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后见彩虹:娃哈哈达能事件带来的N多启示



  2009年9月30日,娃哈哈达能正式“离婚”,其结局没有出乎我们的预料,几乎是娃哈哈方的完胜!笔者2007年4月首发新浪财经的“娃哈哈达能决裂后的N种可能”一文,其中预测最大的可能:达能退出大部分甚至全部股权,果然成真。纵观中外企业纠纷史,这是中方的一次难得胜利,保住了中国仅剩的不多的民族品牌,这是中国消费品业的胜利,这是东西方文化对撞冲突后,东方价值观的胜利!

  历经近三年的娃哈哈达能离婚大战终告结束,此次震惊全球亘古未见的商业事件带来的N多启示,值得我们继续思考。  

  对中国政府的启示  

  外资引进的政策是否应该反思?外资到中国不是“白求恩”,目的就是赚钱,我们有没有必要给他们各种优惠,各种超国民待遇?中国的外国资金已经过多,而不是几十年前的稀缺。如今中国拥有上万亿美元储备,国内流动性泛滥,人民币低估,各路外资争先恐后涌往中国。  

  世界范围的“货币战争”已经在我们家门口打响,善良的中国政府啊,可要多多警惕,千万不要被“海龟”中隐藏着的冠着分析师、首席顾问头衔的“经济杀手”所误导。  

  如果没有外资的超级优惠政策,当年的宗庆后或许就不会选择与达能合资,就不会有这几年的劫难。  

  纵观全世界,有且只有中国,对外资的到来欢欣鼓舞,而忽略了他们资本掠夺本性,这是不是中国的悲哀?  

  中国政府如何确保中国的经济安全?《中国产业地图》一书指出,中国每个已开放产业的前5名都由外资公司控制,28个主要的行业里面有21行业现在已经被外资控制,新的外资并购“宰首”行动仍在继续。  

  外资并购的本质与当年“八国联军”“日本侵华”的本质没什么两样。当年的武力霸占,终极目的是为了获取中国的物质资源、财富,当今的企业并购也是为了获取中国的巨大资源、利润。长此以往,中国的经济绑在他国的战车上,将失去了经济自主权。  

  而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中国政府如果在经济领域不果断行动,未来可能步南美国家后尘,成为欧美列强的经济殖民地!  

  2007年8月,我国经济宪法《反垄断法草案》通过,相信将来外资不再可能肆无忌惮的横行并购,这是时代的进步。  

  民族品牌/企业是否应该受到国家的保护?民族企业是国富民强之根本,是“自主创新之主体”,如果国家不给予保护,任由资本的力量横行,更多的民族品牌/企业落入外资之手,企业的主体都没了,中国谈什么创新?靠什么持续发展?  

  (刚刚观看了主旋律商业化运作的电影《建国大业》,虽然今天社会物质上丰富了许多,但是我们的精神,我们的爱国主义,从上到下,似乎少了许多,民主、自强、独立...与建国时领导人的理想还相差很远。)  

  国与国之间的本质也是利益之争,保护民族品牌是国际通行惯例,欧美、日韩各国莫不如此。1996年,面对崇洋媚外的大环境,国家商标局尚有胆魄阻止中国知名品牌“娃哈哈”落入合资企业之手,十年后,更加强大的中国政府,面对更有民族自豪感、尊严感的社会民众,是不是更应该保护中国的本土品牌/企业?  

  娃哈哈达能之战,娃哈哈笑到最后,不可否认,政府的理性,客观,大局观等,对娃哈哈的帮助功不可没!我们的政府不再是以前...的政府,值得欣慰!  

  法律契约精神的启示  

  娃哈哈达能的法律大战,给正在进入法制社会的中国企业、民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是全民法律意识的大教育。  

  如何看待契约正义与契约自由精神,值得法律界人士思考。

  或许,一个读过了美国名校的MBA,或者在外企做到了高管的人,会对宗庆后违反契约的行为不屑一顾,甚至口诛笔伐,而不管契约本身是否公平、正义。按照西方教科书教育我们的原理,秩序井然的商业环境是一个国家市场经济是否完善的基础,是否尊重契约则是公平商业环境的道德基础。  

  然而,作为一个纯粹的中国经济体系生态环境下的人士,我们有必要强调,商业公平环境,在更大程度上是建立在签署合同的双方知识与信息水平相仿的前提下。1996年的宗庆后,还停留在盲目崇拜西方世界的境界中,停留在对资本运作一无所知的境界中,在那样的环境与知识下的合同,充满了对娃哈哈不利的单方面约束,本身就是不公平的契约,违背了契约公平的核心精神。  

  今天的娃哈哈已经达到或者接近了达能的水平,娃哈哈的实力也已经不可同日而语,双方重新签署平等互利的新合同,正是对商业契约中公平、公正精神的真正维护。  

  “关于契约正义和契约自由。我上大学时候,老师出了一道题,说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个合同,甲乙双方签定合同订购一万斤西瓜,每斤一毛。等到交割的时候,甲方给了乙方一万斤生的西瓜,乙方不干了,老师说让我们判断这个合同有效还是无效,结果答有效的同学得100分,答无效的同学也得100。因为答有效的同学是按照契约自由的理论为基础的,答无效的是按照契约正义的原则为理论基础的。  

  但是法院不是学员,他必须要二选一,我相信的法院规定的时间里,一定会做出一个结论。当然法院做出结论的时候可能要受到方方面面的的影响,我们希望法院的影响,不会影响到司法的公正性和司法的权威性。  

 风雨后见彩虹:娃哈哈达能事件带来的N多启示

  最近我碰到老师,老师说这个问题仍然是世纪难题。”  

  武高汉(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  

  对中国本土企业家的启示  

  本土企业家或许是最关心娃哈哈达能离婚大战的人士,娃哈哈在合资过程中的成败得失,是他们身边鲜活的教材。  

  本土企业家应该吸取宗庆后血的教训,要有严谨的清晰的法律意识。无任做生意还是做人,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如果自己不懂法,要么赶快去充电,学习相关法律知识,要么长期聘请法律顾问,严把法律关。  

  此次宗庆后破釜沉舟敢于与达能决裂,凭借民族牌、员工牌、客户牌,险中求胜,仍以自己多年的声誉为代价,是两弊取其轻(比失去娃哈哈控制权要好许多)不得已的选择。因为达能当年自己的疏忽大意,让宗庆后以法律讨回公道成为可能,我们其它本土企业不一定有这样的幸运。  

  本土企业家与外资合作过程中,一定要事先考虑好合作的目的,如果为了套现,体现创业的价值,不妨出让51%甚至更多的股权,将企业的命运寄托于外方;但如果是想利用外资(包括资金、技术、管理水平等),发展壮大自己,则应该牢牢控制住51%以上比例的股权。与狼共舞,一定要现设防,再共舞!  

  娃哈哈达能离婚大战爆发后,笔者身边好几个著名企业家深受启发:坚持51%以上的控股权,否则一切外资入股免谈!如果晚几个月爆发,说不定,其中的某家著名企业已经酿成大错,未来娃哈哈式劫难还将继续。  

  若与外资合作,一定要有资本经营意识,一定要体现企业的整体价值,而不仅仅是资产负债表里的净资产部分。企业最值钱的是品牌、渠道、技术、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等无形资产,我们一定要参照同类上市公司的市盈率、市净率水平评估企业的真正价值。  

  娃哈哈当年(1996)1.8亿的利税,8.8亿的营业额,包括商标、渠道等无形资产在内的企业整体价值,无论怎么算,至少都应在30亿元以上,达能方若要占有51%比例,至少需要15亿元以上,而不是区区的4500万美元。  

  经营能力超强而资本运作能力超弱的宗庆后,其外资引进中血的教训,希望更多的中国企业家深思。  

  外企在中国的启示  

  上个世纪末,外企在中国畅通无阻,但新世纪以来,外企正在失去尊敬,外企的光环逐步消失。

  外企失去尊敬的背后,不仅仅是中国力量的崛起,更在于外资自己犯下了一系列的错误:执行国内外双重标准;不了解、遵守当地法律;歪曲或篡改法规;毁灭品牌的并购;在知识产权上采取咄咄逼人的策略;管理迟钝;带走所有利润;将中国当作实验室等等  

  西门子、IBM商业贿赂,宝洁“SK-II”虚假广告,东芝笔记本赔偿国内外双重标准,达能依云矿泉水、乐事/品客薯片的细菌含量超标,卡夫、雀巢的转基因食品等等事件,在中国广受质疑。  

  达能为什么在中国失去民心?对中国民族品牌的并购,傲慢的对待合作伙伴,管理水平有限,毁灭乐百氏,不遵重中国的法律、文化,利用信息不对称签下不公正合约…..  

  外企在中国的地位一般较高,也带来人们对他们诚实与否的高期望,但越来越多的现实让中国民众失望。  

  外企的所作所为应该与人们的期望相称。  

  外企与中国公司的合作,应该基于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象娃哈哈达能一开始就不公平而同床异梦的婚姻,迟早会出问题。  

  外企更要尊重中国五千年来的文化,尤其是中国的“仁、义、礼、智、信、忠、孝”的儒家“以人为本”“道德自律”文化,而不是动不动就打官司的西方“法律文化”“制度文化”。  

  对职业经理人的启示  

  不可置疑,职业经理人的天职是,企业利益的最大化。但是,是短期利益的最大化?还是长期利益的最大化?是局部利益最大化,还是整体利益最大化?  

  达能范易谋发难娃哈哈,一叶樟木不见森林,看到的是非合资公司10亿元利润的短期利益,局部利益,如果他能够进一步推理:娃哈哈方的强烈反抗,自己接管的成功可能性,达能在中国的长期发展等未来的事态演变,或许就会后悔当初的鲁莽行事。  

  职业经理人不是企业老板,打工心态决定了短期利益、局部利益最大化的价值取向,但是可能对企业的长期利益、整体利益造成严重的伤害。  

  为企业的基业长青还是个人的职业发展,职业经理人在短、长、局部、整体利益之间必须做出取舍。  

  职业经理人的特长是有专业背景,但同时专业思维反而限制了综合能力的发展。范易谋财务出身,能从财务数据中发现问题,但无法解决问题。如果他多一些换位思维,战略思考,多了解数据背后的本质原因,多了解娃哈哈达能合资过程中的前因后果,多了解中外文化背景的差异,多一些整体战略谋划能力,或许他就不会冒然发起对娃哈哈的低价强行收购战。  

  对中国媒体的启示

  媒体到底应该扮演什么角色?理论上,公平、公正、真实、客观,但现实中能做到吗?  

  现代社会,以“客观、真实”为准则的媒体越来越少,许多媒体原来就是一些利益集团的喉舌。在娃哈哈达能事件中,为什么外国媒体整体质疑娃哈哈方?是因为他们代表着外国资本的声音! 外资不希望失去既得利益,更希望中国企业永远处于世界廉价工厂的角色,更希望自己向以前一样在中国肆无忌惮、横冲直撞、通行无阻。  

  受互联网冲击,世界上每天都有纸质报纸、杂志停刊、倒闭,传统媒体的黄金时代已经成为历史。媒体本身也是企业,也以利润最大化为原则,尤其是发行量、广告收入整体下滑的财经类媒体。

  当达能委托奥美公关不断赞助相关财经类媒体的时候,这些媒体能禁得起诱惑吗?  

  在金钱面前,一些媒体失去了客观性、独立性,不断刊登达能提供的“报料”,发出对娃哈哈不利的声音。2006年,新成立不久的浙江某杂志被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点名批评,是因为,该杂志的大部分版面都是单方面赞扬企业成功的“软广告”,失去了媒体的客观性、中立性。  

  与企业密切相关的财经类媒体应该反思:对于企业的赞助,我们应该把握怎样的尺度?应该站在怎样的立场发言?作为中国本土的媒体,是否应该为民族企业的健康成长摇旗呐喊?还是以金钱的赞助为标准,代表着外资企业的利益?娃哈哈达能纠纷高潮时期,哪些媒体哪些记者立场站在哪一边?到底拿了达能的多少钱,相信当事人心理最清楚。  

  举世瞩目的娃哈哈达能离婚事件,不仅仅给企业家、媒体等各个层面带来N多的启示。在资本运作、企业并购、商业谈判、品牌价值、法理情理、企业公关、政府产业政策等等等等N个领域,更给人们留下了无穷的思考......  

  宗庆后在09国庆前夕宣布取得的胜利,这不是时间的巧合,这可能是娃哈哈有意安排给新中国60华诞的一份大礼,给爱国民众的一份厚礼。在次日数亿人观看的国庆晚会上,“我们的祖国是花朵....娃哈哈,娃哈哈”,这样的歌词一小时内出现三次!!!这绝对是时间上的巧合!这不仅仅给娃哈哈公司做了价值无限的免费广告,更预示着经历了劫难之后娃哈哈的好兆头!!  

  风雨之后见彩虹!!!希望娃哈哈--民族品牌的真正骄傲,一路走好!  

  (本文系本人《宗庆后与娃哈哈:一个中国著名企业的深度研究》书中的删节,有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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