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随笔短文《婚姻的经济学趣谈》是2003 年12月26日,首次在本律师事务所的网站(www.haiyuanlaw.com )上发表的。 30 日,《经济学家》网站( www.jjxj.com.cn )登出。随后,又有些登载过我的多篇文章的网站,陆续又转载。《中国经济导报》于2004年1月3日,也从本所网站转载了这篇短文,并给我寄来了稿费。
这篇小短文,是我同那位朋友对于经济学、法学以及婚姻学等多个角度进行调侃的背景下,提笔随意写就的。我是站在理性、平静的经济学人的视角写就这篇短文的,因而,略带晦涩。 昨天,突然发现网易的网站(http://lady.163.com/lady2003/editor/new/many/040226/040226_146103.html)上转载了我的这篇文章,时间是: 2004 年3月1日9:43:27,但给我篡改了标题,叫作了《婚姻的财富因子》!虽然署上了我的名字,但前面加上了“中青在线——青年时讯”,在文的右侧以宽于文字两倍的篇幅摆上了性感的男、女图片。乍一看,我还以为网易的“中青在线” 栏目的记者也叫彭琰呢,细一看,是我的文章!!! 网易是在美国上市的公众公司,无论在法定要求、资金实力、人员素质的培育,还是在作为传媒的职业道德上,都不能犯“随意篡改作者文题”的“致命错误”。作为媒体网络人,不指望有多么博学多才,但至少也要谦虚谨慎。 撇开《著作权法》中第 28 条的“不得侵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权”的明确法律规定,只谈文字的巨差,网易的无才和无知就暴露无疑了。难道网易的全体人员竟没有一个人能看得出我的标题与篡改标题之天壌之别吗? 我的这篇《婚姻的经济学趣谈》,并非是谈爱情和婚姻的,而是属于“通俗经济学”的范畴。“财富”不等于“经济学”!我的文章也不是立意于“婚姻如何创造财富”的! 其实,“经济学”是一门忧郁的科学,而不是赚钱的科学。虽然,经济学研究的逻辑、分析和目标以创造财富的多寡为轨迹,但这仅仅是经济学内涵的一部分。 网易将文题篡改为《婚姻的财富因子》后,这篇文章就成了“婚姻是创造财富的因子”之意了(至少表面上看是这样)。这与我的文章宗旨简直是“风马牛不相及”,而且,将我的文章低俗化、无知化了,纯粹变了味!!! 对网易的这种错误,我的感觉唯有可怜和可悲。可怜的是,堂堂在国际资本市场上融资的公司,竟有如此的文化水平;竟有如此不负责任的惯性;也竟有如此的胆量从律师楼的网站上转载文章还能篡改!可悲的是,代表新经济、代表现代文化和文明、代表生命力和奋斗力的年青aihuau.com团队,竟没有“知识比财富令人羡慕”的认识;不晓得“唯一的善是知识,唯一的恶是无知”的真理。 有如此好的学习条件的媒体人,竟能如此行为,那么,落后农村的年青人,又该如何?难道,这种媒体,将国人引导向“凡事仅看钱”而无所它求,就完成了媒体的责任了吗? 网易所犯的错误是致命的,无论如何,最基本的职业素养和职业操守是绝对不能违反的。它是取信于人的根和本。 我的这篇文章,本以为写出来,是使人深思、沉思的,最起码也是自我的确证。我的这种思考排斥了倘税愕摹⒓惫降模谴杏怯舻纳剩静如镜的心情和大智若愚的哲理思维的旁观者的俯瞰? 网易的篡改,破坏了我上述的主旨和我的惯性;破坏了我从孩童时就炼就的超然、不同和刚毅的性格表现;也破坏了我的晦涩、逻辑、厚重的文风。从这一点上说,网易的行为,是不能原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