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用房抵押贷款
一、产品概念 商用房抵押贷款是指向借款人发放的,以其自有(包括自行开发或收购所得)的商用房作为抵押物,并以该商用房的经营收入和借款人其他合法收入作为还本付息来源的贷款。商用房抵押贷款适用于借款人在商用房经营期的资金需求,贷款用途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此处的商用房是指已竣工验收并投入商业运营,经营管理比较规范、经营利润较为稳定、现金流量较为充裕、综合收益较好的商业营业用房和办公用房,包括写字楼、星级宾馆酒店、商场、综合商业设施等形式。 二、借款人条件 1. 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已办理年检手续; 2. 如为房地产企业,须取得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并办理年检手续; 3. 产权清晰、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经营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4. 具有贷款证(卡),并在我行开立基本帐户或一般帐户,无不良信用记录; 5. 所有者权益在l亿元(含)以上; 6. 拥有商用房完全产权,持有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 7. 董事会或相应决策机构同意将其拥有的商用房作为贷款抵押物; 8. 同意与我行签订项目资金监管协议,承诺商用房经营所产生的资金结算、代收代付等中间业务在我行办理,接受我行对商用房经营收入、支出款项的封闭式监管; 三、项目条件 商用房应符合以下条件: 1. 符合当地城市商业网点规划要求,经竣工验收合格并办妥房产证,已投入商业运营。商用房属写字楼、商场、综合商业设施的,建筑面积应在8000平方米(含)以上;商用房属星级宾馆酒店的,星级应在四星级(含)以上。 2. 地理位置优越,商用房原则上应位于城市中央商务区和中心商业区等城市中心繁华地段。交通便捷、人流、物流、车流充裕,商业、商务氛围浓厚。 3. 商用房及其用地的已使用期限原则上均不得超过l 0年。 4. 商用房经营稳定,在贷款期内现金流能够按期归还贷款本息。 5. 商用房市场价值和租金价格稳定或有上涨趋势。 四、贷款方式 贷款金额应综合考虑商用房每年出租等经营收入和市场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最高不得超过商用房市场评估价值的60%。 五、期限和利率 贷款期限应综合考虑投资回收期和商用房经营年限等因素合理确定,最长不得超过l0年,且同时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经营期限和房地产权证的剩余使用年限。 贷款利率按照我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商用房抵押贷款应根据商用房经营前景制定切实可行的分期还款计划,一般应采取按季结息、按季归还贷款本息的还款方式,即将每季度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归还贷款本息。 用于抵押的商用房须办理保险,保险费用由借款人承担,并明确我行为第一受益人,保险期限不得短于我行的贷款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