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动物园协会是由全国动物园、水族馆(包括有动物展区的公园)关心和支持动物园事业的社会团体及有关单位组成的全国性行业社团。业务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协会的宗旨是:贯彻国家有关动物园管理的方针政策,团结全国动物园、水族馆和有动物展区的公园及动物园工作者,协助政府加强动物园管理,提高行业管理水平。促进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保护和繁育;组织协调各动物园间的科学、技术交流活动,推动中国动物园事业的发展。为保护和合理利用动物资源,特别是珍惜、濒危动物的移地保护,为促进动物园的物质和精神文明建设做贡献。 概况 我国的动物园和公园展区截至1994年底共有175个,共饲养动物600多种,10万余只。全国动物园的年游人量达到1.1亿余人次,居世界各国首位。随着我国动物园事业的迅速发展,国内动物园之间需要更多的交往,许多国际组织以及不少国家的动物园要求与我国动物园建立友好往来和业务关系。因此,要求建立一个全国性组织的呼声越来越高。1985年10月,经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国家体改委、中国科协同意,国家经委批准,正式成立中国动物园协会。 协会现有团体会员171个,顾问12名,外国团体和个人名誉会员若干。 协会的主要活动包括 1.管理、科研、饲养技术交流活动; 2.国际交流与合作; 3.科普与教育活动; 4.科技咨询。 组织机构 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是协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执行机构,常务理事会领导秘书处、管理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编辑委员会、大熊猫繁殖技术委员会。 协会入会要求及申请程序 要求:中国动物园协会章程中,有关单位会员的入会要求,已做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内容包括: 1.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2.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3.动物园、具有一定规模动物展区的公园,以及从事野生动物移地保护工作的有关单位。 程序:中国动物园协会章程中,有关单位会员的入会程序,也有明确说明。内容包括: 1.提交入会申请书; 2.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3.由协会秘书处发给会员证并通告全体会员。 各入会申请时,需要填报《中国动物园协会入会申请》一栏表,根据本单位所处的地理位置,向协作区组长单位提交申请。协作区组长单位将根据该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相应意见,并在当年将该协作区所有的申请单位统一报协会秘书处。协会秘书处将汇总全国的入会申请,报协会理事会讨论通过。当得到理事会通过后,协会秘书处将通知各新入会单位。会费交纳方式及标准,请按照协会有关规定执行。 单位在提出申请时,请认真阅读《中国动物园协会章程》,其中有关会员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方面,都有具体说明,这些“权利”和“义务”的享有和执行,是保证会员单位与协会之间进行有效互动,发挥协会积极作用的基本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