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企业是一种出现非常早企业形态,目前在世界范围内,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还普遍存在。据《幸福》杂志统计,在全球500家大型企业中,有175家家族企业。而在美国公开上市的最大型企业中,有42%的企业仍为家族所控制,近几年来虽然美国上市公司股份呈分散化趋势,但总体上来说,家族仍然控制着企业较大的股份。在我国和东南亚诸国中,同样存在着相当数量的家族企业,对所在国的经济均起到了举足轻重的支撑作用。

在这些家族企业中,不乏经营业绩突出、经营时间长久的优秀公司。美国《商业周刊》以美国年度排名前500大公司在1993一2003年期间的公开数据为样本, 分别以股东年获利、资产报酬率、公司年收益成长与公司年出售增长率四项要素做评估。研究结果发现, 177家表现良好的公司为家族企业所经营, 占整体家数的1/3。成立于1903年的福特公司已有近100年的历史,至今仍是世界上最好的汽车公司之一。成立于1962年的沃尔玛领导权已经传给了第2代,但其在全球的地位仍在不断上升。 作为一种较为普遍的企业形态,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断发展并且取得了不错的业绩,家族企业的发展有其自身的优势所在。 首先,在家族企业中,尤其是家族管理的企业中,激励作用突出。整个企业的成败得失、兴亡荣辱都肩负在家族经营者身上,客观上促使家族经营者必须全力以赴,齐心协力地为企业的生存、发展尽心竭力。 其次,家族企业中家族成员的血缘纽带降低了企业的组织协作成本。尤其是在家族企业成立早期,企业规模较小,经营决策必须快速灵活,家族成员之间的沟通、协调效率比较高,可以很好地适应企业成长期的需要。 第三,家族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统一,可以降低企业代理成本。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存在代理成本,两者的统一,可以凭借所有者的高度的责任心,降低市场经营的风险,实现企业的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