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刘会民
参与讨论嘉宾:河南亿星实业集团总经理刘俊友
北京澳力久业运营中心总经理李大军
北京正略钧策咨询公司项目经理许海平
杭州尚阳咨询管理公司董事长尚阳
【主题背景】
对于上规模的经销商公司而言,都希望代理的每一个品牌都能盈利。但现实情况是,能够给经销商带来利润的往往只是一两个品牌。这一两个盈利品牌是正规军,起着造血的作用,而其它非盈利品牌则是游击队,靠盈利品牌补给。这是目前绝大多数经销商公司的盈利模式,即主要依靠主导品牌获得利润。然而当一个主导品牌畅销了5年甚至10年之后,其盈利能力下降之后,其它非盈利品牌并没有成长起来,成为新盈利品牌,为经销商贡献新的利润。那么经销商在多品牌代理时,在组织结构上、在人员考核上,该做出哪些调整,从而做到多品牌实现“多头儿盈利”呢?
多品牌代理是厂商博弈的结果
主持人:在探讨多品牌如何“多头儿盈利”前,我们先要明确一个基本前提,就是经销商有没有必要进行多品牌代理。只有明确了这个问题,我们今天的探讨才有意义。刘总,您是经销商公司的代表,目前您所在的公司代理了茅台、西凤、古井等多个品牌,是典型的多品牌代理模式。那么您对这个问题怎么看呢?
刘俊友:对于厂家而言,都希望经销商进行专营,集中全部的力量做某一个品牌。而对于经销商而言,则希望自己的渠道和网络能够充分得到利用,同时出于经营安全的考虑,也不会把一个鸡蛋放到一个篮子里。从这个角度说,多品牌代理是厂商博弈的结果。另外,并不是所有的经销商都去多品牌经营,要根据经销商的发展阶段而定。比如在规模小的时候,可以通过专业化经营,把精力聚焦到某一个品牌上,这种方式能促进经销商的快速发展。当具备了一定规模,人员数量和渠道掌控增强了,那么就能够支撑经销商去代理多个品牌。
多品牌代理下的组织结构设计
主持人:刘总的意思是多品牌代理也是有条件的,这个条件就是经销商公司的实际情况。那么如果一个经销商公司销售上亿,有规模有能力进行多品牌操作,那么该如何做呢?我所了解的情况是,大多数经销商公司采取是“以品牌养品牌”的运作方式。比如根据盈利的大小,经销商把产品分为A、B、C、D四个类型。A产品是盈利产品,假设每年纯利润为500万元。B产品一般盈利性产品,那么经销商就从这500万元里拿出200万来投到B产品上;C产品是培育产品,拿出100万元来养这个产品;D产品属于非盈利产品,投入100万用它扩充渠道,完善网络。这样分配下来,还有100万,用于日常费用。当B产品获得了盈利,按照这样的分配原则,再把B产品产生的利润进行顺次分配,引进E产品。这样推下去,“以品牌养品牌”,能保持公司高速运转。即使其中一个品牌出了问题,也不会影响整个产品系的运转,另外也不会受制于厂家。
刘俊友:这种方式设计得不错,但是也比较理想。现实情况是A品牌能盈利,但是当B品牌不能盈利时,下面的分配原则就不会成立。这里就有一个关键点,如何保证B、C品牌的顺次盈利。这是很多经销商面临的一个普遍问题,也是我们探讨多品牌盈利的核心所在。我的观点是,多品牌代理一定要有组织的保证,有对渠道足够的掌控能力。
主持人:说到组织结构形式,这也是经销商比较困惑的问题,即当进行多品牌运作时,是该按品牌还是按渠道划分部门呢?
许海平:无论是按渠道划分还是按品牌划分都有其利弊,这种利弊关系我们用一个表格来说明。
根据经销商所代理品牌情况,结合上面表格的利弊分析,经销商就可以做出正确的选择,是渠道还是按品牌进行部分划分。
主持人:许老师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参照工具。那么在实际运操作中,经销商是怎么做的呢?刘总,目前亿星在多品牌操作过程中,是如何划划分部门的呢?
刘俊友:亿星经过多年的探索,逐步形成了自己的发展定位,即“品牌运营商+渠道运营商”的双重定位。在这个发展定位下,我们的组织形式是“双模式发展”。在亿星的组织架构中,既有品牌部,又有市场部。品牌部是一个独立的部门,负责品牌的调研、营销战略的确定、市场规划的提出;为了解决多个品牌不能实现聚焦的现状,我们设置的市场部主要以渠道运作为主。为了解决品牌部和市场部的协调问题,我们的原则是品牌部的人员要精干、精简,主要功能是“花钱”,并且监督市场部如何“花好钱”;市场部下设餐饮、商超、名烟酒名酒连锁以及直销部,其主要职能是“赚钱”。职能不同,分工不同,就不会造成品牌部和市场部的“左右互搏”。
尚阳:我比较赞同刘总的观点。多品牌运作按何种形式建立部门,不是一个非A即B的选择题。只要把职能划分清楚,两种组织形式是可以并存,可以交叉的。但这种交叉的模式的前提是经销商一定要把部门的责权利划分清楚,同时这种交叉的形式对业务员的要求很高,因为业务员要对不同品牌的功能和销售政策都有了解。对于这种交叉行的组织形式以及部门间的职责划分,我们一个结构图来说明(见下图)。在图中,我们多增加了一个后勤部门,这个部门是为品牌部和市场部提供后台服务的。品牌部的主要职能在于策划设置与管控,渠道运营部(市场部)则主要负责在不同渠道中的销售。值得说明的是,在整体运作过程中有一“分合”的原则需要注意,即在单一渠道中,根据渠道的容量,品牌能合就合,能分就分。
打破部门之间的“墙”
主持人:通过各位以上的分析,我们对多品牌操作时设立的组织结构有了一个清晰的认识。但同时,我们也不得不不关注的一个问题时,部门设立之后,其协调成本会增加。在某种程度上说,协调能力是保证多品牌运营能否成功的关键。
许海平:的确如此,无论是经销商公司还是其它公司,部门间的协调运转很关键。在很多企业中,由于职能的不同,部门之间很容易各自为政,彼此之间会形成一道看不见的“墙”。那么该如何打破它呢?首先要建立定期协调沟通会议机制,通过沟通暴露问题。其次是形成一个良好的业务流程,在制度和流程下工作,减少部门间的摩擦。最根本的是建议合作、共赢的企业文化,当然这是企业的长期功课。另外,在部门之间也做好协调工作。比如诱发商超部和流通部之间矛盾的原因大多是价格问题,因此作为组织者就要做好价格管理。
李大军:要建立一个合作的观念。刚才尚阳老师在结构图中多增加了一个服务部门,我认为这是个润滑剂,有利于协调品牌部和渠道运营部之间的关系。如果按大的模块划分,我认为品牌部门和渠道运营部可以统称为业务部,即把二者看作一个整体。从人员配置上来说,服务部门和业务部的人员最合理的比例是0.8:1。如果小于这个比例,业务部门人员多,服务人员少,就象一部车一样,发动机强,但后台不强,车开起来就容易发飘;如果大于这个比例,服务人员多,业务人员少,车动力不足,就跑不起来。所以做好部门协调工作的前提是,设置好部门之间的人员比例。
考核要设置合理的参考系数
主持人:在多品牌操作时,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业务人员的考核。品牌知名度不同、产品的畅销度不同,是不是考核方式也要不同呢?
许海平:我认为考核要分两个方面,一是对业务人员的考核,二是对品牌的考核。品牌不同,畅销度不同,对经销商公司的贡献率也不同。对于重点品牌的业务员要单独考核,其它非重点考核品牌设置统一考核标准。另外,每年年底经销商要对所代理的品牌的利润率进行考核,如果一个品牌长期不能给公司代理利润的话,那么就要进行淘汰。
李大军:由于很多经销商公司缺少能“打硬仗”的业务员,因此在多品牌操作时,往往采取“双向提成或者多项提成制”。即一个业务员负责多个品牌的销售,拿多个品牌的考核提成,这也是一种无奈之举。但这种考核方式很不科学,因为在这种考核方式下,容易让业务员走向两个极端,一个是奔向高提成,一个是去追求销量。这样所造成的结果是,老品牌销量下滑,新品牌没有推起来。在对业务员的考核中,还有一个误区是忽视销量之外的考核因素。比如一个老品牌确定的销售任务是10万,另一个新品牌的销售任务定的是5万,二者加起来是15万。这在理论上是成立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在没有5万的任务时,业务员能完成10万的任务,而由于要同时推新品牌,那么原来的10万的任务就可能完不成,只能完成6万或者8万。还有一种情况,就是10万的任务能完成,但新品牌可能只能完成1万,这样算下来,给业务员定的销售任务最低应该是11万,而并非15万。折算下来,我们就可以找一个难度系数,制定合理的考核任务。
主持人:只有确立了合理的考核任务,业务员才不会顾此失彼,保证多品牌能够最大的限度的“多头盈利”。
需要注意的问题
主持人:以上我们从组织结构设置、部门协调、人员考核三个方面对多品牌操作进行了分析,最后大家对这个话题还有什么需要补充的观点吗?或者说对经销商多品牌操作还有什么建议吗?
刘俊友:是否采取多品牌操作和经销商的规模和渠道掌控力有关,如果这两点达不到,建议经销商最好聚焦一点,专一化经营,做大之后再谈多品牌操作。
许海平:不要盲目去接一个品牌,也不要盲目拒绝一些品牌。有的经销商为了独霸渠道,不管这个品牌适不适合自己,就先抢过来,弄了一堆牌子,结果哪个也做不好,得不偿失。还有的经销商看不上一些有潜力的小品牌,当小品牌成长为大品牌时,经销商错过了良机。另外,无论是多品牌操作还是单品牌操作,经销商都要注意员工的思想。可以说老板是进货的,员工是卖货的。在接牌子时,老板习惯于自己一个人拍板,这就很容易造成“上热下冷”,因此一定要听听员工的建议。
主持人:实际上经销商重新思考和调整多品牌运作方式的过程,也是其自身组织结构重建的一个过程。无论按渠道划分还是按品牌划分,根本取决于自身对渠道的掌控力。最后,感谢各位参与本次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