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地方政府正在积极推动社区公益发展,这包括了加大对于社区公益的投入、鼓励各类公益组织重视社区发展项目、推动社区志愿者发展、使得原有的社区公益设施更好地与社区公益行动与项目结合。在所有这些做法中我特别要提醒与强调的是新的社区动员的必要性——没有社区动员与相应的新的社区公众人物、社区公共舆论、社区公共空间的形成,社区公益项目即使不能说是无根的,至少可以说是脆弱的。关于社区动员的理论在社会工作、政治竞选理论与实践中比较丰富,但在社区公益领域所受的重视度可能还不够。
社区动员是指在社区中采取必要的行动以冲击社区成员在某些方面已经形成的固有观念、行为模式与社会关系形态,从而产生重构观念与关系的新空间。无论是冷漠型社区或者热络型社区,当新的公益行动进入的时候,并不代表社区成员必然自然而然地接纳该行动。比如象社区参与式预算这样一件事情,本来鼓励居民参与本地区与民生有关的公共预算的制定是件好事情,但是如果没有适当的动员,那么大家对这件事情的兴趣就很低、人们之间也缺乏带动性的新公共人物、也缺少对于这方面的问题形成的社区意见。在我们过去进行过的社区动员案件中,需要透过以下程序进行适当的社区动员:社区外工作者进行社区调查——了解社区成员相关需求与对于已经预先设计的一些社区动员项目的兴趣度;行动设计——确定可能进行的社区动员项目,如发行社区媒体、组织社区培训、举办社区联谊、进行社区亲子活动、社区青年俱乐部等;进行正式活动——在活动中逐步发现与培养社区内部的积极分子,根据他们的想法调整原来的行动设计,吸收他们进入社区活动动员,让他们逐步承担志愿者与活动组织者角色,关注社区中间形成的社区看法,让社区积极分子成为社区活动与社区中的有声望的新公共人物,并且领导持续的社区服务;社区评价——持续关注社区成员尤其是目标项目受益群体对于相关动员活动的反应,并评估动员活动的有效性,以此为基础及时调整相应的动员措施与正式的项目操作行动。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清晰地描述出这样的线路:活动要建立在对于社区需要的了解之上,每个社区活动是对于社区的刺激,在这个过程中不同的社区成员可能有不同的反应,但最重要的是每个活动的价值在于它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帮助获得社区积极分子,而当社区积极分子在很大程度上发展起来,同时社区动员过程中所产生的对于社区成员的刺激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新的社区舆论与期望就产生了,同时在这个过程中活动型的或者场所型的公共空间建设也取得成果,因此展开相关的社区公益活动就会顺利成章。而这个过程正是完整地演绎了细碎的社会活动与社会联结,如何由外部发起到被内部接受,并最终成为对于营造社区关系的新关联提供机会。
社区动员可以看成是社区公益的基础工作与前提工作,我们传统的社区尤其是新住宅区的冷漠程度比较高,因此社会动员的意义特别大。在这里有五项与社会动员相关的工作需要特别提出:一是社区动员人才——社区动员需要社区原来的居委会与外部社会工作者的合作,创新方法结合原来的社区组织威望,应该尽量减低行政性动员模式的使用,而更多发展基于居民需求的新动员机制;二是整合多项社区公益行动,进入社区的社区公益行动逐渐多起来的时候,需要适当整合形成整体规划,不同项目之间本身可以起到作为其他项目动员机制的作用,这样也可显著地降低动员成本;三是不少社区动员工作实际上是一种外来干预,适当的外来干预可以开启新的社区关系进程,但过去的外来干预可能会影响到社区关系的稳定性并产生社区关系aihuau.com后遗症,也会加剧社区成员的参与成本,因此进入社区的外来社会工作者要与其他已经进入的社会工作者与社区管理者多交流情况,掌握干预的分寸,并对于培养社区积极分子并最终提升动员与公益项目的内化水平设定目标;四是社区动员工作需要外来社会工作者对于社区关系保持中立,但又要对于社区境遇感同身受,因此建立适度的进入社区甚至留驻在社区的机制非常有必要,这一点在弱势社区人群中的价值更为突出。在理想的状况下,社区动员能够最终有助于在有更为丰富的社区公共人才、社区公共服务经验、社区公共意志的基础上实现社区民主选举与社区管理监督机制的完善与优化。
当社区公益发展起来的时候,我们提出一个完全不同的角度:社区成员有权拒绝不受他们欢迎的“公益行动”,因此社区动员本身不只是让社区成为很多公益活动便利进入的平台,也是让社区成为有成员群体自身意志、选择能力与拒绝流行性的非适当“公益干预”的组织体。这会对于高度的外来干预型、社区领导者主观选择型公益活动——基于善意的给予型公益模式形成制约,而目前来说这两类社区公益恰恰是正在兴起的社区公益潮中的主流,事前确定的、受益人需求导向的公益模式才是与我们所主张的基于社区动员的社区公益模式。