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8194;/8194;本刊记者8194;王8194;缨 整个2008年,中国电力装备行业大型骨干企业——许继集团,都在忙于完成国有向民营化“转制”的工作…… 一天,集团人力资源部主任陈晓征被董事长王纪年叫到办公室:“《劳动合同法》颁布了。华为的态度和措施大家也听说了,我们企业到底怎么办?”律师出身的陈晓征一时有些茫然。 当然,这可能是一种缓冲。 紧急行动起来 从老板的房间出来,陈晓征立刻组织相关人员紧急研究,看看《劳动合同法》到底与此前企业的用工制度有哪些不同,或者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并要求大家在一星期之内提出本企业在新《劳动合同法》面前应该采取的工作措施。 许继集团地处中原腹地,这在吸引社会优秀人才方面并没有多大优势。1990年代初公司成立以来,企业一直在人力资源战略的实施上不断地下功夫。但是每当跨国公司向国有企业掏挖关键人才时,许继往往还是处于相对被动的位置。这一次,陈晓征当然也不允许自己有丝毫怠慢。在认真研究《劳动合同法》后,他们做了两件重要的事情。 第一件事,做一次普查。集团对所有员工进行了一次摸底,主要是了解新法颁布后他们是什么状态?集团各公司曾经与员工签过什么样的劳动合同? 第二件事,就是根据新《劳动合同法》对许继集团过去的劳动合同条款和签约的每个环节做一次详细的梳理,重点在寻找过去的劳动合同及其签订过程是否有与新法精神不相符合的地方,再根据《劳动合同法》的基本要求进行严格修订。这样,企业很快拿出了一份新的《许继集团劳动合同实施办法》。 抓住规范的机会 一年多来,工作在企业一线的陈晓征深有感触。他说:这次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是更突出地站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本立场上了。但是只要遵纪守法,新规定并非如洪水猛兽。相反,陈晓征认为《劳动合同法》特别给企业带来了两样新东西: 第一,给了企业规范管理劳动用工制度的一次好机会。 第二,逼着企业必须按照流程去做事,每个关键点都不能马虎。像过去该签字的不签字,要么找人代签的行为,就都杜绝了。对于不合理、不严格的文档保管制度,也是一次很好的检查和整顿。 “员工中没有什么更强烈的反应。但对企业来讲,最大的触动就是对工作的认真程度比过去大大提高了。企业要更重视规范劳动管理,健全劳动制度,一定要做内功,这个方向没错。” 陈晓征说。

重视调理“矛盾” 陈晓征也坦言:在推进新法的实施中,也的确“给我们带来了两个风险”:第一,劳动成本提高的风险。第二,关键员工留不住的风险。 例如:工资发放这样一个很小的细节,如果企业由于某些非恶意性原因晚发了几天,一般员工也能理解。但是实施新法后,一旦员工要拿晚发工资说事儿,或离职员工找借口打官司,企业还真没辙,是一定会输的。 陈晓征强调:企业必须注意建立约束条款。像劳动合同终止时的解除程序、违约金的违约处理等等,任何一个环节如果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企业是要受损失的。 当然,陈晓征也期望新法应该考虑进一步完善,应该考虑给企业一定的保护和自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