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金获准投资房地产政策渐趋明朗清晰,然而事实上,保险公司早已通过各种方式,曲线进入了房地产市场。由于保险公司只要偿付能力充足就可以购买办公楼作为固定资产,只需获得公司董事会通过,而无需在购买前上报监管部门,于是多家保险公司以自用的名义购买了远远超出了自身的办公所需的办公楼,纳入固定资产项下。例如:
2006年人保财险购买银泰中心写字楼C座7.5万平方米物业时,即表示“其中部分面积将进入租赁市场”。
中国人寿分别在朝阳门和金融街拥有两座写字楼。
泰康人寿在金融街和CBD商圈一举买下两座写字楼,合计超过10万平方米,并分别冠以“泰康国际大厦”和“泰康金融大厦”之名。
2008年3月,太保以22亿元人民币收购了总建筑面积约7.08晚平方米的金融街丰盛大厦。
2008年5月,平安信托投资18亿元对成都一环以内核心地带的3个项目进行改造,建设酒店、写字楼等综合性物业。此举在当时被看做保监会放行保险资金投资房地产的先期信号。
2008年7月,中国保险公司出资24亿元在上海陆家嘴打造41层的太平金融大厦。
自2007年起,中国平安通过平安信托,相继接手了多家星级酒店、假日酒店的投资项目。
2008年8月,中国平安以约24亿元的代价接手了北京原“美邦国际中心”的商业和写字楼部分。
而今,终于以立法的形式将保险公司的擦边球行为、特批行为确定下来。那么,最终保监会将会允许保险资金以什么方式、多大比例、具体投资在房地产业的哪些方面呢?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