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发电主要有焚烧和填埋气发电两种形式,很好体现了循环经济“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焚烧发电是对燃烧值较高的进行高温焚烧(也彻底消灭了病源性生物和腐蚀性有机要物),在高温焚烧(产生的烟雾经过处理)中产生的热能转化为高温蒸气,推动涡轮机转动,使发电机产生电能。填埋发电是对不能燃烧的有机物进行发酵、厌氧处理,最后干燥脱硫,产生一种气体叫甲烷,也叫沼气。再经燃烧,把热能转化为蒸气,推动涡轮机转动,带动发电机产生电能。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技术在国外已有四十多年的历史,最先利用的是德国和法国,近几十年来,美国和日本的发展也相当迅速。目前,日本拥有垃圾发电厂一百多座,发电总容量在320MW以上,单台设备最大处理垃圾能力为552吨/日。
我国垃圾焚烧发电供热技术起步较晚,现在国内建立的部分垃圾发电站,基本上是引进国外的设备和技术。我国第一座垃圾发电站是在深圳,引进的是日本三菱重工生产的两台炉排式垃圾焚烧炉,日处理垃圾150吨,配置500kW的汽轮发电机组来发电供热。1992年又上了一台杭州锅炉厂(引进日本三菱重工技术)制造的垃圾焚烧炉,日处理垃圾150吨,配置1500kW汽轮发电机组。在上海、天津等城市也相继与法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合作建设垃圾发电厂。
垃圾发电在我国的发展具有明显的区域性:直辖市、省会城市和其他经济条件较好大城市,沿海城市和主要旅游城市,沿长江流域、各主要湖泊河流附近地级市,地下水为主要饮水源的城市。原因是这些地区经济较发达,地方政府具备一定财力,能够部分解决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高投资的地区。同时人口密度高、土地资源紧缺、城市化程度高的地区,填埋方式社会成本较大;此外,这些推广垃圾分类处理地区,垃圾热值高,对环境保护要求也高,容易接受垃圾发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