂家却说没有收到卖场发货通知。”
对此,按照《规范》,商务部要求,卖场提供送货的情况下,应在约定的时间内(误差半天)将商品送至约定地点。其中,在20公里以内,体积或重量较大的商品,卖场应提供免费送货服务。具体商品应包括:25英寸以上彩电(含25英寸)、冰箱、洗衣机、空调,50升以上电热水器(含50升),大型发烧器材、音箱、音响(不含台式音响)、小家电三件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