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空道人实盘解析 《跟空空道人学炒股》 第3章 股票买卖,好聚好散 2245国有股



   首先来介绍一下背景资料:

·1999年10月27日,有关减持国有股的相关政策公布,国有股减持将通过配售方式来实现。

·1999年12月2日,证监会发布公告,年内进行国有股配售的两家试点上市公司为中国嘉陵和黔轮胎。中国嘉陵和黔轮胎首尝国有股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方案。

·2001年冬至2002年春,国有股减持方案大讨论。

·2001年6月12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2001年6月13日,证监会宣布国有股减持办法即将出台,6月14日沪指创出2245点高点。

·2001年7月23日,烽火通信、北生药业、江汽股份、华纺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按10%的融资额市价减持国有股。

2001年10月22日,证监会紧急暂停《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宣布暂停在新股首发和增发中执行国有股减持政策。

·2002年6月24日,国务院发出通知,停止通过国内证券市场减持国有股。

·2004年1月31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国九条》),承认中国股市存在股权分置问题,明确提出"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

·2004年12月7日,中国证监会颁布《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分类表决机制出台。

·2005年4月29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宣布启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确立了"市场稳定发展、规则公平统一、方案协商选择、流通股东表决、实施分步有序"的操作原则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正式启动。

图 3-1

 空空道人实盘解析 《跟空空道人学炒股》 第3章 股票买卖,好聚好散 2245国有股
前面曾经提到,A股的行情是因为要解决某些大的任务才有的,如图3-1所示,这个攻击2245点的走势图恰恰诠释了这个说法。到2001年6月13日,证监会宣布国有股减持办法即将出台,6月14日沪指创出2245点的高点,同时也结束了这段蜜月旅行。当时人们对于国有股减持是抱有敌对情绪的,毕竟这对流通股股东来说没有任何补偿,他们自然要用脚投票。抛开这些情绪化的牢骚,下面我们来探讨一下这个2245点的头部是如何形成的。

从图3-1中可以看到清晰的三段走势,一段比一段少,一段比一段的斜率大。其中一个重要的标志是箭头J1处近乎光头光脚的大阳线,对于这种大阳线,不可盲目兴奋,而应谨慎对待。我们需要注意,它们随后的K线组合是不是与这个气势恢宏的阳线相配合?如果不配合,就要随时准备撤退。

该阳线后的小阴线还是可以的,但是随后的阳线太小,这就需要警惕了,因为箭头J1处阳线太过强大,必须有强大的后援才行。但是经过一天的短暂修正,上行但又不能显示出强势来,这就是隐患。

2245点这天的走势与箭头J2处的两根阳线更是不配合,这种短时间内的两次欲突破的走势,其后的配合都不强,这说明市场做多的力道在衰减。结合2011年6月13日的利空消息,随后的走势就要考虑有做头的嫌疑了。

箭头J3处的三根大阳线要结合前面2245点下来的时间和空间,对于这种走势的配合来说,就需要J3处的强势带来一个超过前面高点的安全空间。也就是说,既然是时间很短就要上行,那么就一定要给市场表现出之前的下跌是洗盘,而体现出洗盘的标志就是箭头J4处经过短暂的高位整理(一般不超过3个交易日)后再度强势拉升才好。但是,现实是箭头J4处整理两天后,第三天就没有一点做多的气势了,这个时候绝对要卖出。

就箭头J4处的整理,大家最好牢记,大多数的头部(中、短、长期)都是由这种K线组合演化来的,只有综合各方面来理解这种K线组合,才能逃走在次高点。

再来看一下该点位的画线技术分析能给我们什么结论(见图3-2)。

图 3-2

股指到2245点是一个完整的上升趋势,大家看,就像乒乓球落地那样逐渐衰减,到了2245点,在2245点之前的那两根阳线和2245点这天的破位大阴线是不是让人有种分道扬镳的感觉呢?

然后再来看箭头J2处,那么强势的走势,居然不能再度站上前面形成的趋势线之上,单就这一点来说,也是先出来为妙。

说到这里,大家应回顾一下自己当时的心态是怎样的。大多数散户由箭头J2前的三根大阳得出来的结论是:之前2245点的调整是洗盘,现在是强势上攻阶段。其实能否新高并不太重要,重要的是前期的上升趋势线被打破后没有能力再上去,这至少说明一个时段的炒作主题已经转变了,那就要先加以规避再说,而不能被强势的盘面所迷惑。

  

爱华网本文地址 » http://www.413yy.cn/a/9101032201/29209.html

更多阅读

声明:《空空道人实盘解析 《跟空空道人学炒股》 第3章 股票买卖,好聚好散 2245国有股》为网友冲刺最后的希望分享!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