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基金制,即完全用过去积累的缴款所挣取的利息收入提供保险金的制度。具体说来,就是一个人在就业期间向政府管理的基金缴款,该基金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生息增值,当这个人退休后,其所获养老金来自于该基金的利息收入。
完全基金制的相对优势 完全基金制之所以被广泛推崇,主要是基于以下几个理由: 一、我国目前税收负担已经很重,在现收现付制下,税收的任何增加,哪怕是一点点,都会对经济效率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与此相比,基金制的社会保障只不过是政府强制年轻一代进行了一些储蓄而已,它对资本积累不会产生什么显著影响,也就不会妨碍经济快速增长对资本的需求。 二、从宏观效益上看,由于基金制社会保障的收入直接用来购买资产或投资,所以能够对没有消费的资源进行更好的利用,可能会促进GDP的更快增长,因而提高整个社会的平均生活水平。 三、从激励机制来看,基金制把个人缴费水平与个人收益水平联系起来,使得税收的激励效果凸现出来;基金制能够更有效地防范道德风险,对劳动力供给与就业的负面影响也小于现收视付制;基金制能促进个人积极参与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管活动,更好地防止基金被人滥用,等等。 四、从可理解性来看,对一般被保障者来说,基金制与现收现付制相比更为简单、易懂,也更与市场经济的精神相一致,因而更容易理解。 完全基金制的缺陷 与现收现付制相比,基金制也是有缺陷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完全基金制同样无法逃避老龄化风险,而只是把风险更多地转移给了个人。基金制虽然使得每个人的缴费和获益紧密地联系起来,有利于增进效率,但同时也使所有人都面临了更多的风险,特别是市场风险。 二、道德风险仍然存在,但主要来自于基金管理者。出于社会道德或公平上的考虑,国家必然会作为“最后出场者”对社会保障提供某种保证,这样就会促使基金管理者偏向干风险更大的投资组合,而不遵循风险适度的原则,许多基金可能会破产。国家最终承担基金破产后的部分责任,又会使税收上升,从而可能形成恶性循环。三、与现收现付制相比,基金制只是一种强制储蓄制度,没有社会调剂或再分配功能。 兼顾公平与效率 虽然基金制与现收现付制相比有许多优点,但完全基金制同现收现付制一样不能解决我国的社会保障问题。因此,在主张更多地运用基金制时,我们必须十分注意什么是我们的目的或要求,以及适当考虑我国的基本社会经济状况。如果我们要建立的是一种兼顾公平和效率的适合基本国情的社会保障制度,它就不可能是百分之百的现收现付制或基金制,而只能是吸取两者优点的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制度。目前,我国的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社会保障制度确实遇到了不少麻烦,但我们要做的不该是推倒它重建,而是要逐步地完善它,特别是要尽量寻找公平与效率(或者说现收现付制与基金制)的恰当的结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