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行业发展到今天,有两个特征值得注意。
第一,CDM机制,这是全球联合应对全球气候变暖节能减排的一种积极手段。具体是1997年12月,在日本京都,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参加国通过了具有里程碑式意义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京都议定书》(简称《京都议定书》),规定在2012年前,工业化国家包括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等在内的六种温室气体的排放,相对于1990年要降低5.2%,以减少全球气候变暖和海平面上升的危险,该文件于2005年2月16日开始强制生效。但是发达国家要实现这一目标难度很大:一方面不愿降低生活水平以降低能耗,更重要的是这些国家节能技术已经达到较高水准继续挖潜难度较大,如日本的单位GDP能耗几乎只相当于中国的九分之一,要实现京都议定书规定的强制性减排目标,需要在国内建设20个核电站,并且修改国内100多部法律。为此,在《京都议定书》下又建立了“清洁发展机制”(CDM)。这是惟一将发展中国家包含其中的机制——即允许发达国家到发展中国家实行减排,并将其作为本国减排指标的一部分。由此,发达国家可以以较低的代价达到减排目标;发展中国家则可以得到发达国家的资金及先进技术,实现“双赢”。清洁发展机制在2005年京都议定书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后得到了巨大的发展动力。截至2006年底,在执行理事会注册的减排项目已经达到349个,预计平均年减排总量超过9000万吨二氧化碳。对于发展中国家利用发达国家的资金、技术开展环保保护具有重要作用。但是,每个CDM项目从开发、报批、注册到核证的减排量签发,耗时良多。从2012年起,发展中国家是否还能继续出卖碳减排量,将完全取决于第二阶段《京都议定书》的谈判。如果缔约方国家就减排量和期限不能达成一致,届时CDM项目有可能不复存在。因此,到2012年之前,成为发展中国家冲刺CDM的阶段。
第二,先进的新能源技术仍掌握于少数国家手中,美国、日本、欧洲是世界上的领先者。如在太阳能发电设备方面,英、荷、日、美、德等国企业控制了光伏组件和电池的生产。世界上两个最大的光伏电池生产国是日本和德国。全球88%的光伏组件和光伏电池的生产集中于12家跨国大公司,其中日本4家企业占全球太阳能电池产量的52%,欧洲占26%,美国占12%。而世界上最优秀的风机制造技术则集中在丹麦、德国、西班牙和美国等几个国家。丹麦1999年占据了世界上60%的风机市场,他们生产的风机绝大部分用于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