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猎头以众包模式杀入专业性非常强的猎头招聘行业,本身具备非常大的争议。猎头行业有许多特点并不为外人所知,虽然王雨豪“将现有的猎头模式互联网化,而不仅仅是用互联网模式做猎头”的思路非常正确,但人人猎头若要在竞争激烈的猎头行业站稳脚跟,必须正视和尊重这个行业的特点。 仅从王雨豪的文字看,并没有结合猎头行业关键要素来阐述人人猎头的优势。比如“传统猎头模式成本高昂”,其实传统猎头成本并不高,比较大的支出项目是员工工资、房租和办公杂费。传统猎头之所以报价高,是因为价值高,正如房产中介,提供房源信息能有多少成本?但是提供给买家的信息、代办事项等会让买家心甘情愿支付几万中介费。所以猎头不是按成本报价的。猎头价值在哪里?我没法用一句话概括,只举几个例子。 猎头推荐给企业的人,很多也是从人才网站找的,企业方也能找到,甚至在猎头推荐之前企业就已经找到了,那为什么还要花好几万找猎头推荐这个人?因为猎头可以做很多企业想做却做不了或做不好的事情。 例如,人才通过猎头找工作,会感觉自己是有点身份或身价的,面试有人陪同、往返交通和食宿报销、老总客气接待等,这和投简历、企业HR小姑娘通知你来面试一样感觉吗? 人才对企业方很了解,有可能是竞争对手,有可能人才根本就瞧不起这个企业,企业HR小姑娘通过电话就能说动人家?猎头出面就不一样了,可以跟人选唠嗑,人才一般较少会拒绝猎头,这个职位不行,有可能下个职位就可以,拒绝猎头不是拒绝以后的机会吗? 猎头项目失败,常常出现在薪酬商谈环节,人才要高价,企业因为薪资体系等各种原因不肯给,这就需要猎头从中斡旋,这还真不是普通人能做好的。 所以企业通过猎头找人,不是简单地通过猎头资源库找个人才资料,而是猎头服务体现出来的价值。不管是互联网模式还是线下模式,你不能抹杀和忽视猎头的价值,而应更好地去实现。 人人众包模式是否能更好地实现猎头价值?需要从下面几个方面来具体考量。 第一,人才入职后,猎头需向企业方提供保证期服务。人才通过保证期后,猎头机构才能收到全额的猎头服务费。采取众包模式,也得在保证期过后才能将悬赏金发给众包对象。保证期一般是2~6个月,这需要考验众包对象的耐心,毕竟人人猎头给人的印象是“随手做猎头”,众包对象如果体验到其中的复杂,是否还有足够的耐心做下去? 第二,人人猎头的目标是中小企业里的中级管理职位,能不能招揽到足够多“优质客户”是关键。猎头是如何判断优质客户的?优质客户不一定是那些500强企业、效益好的企业、招聘高端岗位多的企业,而是那些能够让猎头较快、较易成单的客户,这样才能比较容易赚到钱。联想算是好企业吧,给杨元庆找个高级助理,有几个猎头机构或猎头顾问敢接、能接?

第三,猎头工作虽然有些专业性,但开个猎头公司真是门槛不高,每个城市大大小小的猎头公司一大堆。既然悬赏模式摆脱不了传统猎头的范畴,就要考虑和这些猎头公司竞争的问题了。换个角度,传统意义上一家企业把一个职位委托多家猎头做,谁推荐成功谁拿钱,其他猎头就白忙活,这跟悬赏模式多么雷同。人人猎头的“人人”,要不要考虑把这些猎头公司也包括在内呢?跟他们竞争还是合作,这是决定人人猎头未来走向的关键。 最后说一下众包的悬赏模式。悬赏模式有这么两类:一是成者为王、败者为寇,即众包对象把活全干完了,然后雇主挑干得最好的行赏,其他人就白干了;二是为了尽量避免白干活,采取投标的形式,众包对象以一定方式表明这活他能干,雇主选择自己认为的确能干的人,把活交给他干好后再给钱。 猎头悬赏模式只能采取第一种。若采取第二种就与猎头公司到企业开发客户一样了,相当于网站就是一个大的猎头包工头,“人人”的概念也就失去了意义。因此,全民猎头悬赏本质上是一种“一将功成万骨枯”的模式,不可避免地导致大量重复的无效劳动。不解决这个问题,众包招聘的未来不容乐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