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专题:《从经典中汲取成功要领:孝经智慧》
如果从《孝经》的角度来看,这一孝行的主题有两个:一是《丧亲章第十八》所说的道理,亲人死了“为之棺椁衣衾而举之”,“卜其宅兆,而安措之”,“生事爱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尽矣,死生之义备矣,孝子之事亲终矣”。董永作为孝子,为了尽此孝行,竟然将自己“卖身贷钱”而葬父,这是很感动人的,甚至感动了天庭之神灵。 二是此故事又合乎《感应章第十六》所说的,至孝而“天地明察,神明彰矣”,孝行换来了上天的回报,有仙女下凡,自求为董永之妻。 董永故事的发生之地,一直被认为是湖北的孝感。《孝感县志》里有记载:董永年幼丧母,家庭贫寒,佣耕而事养父亲,“父没不能葬,贷钱里富人裴氏,约身为奴偿之”。在这广为流传的真人真事之上,民间艺人又进行浪漫主义的再创造,孝子的孝行感应了上天的七仙女,下凡与之结为夫妻,度过了一段男耕女织、生儿育女的美满生活。随着文艺形式的创造,董永的形象也深入人心。

今天孝感还留有许多有关董永的文物古迹。根据有关材料介绍,孝感城北门外有一古碑,碑身由青石砌成,下面是巨石凿成的(,传说中的一种动物,象龟),其上立有两米高的石碑,碑文为“汉孝子董永故里”七个正楷大字。此碑是董永故里的见证。 这里还有董公墓。孝感城关东南五公里处有一董永湖,湖边汤家老屋村的北面有两座并立的古墓,左边是“汉孝子董公永先代之墓”,右边是“汉孝子董公永墓”。两墓皆有高耸之石碑,为清代所立。此被称为“古孝感八景之一”。 孝感还有董永的“孝子董公永祠”,在城关小东门处。原祠正堂立有董永塑像。据《孝感县志》记载,孝子董永祠最早建于城关北门,明代迁至文庙东面,与唐代忠臣张汴合祀,改名“孝祠”。清代改建于文昌殿西北门,立匾为“孝子董公永祠”。现孝子祠在董永公园内,祠内以浮雕形式展示民间传说的16个孝子、孝女的故事,集孝子事迹于一祠。 董永公园在孝感城北傅家冲南端,相传为董永卖身的傅员外的家址。公园占地72亩,以仿古建筑为主,根据神话故事设置了瑶池仙境、槐荫古树、理丝桥、升仙台等景观,展示了董永孝敬老人、勤劳朴实、热爱生活的美好情感。 郭巨:为母埋儿 《为母埋儿》,又名《为母弃儿》等,讲述了孝子郭巨的孝行。此为《二十四孝》中第九则故事。 [汉]郭巨,字文举。家贫,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子可再有,母不可复得。”妻不敢违。巨遂掘坑三尺余,忽见黄金一釜。金上有字云:“天赐黄金,郭巨孝子,官不得夺,民不得取。” 郭巨思供给,埋儿愿母存。 黄金天所赐,光彩耀寒门。 【评说】 汉代有个叫郭巨的人,或说是今山东长清县人,或说是隆虑(今河南林县)人,或说是河内温县(今河南温县)人。 郭巨家贫,有个儿子三岁。郭巨的母亲常分减自己的饮食而给孙子吃。郭巨就对其妻说:“贫穷困乏不能供养母亲,儿子又分吃老母之食,何不抛弃这个小子?儿子可以再生,母亲不可再有了。”“盍”,就是“何不”的意思。《二十四孝》的其他版本上为“盍埋此子”,或作“盍弃此子”,一个“埋”字,意思更加显豁。 于是挖地掘坑三尺,这时却从土中获得黄金一釜。“釜”,古代六斗四升为一釜。金子上面写着字,意思是:“上天赏赐黄金,给郭巨孝子,官员不准抢夺,民众不准分取。” 这则故事是荒诞不经的,但是一个孝子的深情跃然纸上。当在孝敬母亲、关爱儿子的天平上只能倾斜一方的时候,他选择了做孝子,而舍弃了做慈父。 此故事又重复地申说一个主旨,即行孝是会感动天地的,是会获得好报的;在挖地获得黄金一釜之后,既不用埋儿,又可以孝养老母,一个难题因孝而产生,也因孝而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