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再深入研究,我们还可以把辩证法再使用一次:家族企业与健全的股份制大企业,甚至上市企业并非天然矛盾。走向股份制或进行股本公募,也并不必然意味着家族式的终结。相反,存在着一种可能,那就是家族企业与上市企业两种属性的强强联合,而非此消彼长。在这样的基础上,家族企业实现了涅槃一样的新生,引来了企业再次蓬勃发展的新契机。
据美国季刊《家族企业》杂志统计调查表明,美国家族企业的比例达到54.5%,英国为76%,澳大利亚是75%,西班牙是71%,意大利和瑞典甚至超过了90%。在亚洲许多经济体中,家族企业更是成为了企业的主要形式。据美国《商业周刊》一次调查显示,在标准普尔500指数的成分股公司当中,有177家属于家族企业,而《财富》杂志500强中37%的企业是家族企业。沃尔玛、福特、洛克菲勒、宝马、索尼、丰田、三星、现代等,每一个名字都举足轻重。
历经上百年风云而屹立不倒,并且愈发生机蓬勃的家族企业比比皆是,“富不过三代”的宿命早已被打破了N次。家族企业在当今企业之林无论规模、地位还是业绩,都常常是佼佼者。究其原因有很多:
1、 所有者与管理者之间更低的代理成本
2、 对企业伦理的重视,将企业声誉与家族的荣誉等同视之
3、 更少的商业短期行为
4、 无与伦比的凝聚力
5、 重视接班人培养,新一代企业领导人所受到的“子承父业”,“超越先辈”的激励及良好教育
6、 共同的价值观促进快速的决策和高效的执行
7、 管理者对企业的高度负责与勤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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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我们完全可以期望中国的家族企业想国外的类似公司一样,走上一条稳健的长路。而且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我们能做得更好。《胡润2005百富榜》,上榜企业家的平均年龄是48岁。很多企业家都面临着一个问题,在未来的5-10年内,相当一部分企业会由第二代来经营。目前已经由第二代经营的企业不胜枚举,而且这些企业已经表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和活力。祝中国的家族企业一路走好!
--在美国,家族企业的定义是“公司的创始人或者他们的后代仍在公司中担任重要职位,或者控制着相当大的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