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仓:(Market Corner) 是指交易一方利用资金优势或仓单优势,主导市场行情向单边运动,导致另一方不断亏损,最终不得不斩仓的交易行为.一般分为多逼空和空逼多两种形式.逼仓是一种市场操纵行为,它主要通过操纵两个市场即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逼对手就范,达到获取暴利的目的。逼仓是非法的,在美国,逼仓一般出现在可交割的现货量不大的情况下,逼仓者是市场中的买方,它既拥有大量的现货部位又拥有大量的期货onclick=gotoRef(this)>[1]部位,这样可以使没有现货的空方或卖方在进入交割月以后只好以较高价格平掉自己的部位,期货价格一般会偏离现货价格较远,这就是逼仓。逼仓大致可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通过做多头实现、另一种是通过做空头实现。
空逼多:操纵市场者利用资金或实物优势,在期货市场上大量卖出某种期货合约,使其拥有的空头持仓大大超过多方能够承接实物的能力。从而使期货市场的价格急剧下跌,迫使投机多头以低价位卖出持有的合约认赔出局,或出于资金实力不能接货而受到违约罚款,从而牟取暴利。 多逼空:在一些小品种的期货交易中,当操纵市场者预期可供交割的现货商品不足时,即凭借资金优势在期货市场建立足够的多头持仓以拉高期货价格,同时大量收购和囤积可用于交割的实物,于是现货市场的价格同时升高。这样当合约临近交割时,追使空头会员和客户要么以高价买回期货合约认赔平仓出局;要么以高价买入现货进行实物交割,甚至因无法交出实物而受到违约罚款,这样多头头寸持有者即可从中牟取暴利。 国内逼仓方式多逼空式逼仓在国内期货市场发展初期并不少见,1996年海南中商交易所橡胶“R608事件”就是一例。所不同的是那次逼仓事件并不发生在可用于交割的现货不大的情况下,而是发生在现货供应很充足时期,每年8月国内天然胶供应进入旺季。那么,在那样的现货背景下为什么具备逼仓的条件呢?主要在于当时交割制度不完善,人为地限制交割量,对会员交割量进行限制,能否进入交割还要根据期货部位按开仓时间顺序进行配对。逼仓者往往通过分仓占有会员交割部位,达到限制其它卖出者进行现货交割的目的,同时又在期货市场上大量买入,造成市场买卖力量严重失衡、价格大幅上涨。这就是国内的逼仓方式。 我国逼仓的产生原因 我国期货市场发展初期逼仓事件频发,除交割制度存在缺陷外,市场结构存在不合理性也是其中重要原因之一。这种不合理主要表现于套期保值者发育不足上,我国是世界上重要的商品生产消费大国,有发展套期保值的巨大潜力,然而挖掘潜力的重要工作却为当时人们急功近利的思想所忽略。期货市场发展初期执行限量交割制度,也许是出于国情考虑,交易制度设计者有意无意忽略了达到小量交割必须经历的过程,一味要求在交割量上一开始就达到国际市场上的理想状态,通过限量交割制度设计追求小量交割效果,并借此抑制套期保值活动以活跃市场,事实证明,这种做法是行不通的,它为逼仓行为提供了制度上的支持,也使小量交割成为泡影。 逼仓的危害及其防范 逼仓事件作为国内期货发展初期的特有现象和极为普遍现象,给市场带来极坏影响,非但使期货正常功能难以发挥,而且使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受损。逼仓现象的普遍存在成为后来国家治理整顿期货市场的重要原因,防范逼仓行为也成为治理整顿期货市场的重要内容。在治理整顿期间出台的《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及与之配套的四个办法中,虽然没有明确以逼仓行为为防范对象,但逼仓行为作为严重的市场操纵行为之一是明令禁止的。根据当时市场对逼仓行为产生根源的理解,有关方面对交易规则作了重要修改,将原来限量交割制度改为放开交割制度就是其一。一方面以市场操纵为惩治对象明确于法律法规中;一方面修改一系列的交易规则、交易方法,使之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