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报道,重庆国美电器公司广告宣传部原主管王厚兰在公司开展的有奖促销活动中欺上瞒下,假冒顾客名义领取奖金近80万元,因犯职务侵占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2007年9月到2008年12月,重庆国美电器开展了“刮刮卡刮奖促销”活动,特等奖是直返现金4999元。然而,200个特等奖的奖金,除去税费共79万9千多元,都被王厚兰发给了自己。
这批“刮刮卡”的奖券是由河北省一家印刷厂统一印制的,王厚兰恰好负责联系印刷厂。他以“方便分配奖券”的名义,要求印刷厂把特等奖奖券和其他奖券分开。再利用自己投放奖券的权力,把特等奖奖券全都扣留。王厚兰收集了一大批顾客的购物发票复印件,又从亲戚朋友那里弄来一些身份证复印件,以“他人代领”的名义,炮制了一批“中奖材料”,分批向公司财务部冒领奖金。 重庆国美电器广宣部主管王厚兰职务侵占罪调查 原重庆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广告宣传部主管王厚兰,在一年多时间里创下了一个“中大奖”的纪录:从2007年9月到2008年12月,他一人先后狂中200个特等奖,独得奖金79.984万元。 然而,王厚兰之所以能疯狂中奖,靠的不是运气,而是在自家公司开展的有奖促销活动中欺上瞒下,假冒顾客名义领奖。他最终也因犯职务侵占罪,经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起诉,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 在人员众多的大型企业中,要神不知鬼不觉地独吞200个特等奖,本应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王厚兰是如何做到的? “不翼而飞”的200个特等奖 2007年9月至2008年12月期间,重庆国美电器公司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刮刮卡刮奖促销”活动,奖项共分五等,其中最吸引人的是直返现金4999元的特等奖。不少顾客闻讯后特意赶来一试运气。 然而奇怪的是,在这一年多时间里,重庆国美电器公司的30多家门店接待了成千上万名顾客,也有人中过奖金额度比较低的奖,却没有一名顾客刮中过特等奖。200个特等奖就此“不翼而飞”。 一方面,顾客对特等奖迟迟难现充满疑惑,另一方面,重庆国美电器公司却一直在为并不存在的特等奖“埋单”——每隔一段时间,都有几名顾客中了特等奖的资料传来,相关材料也很完备,重庆国美电器公司便一直按规定给予了报销。直到2008年12月,重庆国美电器公司在一次审核过程中,发现一些特等奖领奖人购物发票上的姓名和领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不一致,奖金有被侵占的嫌疑。12月9日,重庆国美电器公司广告宣传部主管王厚兰因有重大嫌疑,接受了公司监察部询问。随后他向公司总经理承认了自己冒领奖金的事实。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个特等奖的奖金,除去税费共计79.984万元,都被王厚兰发给自己了。 私吞大奖如探囊取物 按照常理,要独揽这些特等奖,王厚兰起码要通过三道关卡:一是要在众多奖券中,准确摸清楚哪些能中奖;二是要设法防止这些“特殊奖券”被投放到各个分店,以免流入顾客手中;三是向财务部门冒领奖金时,必须提供中奖人的购物凭证和身份证明,并成功通过上级的审核。 巧合的是,这些关卡看似难以逾越,实际上的“把关权”却都掌握在王厚兰手中。这才导致他私吞大奖如探囊取物。 记者采访获悉,这批“刮刮卡”的奖券是由河北省一家印刷厂统一印制的,王厚兰恰恰负责联系印刷厂。他以“方便分配奖券”的名义,要求印刷厂把特等奖券和其他奖券分开,就此成功地把特殊奖券“挑”了出来。他再利用自己投放奖券的权力,把特等奖券全部扣留,一个也没有投放到分店。 按照规定,分店的中奖顾客信息和报销费用也必须经过王厚兰审核。政法机关办案人员介绍,王厚兰收集了一大批顾客的购物发票复印件,又从亲戚朋友那里弄来了一些身份证复印件,以“他人代领”的名义,炮制了一批“中奖材料”,分批向公司财务部冒领奖金,连连得手。 大案暴露出的监管漏洞 记者采访了解到,为了查清王厚兰的犯罪事实,公安部门对他经手的中奖人员进行了仔细核实,在此基础上,重庆江北区人民检察院认真核查了各家分店的中奖情况,认定了200个特等奖的奖金确系被王厚兰非法侵占。 法院审理认为,王厚兰作为非国有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巨额资金,已构成职务侵占罪。鉴于其在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前,主动向单位交代了犯罪事实,并向单位退还了部分赃款,认罪态度较好,法院认定其自首情节成立,并予以从轻处罚。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王厚兰作为企业的一名中层管理人员,之所以能轻易地侵吞奖金,关键在于他一手握着奖券的发放权,另一手握着领奖的审核权,在一定程度上是“自己监督自己”。重庆国美电器公司下属30多家分店尽管有众多员工,对于特等奖“难产”也未必没有疑问,但由于难以监督上级,只能任由王厚兰“疯狂领奖”。 办案人员表示,从这个案件可以看出,权力必须接受制衡和监督。重庆江北区人民检察院还针对案件暴露出的管理漏洞,专门向重庆国美电器公司发出了堵漏的检察建议。 (新华社 记者王晓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