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源的定义
税源是指税收课征的经济源泉。税收分配的对象是国民收入,而且主要是剩余产品部分。因此,从广义上说,税源归根到底是物质生产部门劳动者创造的国民收入。就是说税收来源于经济,离开经济的发展,税收即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但从狭义上说,税源则指各个税种确定的课税对象。从归宿上说,税源即税收的最终来源,也即税收的最终归宿。在税务实际工作中所说的税源是就狭义的税源而言,具体指与各个税种征税对象有密切联系的生产、销售、利润等一定时期内的数量状况。各个税种都有具体的征税对象,所以各有不同的具体税源。从理论上讲,税源与课税对象虽有密切联系,但不是同一概念。征税对象是指对什么东西征税,而税源则是指税收的价值源泉,两者是有明显区别的。有的税种税源与课税对象一致,比如个人所得税的课税对象和税源都是个人所得。但也有不一致的情况,例如,增值税的课税对象是应税的货物或劳务,而税源则是包含在销售额中的纯收入;房产税的课税对象是房产,税源则是房产收益或房产所有人的收入。调查研究税源的情况及其发展变化,是财政、税务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对国家制定财政收入计划和税收政策、制度法令,促进生产,保护和开辟税源,增加国家财政收入有着重要的意义。 税源的分类 税源的按税源的自然状态,可分为自然税源和再生税源。自然税源是指自然存在的税源。如对资源征税资源本身就是一种客观存在,只要开发资源,就必须依法纳税。再生税源是指经过劳动创造后产生的税源。如对产品或商品征税。税源的大部分是再生税源。 按税源的变化程度,可分为静态税源和动态税源。 静态税源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变化不大,可稳定地为税收分配提供收入的税源。静态税源是保证税收收入完成的基础条件。 动态税源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变化较大,不能稳定地为税收分配提供收入的税源。对于动态税源,应加强对其管理,使之朝着有利于扩大税源的方向发展。 按税源可构成税收收入量占税收总收入中的比重,可分为一般税源和重点税源。一般税源是指可供税收分配的收入较少,在全部税收收入中所占比例不大的税源。一般税源户指的是一些年度创造税收收入的总量较小的中小型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重点税源是指可供税收分配的收入规模较大,在全部税收收入中所占比例较大的税源。重点税源户指的是一些年度创税规模较大的大型企业单位。 按税源的存在形态,可分为有形税源和无形税源。有形税源是指能看得见的税源。如产品销售收入、利润额、房产等。无形税源是指看不见的税源。如行为、专利、特许权、商誉等。影响税源的因素 1.一定时期内经济政策措施对税源的影响; 2.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发展情况对税源的影响; 3.税制变化和新税收政策措施对税源的影响; 4.重大财政措施和财务制度规定变化对税源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